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讨论的是意识的最终存在。 意识由感觉启动,到意识的一系列主观活动——综合,分析,概括,认识;再反复——以致最后的形成主观认识,毫无疑问,意识在物质性的大脑里就是这样存在的。 存在,是一个具有形式意义非常强的概念。如果我们说,一块石头也有意识,可能没有人承认,并且会感觉到这是一个可笑的问题。但我们说一个植物人有意识,这是不会让人发笑的问题。这时候,存在的形式意义来了。我们承认植物人有意识,按照我们承认的事实看,谁也不知道植物人的意识是什么。这与我们说一块石头没有意识一样,我们不知道石头的意识是什么。所不同的是,我们的智力现在测不出石头有没有意识,而我们可以测得出植物人意识的物质性存在,因为植物人的意识有迹象可见。 但是,植物人意识迹象只能表示他有意识存在,去不能知道那种存在的意识的具体意义。 我们承认这样的意识存在,这样和存在只能称它是隐性存在。 但正常的意识存在,是显性的。显性的意识存在,我们可以叫它是认识。认识是主观存在,认识的对象多数是客观存在,但认识本身却不是客观的。 认识的第二个特点是,那种主观活动的结果,只能通过它显示出来,就是说,认识显示了意识。如果说意识是内在的,那么,让这种内在的意识外在化、具体化、形象化的责任者是认识。 认识急不可耐、忍俊不禁、不由自主,发动生命的表达系统——语言、动作、表情、神态、行为——把认识显示出来,以示于人,以示于己。 这样,我们才看到了意识的真正意义上的存在。 但我们必须明白: 1、由于表达系统的不发达,有一部分意识无法显示出来,只能仍以内在的形式存在。 2、由于主观要求,有一部分意识被禁止显示。被禁止的这一部分意识,不只是仍以内在的形式存在,而是会慢慢形成一种不良意识的存在而存在着。 这一点,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精神世界里的主观性具有怎样的不良。所谓的意识培养,应该是这些方面的密切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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