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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文明养犬 须疏堵结合综合施治

 nizijun 2018-11-23
作者:阅尽
​有关不文明养犬的话题近来颇受社会关注。不少地方在推出“最严养犬法规”的同时,也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犬主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定。这些做法无疑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看到治理养犬问题的艰巨性与复杂性,要有打持久战的精神准备。

整治不文明养犬之难,首先在于文明行为的培养本身需要较长时间过程。在许多人看来,养狗实在是件小事,有的人甚至认为是个人私事,与什么法规、社会文明之类扯不上关系。一旦发生人犬冲突时,犬主非但不认错,反倒理直气壮:“你与狗一般见识干吗?”

说到底,狗患扰民,惹祸的是狗,但祸根还在于人。犬主种种的不文明行为,其背后又有着复杂成因——包括人们的公共空间意识、规则意识缺失,以及人文观念落后等。而这些作为公民基本素养的培育,既需要长期的引导教化,亦需要社会规则的刚性约束。

从社会治理的层面来看,虽然近年各地推出不少有关文明养犬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要么较为笼统粗糙,要么很难执行。盖因不文明养犬之事,除非伤了人或弄出命案,一般公权力很难介入。毕竟,国人一般都认为,养犬的文明与否,更多事关个体的道德。所以,尽管不少城市每年涉犬报警案成千上万,但警方普遍的做法只是口头批评,教育一下而已。这也令违规者对相关规定失缺敬畏心。

文明养犬意识的阙如,导致养犬人自律性低下,再加上社会规则及执法的软弱,使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治理,陷入一种各方都深感“有心无力”的窘况。而当下最为紧迫的无疑是让养犬相关规定能够真正“发威”,不仅能约束到养犬人,也令执法者能理直气壮且执法有据。这既须细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也要赋予维护秩序者的执法权力。比如,能否赋予小区物业管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又如,赋予公安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简单处罚权等等。

当然,对不文明养犬者不能一味地“禁”,也应堵疏并举。正如各地都规定了养犬须登记,但犬主登记率却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地方只管登记收钱,却无相应的服务。如果养犬办卡者能享受诸如防疫、保险以及一定的免责权等,相信其登记办卡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这一点,广州的做法就值得推广。据称,从12月起,广州警方将为登记者免费送养犬“四件宝”——犬绳、拾便器、标牌、狗口罩。

明确规则,严格执法,对违规依法惩处,加上对文明养犬者的必要服务和正面激励,这显然要比单纯禁止与约束要更受欢迎,也更易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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