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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学合唱团规章制度
2018-12-07 | 阅:  转:  |  分享 
  
淮安市老年大学“淮安之声”

合唱团管理制度(试行)

(2018年12月修订)

为规范合唱团的管理,现根据市老年大学艺术团的相关目标管理规定和本团艺术总监的意见,制定淮安市老年大学“淮安之声”合唱团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制度管理和高水准的艺术指导,打造一支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稳定的管理队伍和具有较高合唱艺术水平、良好歌唱状态、朝气蓬勃的合唱团队。

?一、合唱团组织架构

1、合唱团设艺术总监、团长各1人,副团长1人。根据合唱团常年的工作任务,下设8个声部长和1个财务管理员、1名“微信”管理员、1名伴奏员。

2、合唱团设四个基本声部,即男高音、男低音、女高音、女低音。各声部设两个声部长。原则上各声部由第一声部长负主责。主要负责本声部的练习及考勤管理。两个声部长要协调好工作,履行好联系所属声部成员的职责。合唱团支付各声部长电话费50元/半年。

3、根据需要,合唱团设财务、协排、主持、伴奏、后勤等人员,负责相应的工作。合唱团练声、选曲、排练及演出等艺术事宜,由艺术总监(驻团指挥)负责,正、副团长配合。

4、团长负责协调落实合唱排练场地等辅助性工作。

二、合唱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合唱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合唱的各项活动;

(2)享受合唱团的各项荣誉;(3)享受合唱团的鼓励及表彰奖励;

(对合唱团的任何组织工作,训练工作及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合唱团的责人员的工作监督。

第二条唱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荣誉;

(2)积极参加合唱的各项(3)积极配合合唱人员的安排;

(4)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艺术修养和水平。

、和在和请假须一旦退出,即不再享受团员权利

4、须尊敬老师,听从老师指,认真完成的任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如有不同意见事后可以向相关人员反映,不能使老师当众难堪

5、,口角、斗殴

6、在和期间,爱护场地内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合唱员要注意个人形象,在和时,说话文明,不得污言秽语

8、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拿别人的物品,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9、爱护合唱的,使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归还,不得拖延或

四、考勤管理

为保证排练秩序促进排练质量,各声部长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分管副团长负责考勤的督查和辅导老师(指挥)、演出伴奏老师的课时统计,财务管理员配合。

1、合唱团排练时间为:每周二、周五的下午2:30-5:30;每周日晚6:30-9:30。如有变动,及时通知;

2、每次排练出勤情况,由各声部长记录本声部团员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分为出席、请假、缺席三档。团员务必按时到自己所在声部位置就坐,准备排练;

3、团员出勤情况有各声部长记录上报。分管副团长负责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同时对出勤率高的团员予以表扬;

4、有事不能参加排练者,需在规定排练时间前,提前向声部长请假,说明原因,经声部长认可有效:

1)三天(含三天)期限向声部长请假;

2)三天以上期限,向团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欲保留团籍的必须重新参加测试;

4)假期超过一学期者视为自动退出。

五、??相关纪律

为了保证合唱团的巩固和持续发展,有以下情况者,劝其退出合唱团。

1、不遵守纪律,漠视集体,影响团结,影响合唱团的正常秩序的;

2、长期缺席,无法常年参加合唱团的正常训练和活动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4、倡导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排练,经一次提醒,两次再提醒,仍无故不参加排练的。

5、演出排练期间,不服从整体调派的。

6、演出时我行我素,擅自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注:由于人员缺失而形成的“虚位”,合唱团将适时进行人员座位调整。

六、关于招收新学员

为永葆合唱团的活力,本团实行常年招考制。年满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适应性学习,通过考核合格者,即可成为我团团员。

相关程序:

1、前来我团的合唱爱好者,不论有人推荐介绍与否,均可先行旁听1-3节课,确定要加入者,可到财务管理员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2、根据报名人员的情况,本团将择日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测试;

3、测试时,被测试的人员首先演唱一首自认为最熟、最喜欢、唱得最完整的歌曲,然后进行普通话、视唱练耳、识谱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录取由本团艺术总监、团委会评定,决定通知被录取与否。

七、?关于训练、演出

上课、训练、演出(含比赛)都是合唱团学习过程的一种展示形式。

训练是人人参与的,演出和比赛则是有规定受约束的。由于演出、比赛是要对观众负责对艺术负责的,演出的人数也有一定的范围和规定。为保证节目的演出效果:

1、训练时,团员应自觉做到精力集中,保持歌唱状态,按老师的要求,认真练声、学习唱好每一首作品,尊重老师、尊重他人,不得在排练时间内闲聊、随意走动、添茶倒水。上课时,移动电话需设置为振动或关闭状态,不得在课堂内接拨电话,禁止一切有碍排练秩序的行为(排练时团员要做无讲话、无随意走动、无摆弄与训练无关的物品);

2、团员之间要团结友爱,维护正常的人际关系准则,尊重老师和伴奏员,自觉维护合唱团的整体形象和名誉,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合唱氛围;

3、团员要服从管理,顾大体识大局。外出比赛或演出,要注重仪表和仪态,维护合唱团的集体荣誉。倡导包容,不因服务不到位或考虑不周全而闹情绪。对损害团队荣誉,造成影响的,合唱团将视其程度,依据团章及相关规定,作严厉的批评和劝退处理;

4、合唱团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演出竞争机制。参加各种演出(含比赛)的人员名单,全体团员均需自行报名,声部推选,团委会协助艺术总监根据舞台效果和演出需要及演出相关规定,本着为观众、为艺术负责的原则,共同审定参演队员。因此,不可能做到人人参与。未被入选参加演出或比赛的团员,应该怀有一个宽阔的胸怀,认真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演唱技能,不得因此生出是非;

5、努力学习声乐知识,特别是合唱知识。认真参加训练,提高演唱技能,迅速进入和谐统一的合唱状态。积极承担自己能够承担的,有助于合唱团的日常训练、演出以及发展的事情;

6、声部长要尽职尽责,主动带领声部队员熟悉本声部旋律,按指导老师的要求,将本声部旋律练到最佳;

7、团员对训练或者负责人以及辅导老师的意见及建议,可以在休息时间或训练完毕后,向声部长反映(也可向指导老师提出),各声部长与负责人在训练完毕后,对团员提出的意见应予以重视;

8、对于跨团队的团员,在参加外出比赛或者公益演出过程中,应当优先服从老年大合唱团参赛或演出;

9、杜绝在演出过程中,擅自离开舞台的现象,一经发现,作劝退处理;

八、排练秩序和环境管理

1、每位合唱团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爱惜排练场内的所有设施,自觉安置和归回座椅、课桌,保持排练场所(环境)的卫生,不得将个人垃圾和废弃物带进或遗留在排练场内;

2、副团长负责排练时间内秩序管理和场地环境管理,任何人不得干扰合唱排练;

九、表彰1、合唱团团员一年内,出勤率达满90%以上(含90%),且业务

水平(演唱能力)显著提高的,该团员将获得本合唱团优秀团员称号;

2、对入选参加比赛或演出的团员,无故迟到,缺旷或早退、请假,一月内累计达两次者(以八节课/月),不参与评优;

3、对合唱团后勤服务工作(包括获取赞助),无私奉献的团员,团里将设立年度贡献奖,进行一次性奖励(视当年经费实情执行)。

十、合唱团歌谱管理规定

1、合唱团为团员免费印发排练用歌谱,每次学习新曲目时发放,每人一份,由声部长统一领发。分管副团长负责执行;

2、团员必须爱护歌谱,如有破损、遗失,均由个人自行负责解决。

十一、声部划分

1、团员所属声部的划分,全权由艺术总监(即驻团指挥做专业评定),主要根据乐感(节奏)、音色、音域和音准等方面的考核情况进行划分,并依据声部平衡要求进行调整,团员应服从所属声部的划分、调整;

2、非特别情况,未经允许,团员不得随意自行调换声部。

十二、时效

1、本制度适用于老年大合唱团全体团员,任何人不得违反;

2、本管理制度呈报淮安市老年大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淮安市老年大学艺术团“淮安之声”合唱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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