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解答

 超越梦想之上 2018-11-23

1公积金支取可否用于装修?

答:公积金不能支取用于装修。

 

2购房的共有人可否支取公积金用于购房?

答:购房人和共有人系夫妻关系的,方可支取公积金。如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按中心关于《关于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调剂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细则》执行。

 

3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还款有何规定?

答:贷款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首先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4用公积金还贷的,支取金额有何限制?

答:提前还贷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余额;按月偿还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按月或年申请提取,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或一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再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其原已缴交的公积金怎么办?能否支取?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再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可凭辞职文件邓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

答: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之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省直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房合同签订(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三年之内(对应相应的年、月),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三年之内仅限提取一次)。

 

7工作调动(从贵州调到外省),请问1.如何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的手续?需要哪些材料?2.能否直接支取?

答:1.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① “贵州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增量)转移申请书”(原单位开具)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复印件,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接受函原件。

2、不能。

 

8省直机关200620072008年招录的公务员由于省政府政策限制,当时没有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他们只好用商业贷款买房.请问现在能否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我中心针对未开设公积金账户这一特殊情况,特在建行增设“置合贷”贷款业务,目的就是解决这部分职工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当时如果申请的是“置合贷”贷款现在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商业贷款,可到商业贷款的受理行咨询,如银行同意,符合我中心规定的转换条件的,也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9我是省直单位职工,配偶未在省级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以配偶名义购房,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申请,但省直单位职工必须是购房的共有人,且与第一购房人是夫妻关系。

 

10本人在异地贷款购有一套住房,现已转卖,名下无房产登记,现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视为二套房?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建房[2010]83号《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你的情形符合建房[2010]83号文规定的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应执行第二套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首付不低于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但如果你是在该房屋尚未竣工交付时就将该套住房退还给房开商,并未在其中获利的,省直中心以调查取证、约谈等方式确认后,可视为首套住房受理公积金贷款。

 

11、 我由于在近1年内支取过公积金或缴存年限不足,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你可先到建行个贷中心申请“置合贷”,待条件满足后再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12、我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已还清,如再次购房可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你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家庭成员只有不超过2次其他住房贷款记录(其中一次已结清),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