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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具书,值得收藏!

 YXFPBQYZS 2018-12-04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当前正值公司迎峰度冬、施工高峰期,安全压力大,工作要求高,任务十分繁重,迫切要求我们加强现场的安全管控,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


“‘两票’学习面面观”专栏第一期对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变电部分)新增或修改内容进行了比照,本期将关注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修订内容,详见如下:


《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

修订前后对照表


左侧为新修订的《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表中红色加粗部分为新增或修订的内容,……部分为删除的部分。


《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

(2018年11月1日)

《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配电部分)》

(2014年11月1日)

1.1

1.1
操作票是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书面依据。为认真、准确地进行倒闸操作,规范操作票的填用和操作行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操作票是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书面依据。为认真、准确地进行倒闸操作,规范操作票的填用和操作行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3.1.13.1.1

倒闸操作有就地操作和远方遥控操作两种方式。

倒闸操作有就地操作和遥控操作两种方式。实行遥控操作的设备、项目,需经本单位审定后执行。

3.1.2

远方遥控操作,是指配网调控人员通过配网自动化系统对配网线路一、二次设备的远方遥控操作。实行远方遥控操作的设备、项目,需经地市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审定后执行。


3.1.33.1.3

远方遥控操作规定。

新增内容

3.1.3.1
对具备远方遥控操作的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应首先选择远方遥控操作,当远方遥控操作失败后再执行现场操作。
3.1.3.23.1.2

远方遥控操作断路器(开关)前,宜对现场人员发出提示信号,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

远方遥控操作断路器(开关)前,宜对现场发出提示信号(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电话通知),提醒现场人员远离操作设备。

3.1.3.33.1.3

配电设备远方遥控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远方遥控操作前应通过遥信、遥测信号检查设备的原始状况,远方遥控操作后需核对遥信、遥测、开关位置信号等信息,至少有两个及以上的信息发生对应正确变化,才能确认遥控操作正确,必要时通知设备运维单位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远方遥控操作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软压板,至少应有两个信号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压板已操作到位。

远方遥控操作继电保护软压板,至少应有两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压板已操作到位。

3.1.3.43.1.3.4

远方遥控操作与现场人员就地操作相配合进行时,现场人员就地操作刀闸前,应将配电自动化终端“远方/就地”选择开关置于“就地”位置,现场送电操作推上刀闸后,将配电自动化终端“远方/就地”选择开关置于“远方”位置。

新增内容

3.1.4.13.1.4.1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检修人员,可进行配电线路、设备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维人员。检修人员操作的设备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
(1)监护操作时,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2)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检修人员,可进行配电线路、设备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维人员。检修人员操作的设备和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控制中心备案。


3.1.4.23.1.4.2

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

 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
(1)若有可靠的确认和自动记录手段,可实行远方单人操作。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操作人员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调度控制中心批准。

3.2.23.2.2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高压设备的操作指令应由发令人录音。高、低压设备的操作指令双方均应做好记录。下达操作指令可采用电话下达或当面下达,也可采用传真或网络的方式下达。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高压指令应由发令人录音。高、低压指令双方均应做好记录。下达操作指令可采用电话下达或当面下达,也可采用传真或局域网下达。

3.3.33.3.3

配电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应通过间接方法如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设备位置。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远方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判断设备位置。

配电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应通过间接方法如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设备位置。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判断设备位置。

3.3.53.3.5

断路器(开关)与隔离开关(刀闸)无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时,在拉开或推上隔离开关(刀闸)前,应确认断路器(开关)已完全断开。

断路器(开关)与隔离开关(刀闸)无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时,在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前应确认断路器(开关)已完全断开。

3.4.73.4.7

在变电站或线路分段开关断开后,再拉开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进行查找接地故障线路的配合操作时(跌落开关或隔离开关安装处无开关设备),拉开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前应验明线路已确无电压。恢复推上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操作前也应验明线路已确无电压。

进行变电站开关断开后,再拉开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来查找接地故障线路的配合操作时,拉开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前应验明线路已确无电压。恢复推上线路分段或分支线路的跌落开关(隔离开关)操作前也应验明线路已确无电压。

3.4.83.4.8

在穿过低压导线(包括裸导线、绝缘导线)的线路后进行上层架空线路设备的操作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或采取停电、接地措施后然后穿越。以上操作内容应填写在操作票中。

操作环网柜六氟化硫开关前,应检查气压表指示正常。

4.2.1 4.2.1

属于调度机构管辖的配电设备操作应按照调度下达的综合操作指令票、逐项操作指令票或口头操作指令进行;属于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自行管辖的配电设备操作应按照设备运维单位允许下达操作指令的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进行。

新增内容

4.2.5

4.2.4

下列操作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应在口头操作指令记录簿中做好记录。事故紧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4.2.5.1 事故紧急处理。
4.2.5.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4.2.5.3 程序操作。
4.2.5.4 低压操作。
4.2.5.5 配网远方遥控操作。
4.2.5.6 配网工作人员在现场自动化设备上工作时进行停、加用自动化装置压板的操作。
4.2.5.7 远方停、加用继电保护、自动化装置压板的操作。

下列操作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在完成操作后应做好记录,事故紧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4.2.4.1 事故紧急处理。
4.2.4.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4.2.4.3 程序操作。
4.2.4.4 低压操作。
4.2.4.5 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
(1)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进行的“工作班组的现场操作”系指检修工作班组在工作现场对被检修设备进行的停电和送电操作,一般应为不属于调控人员调度管辖范围,可由设备运维单位自行下令操作的配电设备。
(2)由工作班组现场操作时,若不填用操作票,应将设备的双重名称,线路的名称、杆号、位置及操作内容等按操作顺序填写在配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班完成的安全措施”栏目中。停电操作内容和送电操作内容应分别填写,工作前,由工作班组人员按工作票中的停电操作内容进行停电操作,待工作完毕后再按照填写的送电操作内容进行送电操作。

4.3.14.3.1

综合操作指令票仅适用于倒闸操作的全部过程可由一个操作班组负责完成的操作任务,包括为了一个操作目的而在相互关联的几条配电线路或设备上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不得将一张综合操作指令票的操作任务分解成两个及以上的倒闸操作票执行。调度在下达综合操作指令票时,应提出明确的操作任务、操作要求、注意事项及综合操作指令票编号。
综合操作指令票的注意事项应准确清晰,不得有造成误解的可能。注意事项栏内容的顺序不作为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填写顺序的依据。

综合操作指令票仅适用于倒闸操作的全部过程可由一个操作班组负责完成的操作任务,包括为了一个操作目的而在相互关联的几条配电线路或设备上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不得将一张综合操作指令票的操作任务分解成两个及以上的倒闸操作票执行。调度在下达综合操作指令票时,应提出明确的操作任务、操作要求、注意事项及综合操作指令票编号。
综合操作指令票注意事项的顺序不作为操作项目填写顺序的依据。

4.3.2 4.3.2

逐项操作指令票一般是倒闸操作的全部过程两个及以上操作班组完成时使用。对于比较复杂的配电线路倒换供电方式操作,虽全部操作由一个班组完成,也应使用逐项操作指令票。逐项操作指令票应填写明确的操作任务、按顺序填写的操作项目和逐项操作指令票的编号。
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不得并项,操作后的检查项目可以不填。

逐项操作指令票是倒闸操作的全部过程两个及以上操作班组时使用。逐项操作指令票应填写明确的操作任务、按顺序填写的操作项目和逐项操作指令票的编号。
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不得并项,操作后的检查项目可以不填。

4.3.34.3.3

综合操作指令票、逐项操作指令票一般应在操作前4小时下票,特别复杂的操作应提前6小时下票。禁止在调度未下达开始操作指令前进行现场操作,禁止用操作指令票代替倒闸操作票。

综合(逐项)操作指令票一般应在操作前4小时下票,特别复杂的操作应提前6小时下票。禁止在调度未下达开始操作指令前进行现场操作,禁止用操作指令票代替倒闸操作票。

6.2.86.2.8

操作时间栏
填写倒闸操作票中对应操作项目的实际操作时间(当倒闸操作票中对应操作项目分解为两个以上的操作项目时,填写后一项的操作时间)

操作时间栏
填写对应操作项目的实际操作时间。

6.3.36.3.3

发令人、受令人及发令时间栏
由受令人在接受操作指令后填写发、受令人姓名和发令时间,根据逐项操作命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填写第一次发、受令人姓名和发令时间

发令人、受令人及发令时间栏
由受令人在接受操作指令后填写发、受令人姓名和发令时间。

6.3.46.3.4

操作开始时间栏
填写倒闸操作票中运维人员执行操作项目第一项的开始操作时间。

操作开始时间栏
填写第一项的开始操作时间。

6.3.56.3.5

操作结束时间栏
填写倒闸操作票中运维人员执行操作项目最后一项的操作结束时间。

操作结束时间栏
填写最后一项的操作结束时间。

6.3.6 6.3.6

操作类型栏
根据本次操作类型在监护操作、单人操作或检修人员操作的对应括号内打“√”记号。

操作类型栏
根据操作类型,在对应选项括号内打“√”。

6.3.9  6.3.9  

倒闸操作项目栏
应按操作步骤逐项填写具体操作项目内容

倒闸操作项目栏
按操作步骤逐项填写。

6.3.116.3.11

操作时间栏
依据综合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的第一项、最后一项和重要操作项目(包括断开、合上开关,拉开、推上刀闸(接地刀闸),装、拆接地线等)的具体操作时间
依据逐项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若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只对应一个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序号时,则只填一个操作时间。若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对应两个或多个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序号时,则应填写两个操作时间,即逐项操作指令票操作项目对应的首项操作开始时间及末项操作结束时间。

操作时间栏
依据综合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的第一项、最后一项,应填写具体操作时间。
依据逐项操作指令票填写的倒闸操作票,若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只对应一个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序号时,则只填一个操作时间;若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对应两个或多个倒闸操作票操作项目序号时,则应填写两个操作时间,即逐项操作指令票的操作项目的开始操作时间及结束时间。

7.17.1

已执行的操作票应保存一年,每月按编号顺序装订,并及时进行“三级审核”(班组级、县公司级审核,地市公司级审查)。操作票应保存在本单位(班组)。

已执行的操作票应保存一年,每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操作票应保存在配电线路设备运维单位。发令、操作录音应保存一个季度。

7.2 7.2

各专业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操作票;各地市公司、县公司、班组应每月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操作票,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操作票管理提升措施;县公司及班组对已执行操作票应进行100%检查,地市公司抽查比例不低于50%;各级人员对操作票评价时应在票面上直接批注意见并签姓名、日期;地市公司应每季度对县公司、检修分公司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及考核均应有据可查。

各专业班组每月应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操作票,每季度对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一次总结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县市公司、检修分公司应每月对各专业班组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地市公司应每季度对县市公司、检修分公司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及考核均应有据可查。

7.37.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操作票:
a)填写格式不合格或操作术语不正确
b)操作任务含糊不清,未填写设备双重名称,漏填操作依据或必要的说明
c)无编号、跳号、重号或错编号。
d)修改意见个别误、漏字时,字迹模糊,不易分辨。
e)未按规定填写操作项目或操作项目不全的
f)操作后未及时打执行符“√”或未填操作时间。
g)未按规定签名的。
h)未盖“已执行”或有关印章者
i)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按无票考核)。
j)其他明显不合格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操作票:
7.3.1  漏填设备名称、编号及操作术语者。
7.3.2  操作任务含糊不清,未填写设备双重名称者。
7.3.3  无编号、错编号。
7.3.4  修改个别误、漏字时,字迹模糊,不易分辨。
7.3.5  未按规定填写操作项目的。
7.3.6  操作项目或检查项目不全的。
7.3.7  未按规定签名的。
7.3.8  未盖“已执行”、“暂停,待调度令继续操作”印章或未划操作间断标志线的
7.3.9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按无票考核)。
7.3.10  其他明显不合格者。

7.47.4

经检查票面正确,评议人在操作票备注栏内右下角加盖“合格”评议章并签名;检查为错票,在操作票备注栏内右下角加盖“不合格”评议章并签名,并在操作票备注栏说明原因。一份操作票超过一页时,评议章盖在最后一页。

新增内容

8.28.2

本细则解释权属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

本细则解释权属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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