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事项。 第八十七条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本准 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十八条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 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 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 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 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 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 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 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九十条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 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附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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