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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应是起点,但不能止于此

 junzhe101 2018-12-07

【编者按】本周,中国最大的一个镇——“苏锡常镇”,举行了高三期中考试。这周的主旋律是:批卷、统计、分析、讲卷,总结……终于的终于,周六早晨的阳光,穿破云雾,洒向大地,温暖走过期中考试的教师与学生。

——苏州期中作文审题与阅卷心得

送别这周,意味着期中考试告一段落,也意味着高三的四分之一已在上帝手中。未经省视的人生没有价值,为了让剩下的四分之三过得更加高效,我们不得不反思本次高三期中考试中所暴露的问题。

就整份考卷而言,只有作文题的命制体现了出卷人的自由意志。因为整份试卷中其余题目,其命制形式与题型,皆与2019年江苏高考卷几乎如出一辙。可见,本次命题,命题人是“带着镣铐跳舞”,而只有作文题目,是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更加值得我们学习、品鉴与体悟。

已往不谏,来者可追。反思是为了更好的出发。先来看一下本次题目:

有人追寻梦想,出门远行;有人安土重迁,故土难离;有人思念故园,魂牵梦萦……

可以说,这道题“很江苏”:“不上海也北京”,一则没有明显的、突出的思辨性,二则没有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形态的话题。这是一道“送分题”,与学生的生活很贴切:十八岁出远门,追寻梦想;或者依托别人生活体验或自己阅读经历,观照安土重迁背后的乡土情结;或思考寻梦过程的引颈回望与魂牵梦萦……虽然有人指出,这道题与学生生活有点“隔”:没有离开故乡就谈故乡,有点难。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主要针对的是后两句。我以为这种观点很难成立。一是因为生活体验不能等同于阅读体验,阅读体验可以拓展生活体验的疆域,丰富学生的认知范围,正如有句俗话说:“没有吃过猪头肉,难道不成听猪叫过”;二是即便学生对故乡理解不够深刻,但是“十八岁出远门”的青春萌动,总可以盘活学生的写作素材,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

为了写好本题,我们需要来厘清一下这三句话的关系。这三句话指向的是同一个话题中心“家”与“故乡”。三句话体现的是个体与家的不同的状态:离家、守家、思家。当然,学生不能仅仅围绕“家”来写,那样这道题就成了话题作文。这道题的核心是:关系。所谓关系,是关键词之间的联系。如果我们仔细梳理一下2018年南通三套试卷,围绕关系命题是命题人坚守的命制原则。南通一模卷是“比”与“学问”、“智慧”、“情怀”的关系;二模卷是“跟在别人后面”与“做自己”的关系;三模卷是“好的名声”与“理所当然”或“好的名声”与“负担”之间的关系。

回到本到题目上,命题人也在试图引导学生思考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起码在第一个小分句上表现得十分明显:“离家”与“梦想”之间的关系。而后两个分句,就没有第一句的内在矛盾与张力。第二小分句表达的是一种常规心理:安土重迁,而第三小分句要求学生思考的是思念故园。概之,这三句话,是根据个人与“家”的不同状态来划分的。三句话分别体现的个体状态是:在他乡、在故乡和在两点徘徊。无论从技术层面还是从情感角度,第三句说了等于白说。因为“思家”应该是弥漫在“离家”与“守家”中的情感烟雾。再者,“离家”与“守家”已经构成了二元关系,“思家”不能构成“第三极”。

虽然命题人的导向很明显,内心比较善良。然而,学生写作的现实却不容乐观。在阅卷过程中,学生的问题,大大超过能够想象得出种种错误的可能。就审题而言,师生关系似乎可以这样描述:你拼了命地让他“归正不偏题”,他拼了命地“脱靶要偏题”。

首先是忽视“家”的存在。在本次阅卷过程中,有部分同学的立意是:“追梦”、“学会取舍”、“智慧地选择”等等。如果把审题比作打靶,那么,揪住核心立意就是命中十环。这道题目的“十环”就是“家”与“梦想”、“思念”等词语的关系。一般而言,不能单写一极,即不能单写“追梦”。当然,如果考生选择后两个分句来写,一般不存在脱离“家”而存在。在本次考试中,大致有40%的学生选择第一个分句来立意,结果很多人选择了“追梦远行”,而把“家”给忘了。这就有与中心离散的嫌疑。如单写“追梦”,那么只能说“打在三环”,但“没脱靶”。而“智慧地选择”、“学会取舍”属于“滑步立意”,基本属于“脱靶型”,那就是偏题了,分数不得高于41分。我觉得,如果仅仅写“追梦”的学生,忘却了“家”与“故乡”的存在,我劝你再好好爬梳一下江苏高考真题:智慧与境界、言语与个性创新、车与人事景情理、语言与生命、生活与文明。结合高考题、南通卷、南京卷、苏州卷等命题风格,再次提醒一下:审题与立意必须要突破“单向度”与“单元化”,最好围绕关系深入思考。

有部分同学选择了写后两个分句。写后两个分句,都离不开“故乡”这一存在。那么,何为故乡呢?透过学生的写作实际,我感觉,学生把“故乡”与“地址”、“地点”一词混淆了。按照安东尼奥罗姆的观点,“地址”是死的,而“地点”是活的,前者是一种指示与寻找,而后者生活与体验。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大多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换句话说,“故乡”是熔铸了个人血、泪与情感的出生地。“故乡”不仅仅是一种空间标识,更是一种情感能指。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而“故乡”的实体正在变形、减少,甚至消逝。即“故乡”的精神性正在逐渐强化。如余秋雨在《乡关何处》中写到,“余姚”本是他的第一故乡,但是他在上海、甚至日本,都能够找到“故乡”的体认。“余姚”的内涵,逐渐由实体转化为虚拟——由余姚籍的黄宗羲、朱舜水、王阳明等思想大家所形成文化气场与精神空间:忠义爱国与士人情怀。这就变成他的精神故乡。由此,我们可以发现:“故乡”一词,具有很强的层次性,既可以实指地址,又可以虚指精神。记得丰子恺曾经提出“三层小楼”的概念:物质层面、精神层面与灵魂层面。藉此,“故乡”也应该有这三种对应关系:物质性的空间概念,精神的情感空间,与神圣性的信仰层面。可惜的是,学生的思维层次只是“故乡”停留在浅表,有待提高。

诚然,我们在阅卷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认识到“故乡”的精神性,但是,也仅仅是贴标签地分析与思考,并未深入到“故乡”所代表的那一段生活中去,很少有触及灵魂深处的表达。记得老舍在《想北平》中所言,“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的梦里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个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这是与老舍骨肉相连的表达。然而,部分学生没有能够深入故乡的生活深处,只是对“故乡”进行匆匆“巡礼”,浮光掠影,浅尝辄止。试问,没有经过血和泪浸泡的文字,怎么能打动人,甚至都不能打动自己。还有,对于议论的写作,还有部分学生,对“故乡”的认识属于静止而机械。需知“故乡”的内涵是在不断变化的,甚至出现“反认他乡是故乡”的情况。如作家李新勇的《变奏的乡愁》,里面写出“故乡”的动态性。“我”的第一故乡是大凉山西昌,这是“我”爷爷与爸爸共同生活过的地方,是“我”的精神源头,后来“我”的故乡变成了江苏,它是我孩子的出生地,是她的原点与中心,再者在江苏能遇到老乡,渐渐地,江苏成了“我”孩子的故乡,也成了“我”能老乡共同体认的“故乡”,后来,自“我”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后,鲁院的一切,成了“我”以及其他作家的精神故乡。“故乡”的嬗变,记录“我”追梦的过程,演绎“我”丰富的生活,甚至传递“我”的精神血脉。其实,尽管地理空间在不断变化,而“我”栖居的精神方向一直不变:思念故土、爱好文学等。同样的,几乎没有学生认识到“故乡”的动态性与矛盾性。如果学生能够认识到“他乡”与“故乡”的情感纠葛与渐变替换,兴许能够写出拒绝平庸、立意独特的文章来。

说到现在,此处的“故乡”,我以为还是大众的,普遍的,不具有独特性与唯一性。如果要想凸显写作智慧来,达到立意的独特性与巧妙性,还应该将“故乡”化大为小,写出故乡的唯一性,写出个人成长的独特性。在现当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故乡比较多,比如高密乡,比如商州,比如黄土高原,再如东北黑土地等,“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些散发原始生命力的地方,包含着旺盛的生命力,也曾哺育出优秀儿女。不同的风土人情,孕育出不同的文化特征来,也记录不同的生活轨迹。无论是小说中,都有对“家”的描写与表达。下面,撷取两段关于对“家”的描写,让你猜一猜。

“‘过来,爸爸说,一边递给我一支骨制的小笛,拿去,你涉足远方他乡,向人们吹奏的时候,不要忘记老父。现在正是你见世面学本领的大好时光……’我们那个山谷在我来说,到村子的大磨坊这一段是熟悉的;在我的心里,山谷后面才是世界,也是我一心向往的地方。一只飞得精疲力竭的蜜蜂飞到我的衣袖上停住了,我带着它一起走。我走了好长一段路后,便想像一个邮差似的作一小憩,同时也好回首对故乡寄予告别的一瞥。”……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我是在黄沙梁长大树木,不管我的杈伸到哪里,枝条蔓过篱笆和墙在别处开了花,结了果我的根还在黄沙梁他们就整不死我也无法改变我。

同学们,你们知道这两段出自哪里吗?

第一个语段是赫尔曼黑塞短篇小说《笛梦》的开头,小说主要叙写一个小男孩在音乐家父亲的指导下,外出寻梦,最后走向成熟的过程。此处,“家”成寻梦的动力与源头。“好风凭借力,送我入青云”,“家庭”与“故乡”可以成为追梦的助力器与起跑线。在一个地方住久了,故乡就可能成为世界的中心。为了消除这种偏狭,人们可以走向远方,寻找心中的诗歌与梦想。生活分为此处与彼处,人生也许就是在彼处发现自我与成为自我。然而,在本次写作中,部分学生想当然地借助“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认为“故乡”是情感与梦想的羁绊,所以需要出门远行。这里的逻辑漏洞很大,彼此之间并未构成支撑。其中有一逻辑链断裂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作为“故乡”是情感羁绊的支撑基础。这是有很大问题的,孔子并未让孩子不要远行,因为“父母在、不远游”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是外出寻梦,必定要方向与目标。再者,“故乡”也不是出门寻梦的阻力,因为无论东西方,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生存与生活能力,能够实现孩子自身的梦想。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指出,与其他性质的爱不同的是,父母的爱在于放手。所以,学生在佐证“出门寻梦”时,不能想当然地论证寻找理论支撑。

第二个语段是刘亮程写的的故乡。黄沙梁,地处偏避,经济落后,民风淳朴,人际融洽。而“回到故乡”成了刘亮程“追梦”的动力。由起点再到起点,从乡村到城市再到乡村。圆形的人生结构中,刘亮程寻找这文学的梦想。刘亮程的生活轨迹,成了很多议论文学生习作的“黑天鹅”。因为,很多人都是如此立论:出门寻梦。然而,刘亮程却是“逆流而行”——归家寻梦。刘亮程在当初从农村走向城市时,他的父母与故乡并未成为他的束缚,甚至成为他出发的理由。再后来,他从城市回到故乡,也是为了躲避文学的喧嚣与寻找坚实的自我。如周国平在《记住回家的路》中所言: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也许在外面容易迷失自我,容易丧失自己的“精神密友”,也许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中。而当初的出发点,再次成了自己的归宿地。这是一种宿命,更是一种超脱之后的逐求。故乡,成了逐梦的驱动。如果学生能够如此立论,可以超过同龄。

老子所言“少则得多则惑”,经济学家舒马赫所言“小即美好”,在本次写作中,学生如果能够锚住“家”与“故乡”这个核心,往内涵想,往细节悟,灵动地思考,具象地思考,认识到“家”的存在性、层次性、动态性与特殊性,兴许能写出自成高格、气象万千的“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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