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之前的机制无法满足现在经济发展。这项被称为“绩效工资改革”的新政,拉开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序幕。这项事关4000万事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正在进行。重庆近期更是推出三大政策,大家可以看看,具体包含: 扩大事业单位工资的内部分配自主权 事业单位可以灵活确定绩效工资构成比例,并对特殊岗位职工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事业单位多了14项“外快” 为了更好激励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激励性特殊报酬在绩效工资外单列,明确了14项事业单位收入单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科研人员兼职收入、高等学校教师多点教学收入、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收入”等14项收入项目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这相当于给蛋糕加了奶酪。 多奖励扶持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 通过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对在创新创造、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领域作出突出业绩的事业单位给予适当倾斜。这又相当于给事业单位加餐,更能激励事业单位做得更出色。 除了重庆省进行改革外,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动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简称《若干意见》)。 知道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好处,下面给大家分享事业单位考试知识:公职考试常识之公务员法 作为公职考试的常识自然是考生学习的重点,而公考类常识中的公务员法的分量也不容小觑。以下为各位考生整理的公务员法的重点知识点,供各位考生学习参考: 一、公职的履行 (一)考核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类型包括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降职),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按规定予以辞退。 (二)处分 1.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6月);记过(12月);记大过(18月);降级(24月);撤职(24月);开除。 2.处分后果,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但是处分解除之后晋升工资、级别、职务不再受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不视为恢复原级别职务。 (三)交流与回避 1.交流 (1)调任。是指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2)转任。在机关内部的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 (3)挂职锻炼。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人事组织关系不变)。 2.回避 (1)职务回避。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公务回避。执行公务时涉及与本人或者上列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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