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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事件的余波要多加小心

 埂溪书楼 2018-11-28

2018年11月27日

  就在一个月前,重庆发生了一起公交车事故,造成了一场惨重的悲剧。而事件期间引发的社会关注和焦点争论,更让这起事件剧有了更多含义。那么,在这次事件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有前车之鉴,自然有人多加注意。就像网络图片上显示的,车上贴出“此车过桥,请冷静乘车”这样让人不知如何应对的警示。按说也应该会有更多乘客因此提高自觉,避免公交车上的吵闹和混乱。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都收到了警醒。重庆事故过去仅三天,11月1日,又发生了乘客坐车过站,与司机发生矛盾的事件,更可怕的是该名乘客甚至上前殴打该车女性司机;11月2日,又有老人在车上强行抢夺方向盘,多亏司机及时刹车并报警,才没有发生危险;11月18日、11月21日,类似的事件似乎越来越多,矛盾原因也大同小异,无非是坐过站、投错币这样的小事,但是某些乘客却因此破口大骂、动手打人,抢夺方向盘。

  首先要理解的是,这些新闻的频发并没有特殊原因。重庆交通事故前与事故后,其实此类事件发生了频率和危害并无差异,只是新闻媒体的注意力聚焦于此,才让人如此注意。但是另一方面也印证了,过去大众忽视了这一大众安全问题,而现在,大众乘车的安全意识也仍然不足。

  近年新闻媒体的高速演变,让新闻的发生速度和流转速度都有了惊人额变化。过去可能被大街小巷谈论数月的新闻,如今也许第二天就被忘到尘埃角落。足不出户就了解天下事当然方便,但是距离远了,从心理上说,也会给人一种“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边”的错觉。这些因素使得普通新闻对普通人的生活影响变弱了,但严重的公共事件却不会简单淡忘。11月15日发生的事故,一老太被撞,肇事司机逃逸后有12辆车经过却无人救助,结果老太被第13辆车碾压身亡。如此惨剧,再一次让人想起彭宇案以来社会道德出现的滑坡现象。

  面对如此情况,个人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拿出明确的态度。既然交通公共道德出现了明显的问题,那就应该主动出击,否则社会事件不仅不会渐渐平息,还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好在,各地已经开始有了应对的迹象:11月4日,辽宁省沈阳法院宣判了3起拉拽公交司机的案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这些人的行为定性;同日,海南三亚公安局也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乘客踢踹司机,造成车辆受损、险些发生危险的案件,并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的实刑。

  网络舆情时代,对社会事件的关注不分天南地北、也不分时间长短。想要长久保持公信力,就要做好长久而及时的应对才行。

辽阳市白塔区纪委监委

监察员 方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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