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苏轨运安〔2018〕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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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119”消防月系列活动
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中心)、车间:
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119”消防月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119”消防月系列活动方案
运营分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抄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全和质量监督处。
苏轨运综合部2018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8年“119”消防月系列活动方案
2018年11月9日是第二十八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119”消防日活动的要求,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精神,结合运营分公司实际,现拟定运营分公司2018年“119”消防月系列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以“119”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分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即组织一次活动一次一次一次
二、组织机构
分公司成立“119”消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119”消防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具体负责“119”消防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四、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五、系列活动安排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11月9日前,在各车辆段、停车场悬挂“119”消防主题系列横幅,摆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主题系列海报展架,营造出浓厚的活动氛围。
2.此项活动由安保部提出需求,综合部安排制作横幅海报及配套物件,各场段长组织实施。
3.各生产中心、物资部、综合部组织各车间、班组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119消防月”宣传横幅和海报,并利用警示教育展板、安全例会、班前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二)开展消防知识大考验
本次消防知识大考验活动由各部门(中心)自行组织,各车间、班组人员参加,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相应的负责人。本次大考验活动拟评选出12名“消防标兵”,由生产中心各评选出2名,综合部、物资部各评选出1名。安保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奖励和证书(每位“消防标兵”奖励200元)。活动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生产中心、综合部、物资部组织车间、班组开展一次事故案例“回头看”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通过对近期两起冒烟事件的分析、探讨和火灾预案的学习,使员工的消防技能水平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各生产中心、综合部、物资部结合本专业的特点组织车间、班组开展一次消防理论知识大考验,鼓励员工能够积极学习消防基本知识,提升防火救灾能力。
(三)开展消防竞赛活动
分公司组织各部门(中心)于11月9日在天平车辆段篮球场开展“119”消防竞赛活动。具体活动细则见附件1。通过消防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联动机制,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本次消防安全培训由安保部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对消防岗位关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本次消防安全培训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邀请轨道消防大队的消防警官对各部门(中心)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此项培训活动仅限消防安全管理条线人员参加。各生产中心报名上限为20人,职能部门报名上限为5人。二是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九部委第109号令)文件的要求,邀请第三方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对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人员开展防火灭火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对全部队员进行二次培训,并组织内部考试,以检验和促进队员对防火灭火技能的掌握情况。本项培训活动仅限微型消防站的队员、志愿消防队队员参加。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以微型消防站每站1人、志愿消防队每队3人的原则进行报名。所有培训名单(部门、姓名及工号)请于11月1日前将报至安保部。
(五)开展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火灾演练
根据分公司2018年演练计划,各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对照《运营分公司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组建调整工作方案》(苏轨运安〔2018〕128号)的相关要求在各属地范围内按照分公司应急演练标准组织开展一次火灾演练。通过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注重实效、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分公司的消防队伍建设水平。
(六)开展各专业有特色的消防活动
各生产中心、物资部、综合部根据专业特点围绕“119”主题开展有特色的消防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1.各生产中心、综合部、物资部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以部门(中心)为单位组织各车间(班组)开展多样化的消防活动。活动方案需提前报安保部备案。
2.活动经费控制在以下标准内:客运营销中心元;供电机电中心、工务通号中心、车辆中心、调度中心各元;物资部、综合部各元。所有产生的费用须按财务部的要求开具相应的票据。
(七)开展“119”消防安全检查
各部门(中心)
安保部将于11月19日对各部门(中心)全年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案具体见附件2。
六、活动预算
1.宣传、横幅、锦旗及其他宣传品材料费用,约元;
2.消防安全竞赛费用,共计约为元。包括:奖金奖品共计约元(包括团体奖一等奖元奖金,二等奖元奖金,三等奖元奖金,纪念奖约元奖品);其他场地布置等费用,约元;
3.消防理论知识大考验的奖金费用,元;
4.各部门(中心)的活动经费,约元;
5.消防培训的费用,共计约为元。包括邀请轨道消防大队的消防警官的专家费用为元;委托第三方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用,按照人均元(参照2017年集团组织的培训费用单价),培训人数人,总费用约为元。
本次活动共计费用约为: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中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各部门(中心)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组织开展好“119消防月”各项工作。
2.突出主题、注重创新
各部门(中心)要紧紧围绕消防月主题,精心策划,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增强针对性,确保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3.结合实际,做好总结
各部门(中心)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图片收集和总结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在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报告以书面材料形式(盖章)于11月21日前报安保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特色活动报告(方案、总结及报销票据)、演练报告(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审表)、消防检查排查总结报告、知识考验评选结果。安保部将分公司“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
119消防日竞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员防火救灾能力,强化员工的消防责任意识,分公司结合“119消防日主题”组织开展消防竞赛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9日9:30-12:00(遇雨天顺延)
二、活动地点:
天平车辆段篮球场
三、活动要求:
1.竞赛共设置9个参赛队。各场段以志愿消防队为单位,各选拔出1支参赛队;车站以微型消防站为单位,每条线各选拔出1支参赛队。每支队伍选3名队员组成1支参赛队。
2.参赛队员必须是微型消防站或者志愿消防队的成员(仅限历届未获奖的员工)。
3.参赛队成员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
4.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四、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共分为三个部分:穿戴消防装备、甩水龙带、灭火。
1.穿戴消防装备
参赛队伍选派1名队员参加穿戴消防装备环节。比赛口令响起后,队员按照标准穿戴全套消防服,并佩戴空气呼吸器。穿戴完毕后,举手示意。扣分原则:呼吸器和消防服佩戴不规范后每项(帽子、手套、靴子等)加5秒。其他不规范,每项加2秒。
2.甩水龙带
参赛队选出2名队员进行甩水龙带项目比赛。比赛口令响起后。两名队员将两盘水龙带分别甩开平铺并相连接,其中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完毕后跑至指定位置(50米处)举手示意,然后立即将水带按标准盘卷,盘卷后放回起点位置,举手示意。扣分原则:抛带后,带子弯曲未达到标准范围每处加5秒;接头未接好加5秒;带子扭曲加5秒;水带收盘不规范加2秒。其他不规范,每项加2秒。
3.灭火
参赛队选出1名队员进行灭火。比赛前参赛队员穿戴完毕全套消防服。比赛口令响起后,1名队员携带5kg干粉灭火器跑至指定位置进行灭火(火完全熄灭方可)。灭火完毕后携带灭火器返回至起点,举手示意。扣分原则:跑回起点后火焰复燃的加10秒;在灭火有效距离之外就启动灭火器(灭火器喷出)加2秒;使用过后灭火器没放回指定地点加1秒。其他不规范,每项加2秒。
五、评奖方法及其他:
1.根据各队最终用时结果选出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元、元、元。其他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若干名,获得精美纪念品(约元)。
2.各参赛队自行准备比赛使用的水龙带,全套消防服,空气呼吸器及灭火器等装备器材。
3.综合部协助布置现场桌椅等后勤工作;工务通号中心协助竞赛现场的地面划线等工作;车辆中心协助提供汽油等点火材料;物资部协助提供火把等点火材料。
附件2:
“119”消防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提升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分公司开展“119”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活动要求具体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19日09:00—17:00
(二)检查分组
1.第一组:
检查路径:
请检查组成员08:50在天平车辆段116办公室集合。
2.第二组:
检查路径:
请检查组成员08:50在太平车辆段12楼会议室集合。
3.第三组:
检查路径:
请检查组成员09:30在松陵车辆段4楼会议室集合。
具体检查的地点(车间、班组、设备房、车站等)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动。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331”整治等安全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331”整治等安全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总结分析、资料归档及相关问题整改、复查、闭环、防范措施制定等情况;二是各部门(中心)、各段(场)长和委外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电动自行车、电气设施设备、动火作业等火灾隐患,开展全面彻底的集中排查整治。
(二)各部门(中心)电气火灾防范情况
一是《运营分公司用电安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落实、总结分析、资料归档及相关问题整改、复查、闭环、防范措施制定等情况;二是各部门(中心)用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情况,车站、设备房内是否存在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情况;三是各部门(中心)对可能导致火警联动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是市政府《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属地管辖区域内是否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二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是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管是否合规以及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情况;四是各场段消控室人员的消防培训情况、持证情况、值班情况等;五是其他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演练、防火巡检等。
(四)近期两起消防事件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关于“7.3”西环路站民用通信机房冒烟事件的通报》和《关于“7.25”广济南路环控电控室起火冒烟事件的调查处理通报》的学习宣贯情况;二是各部门(中心)对属地范围内的蓄电池的巡查和检测的落实情况等;三是各部门(中心)对全线所属设备房防火封堵不严的情况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各部门中心火灾演练开展情况以及火灾预案的学习情况。五是各种消防器材装备使用培训的情况。
(五)环境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一是环境目标分解情况环境教育培训情况环境检查情况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安全资料台账生产现场的三废(废水、废气、固废)的管控等情况。
1.各部门(中心)根据方案要求,提前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梳理本部门(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排查开展情况,并以督查促整改,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工作有序开展。
2.分公司在检查前组织工作布置会,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人员分工;检查过程中记录的问题须及时与当事人确认,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注意拍照留存,确保责任部门能根据要求落实整改。
3.安保部在11月25日前将安全检查的问题整理并及时上传至安全检查平台,各责任部门务必在12月15日前内完成问题的整改,对在本次检查过程中查出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各部门(中心)应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杜绝“三违”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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