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企业与私营企业本质区别在于,私营企业生产资本所有权与经营管理者统一;公有制企业生产资本所有权与经营管理者分离。因此,公有制企业的管理难度远远大于私营企业。 强化制度建设与管理是公有制企业管理的重点。具体可从三方面入手。企业管理实行三权分设;职工管理实施“三工”制;企业采购执行公开招标制。 一切美好的法律与制度,关键在于是否能完整执行。公正执行的核心在能否坚持民主监督与管理。公有制企业更是如此。政府对企业的监控权;企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职工对企业的制约、监督权,缺一不可。三权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监控,重点是监查企业资产动向、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主要以监察、审计、宏观管理等手段实施;职工对企业的制约、监督权以企业管理制度形式确定,体现在具体问题上。企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法律、制度范围内充分发挥,这是提高企业发展动力的重要措施。此外,还必须建立企业负责人的考评制度,主要考查有无违法、违规;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公有制企业应该建立与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职责类似的管理委员会,但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因为董事会按股分权,而管理委员会是等权;董事代表的是自己的个人利益,而管委会成员代表的是国家、企业、职工和人民的利益;董事会一般不管人事,管委会对企业重要人事动向具有核准权。公有制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至少应具备“关心企业、遵纪守法、有大局意识、有主见”等基本条件。管委会成员主要来自企业下属单位代表和各方面代表。具体讲,至少应该有这几方面的代表,一是从事过企业经营管理,有大局意识,作风正派者;二是业务技术骨干、劳动能手;三是有一定资历及影响力的企业工。企业技术、业务骨干和劳动能手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力量,他们的代表加入管委会,对企业具有话语权,不但提高了他们的地位,而且还能在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个人专长。这将进一步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 企业管理委员会重大决策必须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不是董事长,只是召集人,管理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权力平等,并实行届期制。 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牵头成立企业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查本部门所管辖的所有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执行政策法令、企业管理者德才等情况。监管委员会由政府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质检、环保、银行、安全等部门的代表组成。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应该廉洁正派、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本行业国内外动向;具备公有制企业管理知识或经验。企业监管委员会可以派代表列席企业管委会会议。 企业管理委员会的等权表决制与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是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企业办事效率的根本保障。厂长(经理)的产生一般由管理委员会在本企业职工中推荐候选人,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交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任命非本企业职工作代理厂长(经理),任职一年后,由企业管理委员会和监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交职工选举转正。厂长(经理)实行任期目标制,对不称职的厂长(经理)实行有效的问责制;企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辞职或罢免。 公有制企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是同级企业经营管理层干部;管理委员会成员实行届期制,优秀者可以无限期的连选连任。这样可以让水平较高、一心为公的委员们长期参与企业管理。由于有些决策往往要在实践以后才能检验出正确与错误,所以表决时,可试行实名投票制。“投票单”存档,在换届选举时翻阅甚至公开原届内某些表决,以利于职工对他们是否连选连任择优。 一提到公有制经济,人们就连想到“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毫无竞争意识的“铁饭碗”。那样的管理制度失去了鼓励人们上进的动力和激励企业竞争的机制,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公有制企业不但需要建立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而且还要建立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劳动竞争机制。这是提高企业和职工“活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经济高速发展的必要手段。 公有制企业需要给职工一条表现自我,体现自身价值的路,让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具有风险、竞争压力;让贡献大者享有福利、物质、精神上的优惠待遇。企业经营者、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职工(含经营者)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级别工资或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可分为企业效益与职工个人工作效益两部分)等组成。消费者不能选择消费对象的垄断性服务行业,其效益工资部分或全部分解为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工资。效益工资可以低至零,也可高出前两项数倍。生产企业的效益工资应尽可能地考核到最小单位,甚至个人(如计件工种)。 为了让竞争压力和奋争精神有效地融入企业管理,公有制企业除评定与工资挂钩的职称或技能级别外,还可以实行象征身份的“三工”制度。“三工”即所有职工分为临时(试用)工、合同工和企业工三级。新上职工一律为临时工。临时工一般工作三年以上(特别人才可一年以上),通过工作考核,表现优良者,晋级为合同工。合同工一般经过五年以上(特别人才可以提前),经过工作考核,择优晋级为企业工。晋级必须做到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具有较高透明度,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晋级还必须制定具体可行的评定条件。不同级别的职工区别主要在于:(一)临时工可以随时被辞退,即使工作上没有出差错,由于企业不景气需要减员时也可以被辞退。(二)参与企业管理权限有别,企业厂长(经理)和管理委员会候选人,原则上只有企业工才有被选举权,合同工只有选举权而无被选举权,临时工则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企业各级中层管理干部的选用也应该有一定的“三工”级别要求。(三)福利待遇方面有差异。职工既可晋级,也可降级,那些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责任事故者,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可以作降级处理。职工晋、降可由企业厂长(经理)提名,报企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中国公有制企业与私营企业共存。公有制企业资本是国家的,效益好坏与企业经营者个人关系不是特别大,既使企业破产,经营者也不会“跳楼”。因此,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私营企业利用这一特殊之处,为获得利益最大化,就有可能行贿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从而肥个人,损害公有制企业。一般而言,公有制企业物资采购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土壤。因此,公有制企业物资采购必须杜绝少数人说了算,而采用公开招标议标,这样可以较好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为不断地开发高技术含量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国家相关部门有计划地从财力、物力、人力上支持优秀大中型公有制企业开发研制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必要时组织协作攻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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