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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恋真算是恋爱么?

 野田高梧 2018-12-01

话说,我爸我妈刚谈恋爱时,彼此家里大概有十二公里远。

您一定觉得不算远。但那年代,汽车少,自行车都珍贵,十二公里还有八公里是没修好的泥路。我妈去我爸那里一趟,得打上一整天的预算。投入的时间精力,约等于现在从上海去一趟重庆。所以在我外公那辈眼里,我爸住的地方虽还是无锡市,但已经是“乡下人”了。跟我妈简直算异地了。

所以我妈要嫁我爸时,许多阿姨还劝呢: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你这是嫁到外地去呀!

读过我那本《爱情故事》的诸位大概有印象:我妈是在大致尘埃落定后,才第一次去到我爸家里的——明明是同一个城市,却一度搞出了异地恋的感觉。

现在看来……是有些不大对劲吧?

强行用距离来划定恋爱规范,就是这么荒诞。


谈恋爱,方式各不同。见面的、写信的、聊爱好的、送东西的、发邮件的、用IM即时聊天的、见面一周就睡一起的、认识了一年还没拉上手的,多了去了。

彼此间距离,可以是邻居,可以是隔壁,可以中间差了五小时车程,还有跨国的呢。


谈恋爱是什么?

无非是通过某些双方彼此认可的仪式,达到默契,彼此安慰,保持并促进一段关系。

只要双方彼此觉得对,就是对。别的,没任何意义。


某年冬天,我一个同学人在巴黎,男朋友在荷兰实习半年,该算是异地恋?但他俩事后说起来,并不觉得有问题:俩人性格都比较放得开,自己一个人也能过日子;平时微信来回,偶尔视频,男生熬夜工作间隙还给女生写邮件;周末俩人搭一班车到彼此的城市见面,你来我往。半年之后,男生回来,也没觉得有什么分隔之苦,甚至谈不到异地的感觉。

另一个同学经历的关系:女生住在巴黎东面十一区,男生住在93省。说近是不近,转转车一两个小时总是要的;远也不远,肯定不像巴黎和阿姆斯特丹那么远。但俩人关系就没那么热了,后来分手后女生诉苦时说了句:她以前恋爱经历,都在国内大学城里,总觉得应该朝夕相处可以在食堂吃饭见面可以在彼此宿舍楼下碰头才算恋爱:她觉得,这样隔了半座城市,就是异地恋了。

说到底,就是彼此习惯的恋爱方式不同而已。

如上所述,谈恋爱是通过双方彼此认可与习惯的仪式,来保持并促进一段关系。

习惯的话,隔一个国都会觉得可以交流,可以沟通,可以过下去。

不习惯的话,隔半座城市都觉得是异地恋。


时代的交通方式与交流方式,可是一直在变。单纯以异地不异地来判断感情,未免有些武断。异地恋是不是恋爱,说到底,是很个人的评断:

这世上就是有人必须天天见面才觉得是恋爱,就像有人觉得不送生日礼物不算恋爱、不吃甜品不算恋爱、不在朋友圈秀恩爱不算恋爱。诸如此类。

重要的是自己的感觉,是自己与对方是否觉得在恋爱。异地不异地只是影响感情的因素之一,别拿来对感情做定义。

如果因为异地而感情不佳觉得谈不下去,那很正常。

如果因为异地恋不是恋爱于是把挺好的感情结束,就很荒诞了。


如上所述,异地恋是否恋爱?那是很个人的事,只要双方彼此认可,隔着个地球都可以觉得如在身边;双方不认可,隔半个城市都是异地恋。

但世上有一类人,很是闹心:

他们自己给恋爱设立了一大堆规范。如果只拿来庸人自扰,倒还罢了;但他们偏以此来定义其他人的感情。

“你们这样是不行的,你们这样不是恋爱;你们别看现在感情好,久了肯定不好的;恋爱不能太亲密;恋爱不能太疏远;恋爱不能乱送礼物;恋爱不能不送礼物;恋爱是要同居的;恋爱是不能同居的……”各色瞎出主意。

感情里头,自我暗示是很重要的。许多人本来挺好的感情,就是被各色乱七八糟的规范,硬生生给闹纠结了。

我已经见过身边不止一对“也挺好的,彼此还相爱,但就是被别人说这样不像过日子,觉得还是应该有个过日子的样子”,就分了。


感情是两个人自己的事。只要双方彼此觉得是恋爱就是,觉得不是就不是。

以往的一切例子、他人的一切说法、距离的远近、沟通的方式,都没有意义。

尤其在这个,交往方式日新月异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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