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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方案》

 宏基st71ccys9s 2018-12-07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抓早谋划我市下来三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动我市创文强管工作深入开展,3月28日,汕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方案》。

会上,市创文办负责人作《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汕头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在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新起点上,进一步鼓足干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按照《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方案》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细化部署,抓好落实,推动汕头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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