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公交车摔倒,真并不是一个多么稀罕的事情,毕竟行驶过程中,有时候的确会有这样的意外,但是如果是在公交车上摔倒,能够找公交集团赔偿吗,又是如何赔偿,能赔偿多少呢? 今日,小编就分享一个近期在桥西法院的一个案例,一老人在公交车上摔倒后,当时公交司机并没有过多注意,毕竟老人当时立刻自己爬起来了,到站也下车了。 但谁知一周后,老人的家属却要求赔偿14万,面对这样突然的索赔情况,公交集团当然不愿意赔偿,最终双方闹到了法院。 老人为何在公交车上摔跤? 老人之所以摔倒,家属认为是公交车起步太快,老人那时候还没坐稳。 对此,公交集团通过查监控也非常爽快的承认了老人的确当时是摔了一跤。 一周前的骨折真是因为公交车的摔跤? 家属认为老人之所以骨折就是因为公交上摔了一跤 但是公交集团认为,当时的情景,老人摔倒后明明自己都可以起身,并且到站后下车,一周后却说骨折了是公交车摔跤的原因,太牵强 对此,家属申请了司法鉴定。 老人伤到底有多重? 一方面家属说老人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了 一方面公交集团拿到的结果却是仅仅疑似骨折 老人到底住院花了多少钱? 这点可以说非常离奇了,公交集团表示一开始本来没打算打官司,就直接给老人赔偿,但是发现老人住在血液科里,所用的药都不是医骨折的,花费的单据也都是看血液疾病的 经过调查原来老人医的是贫血病,这点老人的女儿也最终承认。 但是老人女儿解释说住血液科,是因为骨折科没病床了,恕我直言,非常牵强。 最终法院结果是判赔两万多 个人认为这个结果对于老人的家属而言已经非常仁慈了 虽然也许公交车起步是快了点,没有留意到老人当时还没有坐稳,其实恕我直言,公交车那么多人,司机没办法知道每个人是否坐稳,一般其实都是这个站人都上车了,就直接起步了。 再说骨折,既然一开始都可以直接下车,怎么会又突然一周后直接生活不能自理。 这么说吧,如果已经伤残的生活不能自理了,老人的家属肯定早就做伤残鉴定,评定残疾了,毕竟这样可以赔偿更多。而不是在这用医药费做打算 最奇葩的就是医药费,你爸爸真骨折的生活不能自理了,就不会药都是治疗贫血的了。 法院之所以判决赔偿两万,个人感觉都是考虑到的确老人是在车上摔倒的和人道主义这两个因素。 大家认为这种情况下,公交集团应该赔偿吗,赔偿多少合适呢?欢迎留言评论,说出你对这个事情的自己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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