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本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国家级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省直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工作;管理省级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等,联系电话:0851-85360032。 省财政厅内设综合计划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管理和政策指导,组织各市(州)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51—86822416。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内设货币信贷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加强公积金贷款政策指导,提供房地产市场信贷业务数据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联系电话: 0851—85650687。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4年,全省实缴单位31249家,实缴职工201.68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2499家, 新开户职工 18.26万人,净增单位1480家,净增职工10.02万人,缴存186.81亿元,同比增长18.67%。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888.87亿元,缴存余额537.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62%、21.70%。 (二)提取: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91.18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8.81%,比上年同期增加7.3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351.42亿元,同比增长35.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1万笔124.37亿元,同比增长7.35%、10.7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1.85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64万笔614.75亿元,贷款余额430.50亿元,同比增长16.42%、25.36%、23.71%。个贷率为80.10%,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6.37亿元,应还贷款本金11076万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11076万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132125.42万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4320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14年,购买国债0万元。当年兑付国债金额50万元,期末国债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0万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省结余资金存款93.73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2.56%,比上年同期增加1.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06079.09万元,同比增长23.8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8956.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6511.47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601.3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7753.85万元,同比增长21.71%。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03534.36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045.5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7467.32万元,其他支出1706.6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8324.88万元,同比增长26.70%。增值收益率1.80%,比上年同期增加0.3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全省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985.1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972.69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539.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790.42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304.94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7068.70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2465.7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全省管理费用支出1140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9.50万元,公用经费1461.92万元,专项经费4567.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30.04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00‰。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7068.7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33%,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75%。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285.02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全省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1.77%和18.72%。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4万笔91.18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0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3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66%,租赁住房占0.1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4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5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1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78%),其他占4.4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48%。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省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14个,贷款额度14.32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0个,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6个,4.1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8个10.22亿元。建筑面积共107.92万㎡,可解决1209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4.14%。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监管政策调整情况(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1、《关于规范受委托银行及专户设立情况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4〕140号); 2、《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督查工作暂行办法》(黔建房资监通〔2014〕146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4〕27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4〕4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4〕39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房资监字〔2014〕500号); 7、《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黔建房通〔2014〕530号)。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规范、安全运作,2014年,我们重点针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与执行、财务管理、账户设立、风险防控等工作,分别对铜仁市、安顺市、黔南州和毕节市等地进行了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督查意见和建议。 2、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专项督察组赴我省贵阳、遵义和安顺等地开展专项督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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