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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学概念·温柔敦厚

 江山携手 2018-11-24
古代诗学概念。始见于《礼记·经解》篇,托言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诗》之失愚,……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汉代是经学统治的时代,一切学术文化,无不受其影响。诗论亦然。上述言论,原是汉儒从经学的角度,分析古《诗》(今称《诗经》)的理论,后来逐渐从特指的《诗》,扩大泛指一般的诗歌。论其思想,则渊源于先秦儒家。孔子论《诗》,早有“思无邪”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论,要求诗歌温良平和,适中合礼。汉儒于是根据汉代封建大一统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发展孔子诗论,倡立儒家的“诗教”说,要求诗歌创作和批评,必须符合“温柔敦厚”的原则。但“温柔敦厚”既是一种特殊的思想规范,又是一种积极的艺术原则。从前者言,诗之有“教”,是指封建统治者通过诗歌艺术,对臣民施行思想教化,所以《白虎通义》解释说:“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所称“温柔敦厚”,是封建统治阶级对于诗歌言志,抒发情感的一种特定道德规范,要求诗歌的思想表现为温柔婉顺,和颜悦色,待人宽厚。诗可以批评现实,讽刺上政,也允许抒发哀怒,但必须“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序》),合乎分寸,“怨而不怒”。这种理论是对文学批判现实进步倾向的否定,形成了思想模式。但从艺术角度着眼,却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艺术发展的规律。“温”,颜色温润如玉,指诗歌外现的光彩;“柔”,指“情性和柔”,是性格和外在风貌;而“敦厚”则是内容充实、思想深遂、质地浑厚的样子。综合言之,“温柔敦厚”的艺术原则,指的是充实、浑厚而深刻的内容,通过温润柔和的艺术风貌,来加以委婉曲折地表现。这就是唐孔颖达所解释的“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的意思。汉儒的“诗教”说,对于传统诗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的人从艺术角度加以积极发扬,把“温柔敦厚”与诗歌的比兴艺术相联系。清焦循云:“夫诗,温柔敦厚者也。不质直言之而比兴言之,不言理而言情,不务胜人而务感人。”(《雕菰集·毛诗郑氏笺》)王士禛更以“一唱三叹”来发挥,认为诗歌的“温柔敦厚”,就是含蓄温藉,韵味无穷(参见《池北偶谈》)。这就为诗歌的艺术联想开拓了广阔的天地,具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是,如果趋之极端,因此而否定痛快淋漓的豪放风格,又可能形成新的艺术框框。有人则主要从思想教化角度发挥,把“温柔敦厚”的诗教称为文学的“极则”,认为“诗教之尊,可以和性情,厚人伦,匡政治,感神明”(清沈德潜《唐诗别教集序》),强调诗歌作为统治阶级思想调节器的职能和功用。这种狭隘的功利主义,促进了诗歌的说教倾向,不利于艺术的发展。现在,作为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儒家诗教早已完成其历史使命。但从不同方面来总结其理论教训,对新文学的发展,还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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