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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每天偷300元,7年买两套房一辆车,超市老板却只骑摩托车

 昵称606340 2018-11-25

近日,株洲警方查获了一起连续盗窃案,一超市收银员从2011年至今7年里每天从营业款里抽出一点钱放到钱包,少则几十,多则四五百,日积月累坚持不懈,一共偷走52万,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老板总感觉超市不赚钱,老板一直以为是经济环境的问题,但是经过一次装修后,生意还挺火爆,就是一算账没赚到钱,有人提醒才看了监控,原来是监守自盗。

案件之所以很快侦破,主要还是因为警方在女子家搜到了重要证据,账本,哪一天拿了多少钱,都记在本上了,真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如果做会计一定是一个不会算错账的会计,可惜用错了地方。

这个工资只有1700元左右的营业员,愣是偷出了两套房一辆车,而超市的老板也才骑个摩托车,看来这么多年老板为这个营业员打工了。

之所以这个女子能持续的偷钱,还要“归功于”她的丈夫,一开始丈夫嫌弃她工资低,冷嘲热讽,而女子也想证明给涨幅看,就这样第一次偷钱之后,丈夫非常支持,这一做就是7年,一边是老板的信任,一边是狼子野心。

能在这么低工资的岗位上一坐七年,恐怕一般人是做不到,但是加上偷到的钱财,相当于一个月1万的工资,谁不愿意做呢。

这样蚂蚁搬家的蚕食手法又岂止发生在这个超市呢,全国那么多国企,那么上市公司,那么多政府事业单位,那里的员工又何尝不是在低工资的岗位上干的不亦乐乎,今天多开几十块钱的发票,明天虚列一些费用,日积月来,区区两套房算什么。

蚕食私人的财产可以被追究法律,蚕食公家的财产谁有去追究了,证据可并不是想此案件中这么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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