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省属单位如何申办人才引进入户广州?

 freesky987 2018-12-07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2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省直技术职工交流、异地迁转户口招工、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有关审核工作,承办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以及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也明确“中央及省属驻穗单位招(录)用或聘用人员户口迁入我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受理、审核工作按照省组织、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职能分工开展”。

因此,对于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市,申请人应根据引进单位的属性向省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省属单位申办人可通过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办理人才引进。


省属单位如何申办人才引进入户广州?


广东省属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广州办理指南


【办理对象】


省属非公经济单位引进人才。

【办理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或执业资格(中级),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

6、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

7、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材料时须按要求携带呈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工作人员将对证件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1、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来函原件。

2、在穗单位人才引进申请表、广东省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入户广州信息采集表(模板下载)。

3、引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个人情况甄别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查证明》等材料)。

6、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由社保局签章的个人在引进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7、已婚人员及离婚人员

(1)已婚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是广州市户口的,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非广州户口的,附单方调入承诺书(模板下载)(须双方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如有随迁子女,需提供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子女户籍必须随引进人员),属于在校初、高中学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2)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随迁子女的,需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随迁子女户籍必须随引进人员);属在校初、高中学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8、引进人员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寄送,严禁个人携带)。

注:如引进人员需办理集体户入户,应按集体户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正楷字体填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并按照“办理材料”栏所列顺序排列。复印件需由引进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人才引进申请表格填写时须字迹清晰,引进单位须填写意见并填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将从高中起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失业状态)详细列明;并与所附的申报材料(如学历资料、专业技术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一致。

表格须填写电子版,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栏须本人手写签名。

4、申请人需提供原户口地址所属管辖派出所名称和现落户详细地址及所属管辖派出所名称。

【办理流程】


1、符合申办条件的申请人携带本指南中第1-7项材料到省人才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

2、开具调档函

3、申请人持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

4、省人才服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其人事档案进行初审

5、报送省人社厅审核

6、通知领取人才引进批复及《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7、本人持省人社厅人才引进批复、《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相关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复核盖章及落户手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