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 老年代步车、滑板、旱冰鞋不可上路行驶! 新型通行工具注意事项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交警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人员前来处理的,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老年代步车 以电力等动力驱动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交警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对车辆采取先予扣留措施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车厢封闭”老年代步车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属性。经鉴定明确为机动车的,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当事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其他老年代步车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滑板、旱冰鞋 对滑板、旱冰鞋上路行驶行为,交警按照“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首次、第二次查获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民警对其现场口头警告后,并记录教育情况后放行,第三次及以上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对违法人员当场处以5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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