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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吗?为什么?

 喜阅斋 2018-11-24

两轮电动车有电动自行车车、机动车两类,是否属于机动车以整备质量、电机功率、以及辅助骑行功能区分。

新国标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有三点:

1、整备质量小于55KG

2、蓄电池电压为48V(包括铅酸和锂电)

3、电机额定输出功率≤400w

4、有脚踏板骑行功能

满足这些要求的电动车属于辅助骑行自行车,属于最普遍的短途代步工具,无需上牌登记、不要求有驾驶证。

这是非机动电动自行车的要求,如果超出这个标准当然就属于机动车了,而两轮机动车又分为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两类,要求分别如下:

1、轻便摩托车内燃机排量≤50ml,纯电动驱动额定输出功率综合≤4kw,驾驶这种轻便电动摩托车需要持有F级摩托车驾驶证,车辆需要等级上牌并且投保商业险。

2、普通摩托车内燃机排量没有最高限制,纯电动车对于电机的要求也不封顶,只要自己判断有驾驭这台车的能力既可,使用这类车同样需要登记上牌买保险,驾驶证升级为D级标准。

电动摩托车一直以来不被认可的障碍是理论能上牌,但实际车管所不予以登记上牌,不过这种矛盾已经被化解了。目前申报工信部【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已经有非常多的品牌,最新一批申报的一组就有55款电摩设计数十个品牌,其中还包括不到二十款三轮电动摩托车。

这些车子在数据库里已经有车型信息,如果选择这些车的话有必要登记上牌办理驾驶证,否则被查处会按照驾驶无牌照车辆、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也不在有所谓的“弱势群体”,电摩与汽车摩托车一样属于机动车,身份是平等的,当然是否能使用机动车道以地方规定为参考,合法上机动车车牌的部分地区是不做要求的。


电动机动车不代表性能一定弱,以汽车里特斯拉比亚迪为例都是性能标杆,电摩里也有宝马MVN这种怪兽级的牛车,随着制度越发明朗以后也许真的会出现很多有意思的电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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