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建设方案、农业设施土地使用条件、公告(参考文本)
2018-12-05 | 阅:  转:  |  分享 
  
公告(模板)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现将项目的《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农业设施土地使用条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不少于10日)。相关权利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镇(街道)反映(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公
告期内未反映,视为无异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月日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模板)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二、
建设地点留坝县镇(街道)村组。三、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生产设施㎡工厂化作物栽培温室规模化养
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绿化隔离㎡㎡㎡㎡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生产看护房㎡㎡㎡㎡附属设施㎡检验检疫监
测设施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设施必要管理用房环保设施㎡㎡㎡㎡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机井、节水灌溉机房符合“农
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配套设施㎡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四、用地规模该项目
共用地亩(按地类:耕地亩,园地亩,林地亩,草地亩,未利用地亩,其他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亩,附属设施亩(占项目
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为%),配套设施亩(占项目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为%)。五、预计建设周期项目用地备案后,预计年(月)之内完成建设
。六、预计经营年限项目建成后,预计经营年(涉及流转承包地或林地的,最长不超过承包经营权合同或林权证所规定的剩余年限)。七、承诺事
项1、项目按规定完成建设后,于15日内内向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地核验。未通过核验的,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2、如发生未完成用地
备案手续就开工建设、违反规定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超过用地规模要求等情形之一的,主动接受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部门或当地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处理。3、经营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政策调整需停止经营或关停的,愿意按照政策规定放弃经营权,并
自主拆除农业设施,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垦。附件: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图(说明:标注项目区内的功能分区,以及每处建构筑物的名称、位置、层
数、面积。)经营者名称(盖章)年月日农业设施土地使用条件(模板)一、土地使用年限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与经营者协商一致,土地使用年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三、土地复垦
要求及时限土地使用年限截止后,由经营者于30日内拆除所有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复垦的相关法律
政策规定和标准完成复垦。复垦是否合格,要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确认,接受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
督。四、土地交还土地复垦合格后,经营者于10日内将土地交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并由双方书面签字确认。五、违约责任1、农业设
施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不得无故干扰经营者正常的建设、生产活动。否则,对给经营者
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该农业设施项目无法建设、生产的,可经协商解除用地协议。3
、经营者如违反约定,未按时足额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支付租金和各类补偿、赔偿费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有权收回土地及
经营者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违约责任。4、经营者如违反约定,未按期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的,对给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经营者名称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村主任:年月日
献花(0)
+1
(本文系自然资源lbl...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