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话题比较沉重,因为关系到真金白银。 黄三水有个漂亮妹妹,我们姑且叫她黄四姑好了,黄四姑的先生是个有钱人,身家据说过亿,当然以人民币计算,在温哥华也就算个小土豪。 不过,小土豪和黄四姑最近有个大烦恼,那就是要不要加入加拿大国籍。 黄四姑对黄三水说,过去换国籍,国内的户口还在,社保还在,资产也还在。除了回国需要办个签证,其实和双国籍也没啥实质区别。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加籍华人办理中国签证需要录指纹了,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也正式与国际接轨了,就连财务信息都要被实时交换了,所以她和老公为入籍的问题纠结了好久。 黄四姑说,一大家子亲戚,就信三水哥,让三水哥帮忙给个建议。 黄三水一脸苦笑地告诉小编,自己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活了一把年纪居然没有这种烦恼,放在家乡就是妥妥的loser,但作为专业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帮助自己的妹妹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也是份内的事。然后,黄三水一番钻研就发现了下面要提到的这几个财务重点: 1、遗产税移民公司总说加拿大没有遗产税,其实都是扯淡。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最关心有钱人的死活问题,原因就是有钱人死了,政府就能发一笔横财,而至于税种本身是不是叫遗产税意义不大,因为疗效都是一样的。 所以大家必须明白一点,华人只要移民到美加这种发达国家定居,高额的遗产税就几乎无法避开了。 以黄四姑和她的老公为例,假设他们有净资产1亿人民币,其中在加拿大有价值5000万人民币的房产和其他现金资产,在中国有价值5000万的股权及房产。如果黄四姑和她的老公身故,则两个小孩继承遗产的时候,中国的部分按照中国法律继承,5000万就是5000万,除了请律师和会计需要花点钱,基本是全额继承。 但在加拿大的5000万就很悲剧了,按照加拿大有钱人的平均“遗产税”算下来,实际税率大约在40~50%之间,按照上限算就是2500万,而且最坏的是继承人要先拿出2500万给政府、给律师、给会计师,然后才能接收遗产,在加拿大和美国是绝对不允许用遗产交遗产税的,而是必须用自己的钱交完税才能得到遗产。 所以,两个孩子必须把在中国继承的遗产变现2500万拿到加拿大交税,然后才能继承父母在加拿大的那一份遗产。 如果不幸两口子把资产全部转移到加拿大,那就等着自己毕生的奋斗被政府拿走一半吧,就这么除二除二的,几代人之后就和黄三水的子孙没啥区别了。 2、户口要悬,社保失效按照中国的户籍管理规定,人户是不能分离的,理论上移民的时候户籍就应该注销,但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最近10年好像没有哪个地方的公安部门可丁可卯地执行这项理论政策。所以几乎听不到因为移民被取消户口的事。 等海外中国人混成了海外华人,中国国籍没有了,从法理上中国户籍也应该自动消失了,但在实践中大量加入外籍的华人却仍在中国保留户口本、身份证,甚至是五险一金。除了回国需要签证,其他生活好像不受任何影响。 但可是黄三水求证到,政府没有把你从花名册上取缔并不是宽容你而是无暇顾及你。因为工作忙任务重,这种小事闲事通常不是警察叔叔的关注目标,但实际上你的社保就算继续交也是无效的,你就算交到65岁退休,也只能领走个人缴纳的社保本金,至于原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产生的利息就当爱的奉献了。 未来,一旦中国海关全面启用外国人入境登记生物信息的制度,户口本身份证的失效只是一个回车键的问题,什么时候按就要看公安部下属移民管理局的日程安排了。 3、失去中国户籍和身份证的连锁反应第二条只是过渡,真正的问题出现在第三条。 从中国公民转成外籍公民后,户口本和身份证失效后,你依然可以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说明自己曾经是中国的那小谁,所以黄四姑和她老公的股权、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债券等等都不会神秘失踪,只是会从黄四姑的名义过户到四姑黄的名下。 然后,黄四姑不能再在国内购买第二套房产了。如果黄四姑和老公的产业涉及到外资准入审批的,还必须转让出售或者接受审批。 而且以新身份持有在中国资产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无论持有还是出售,获利都要遵守中国税法,在中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作为一名“歪果仁”,是没有任何个税减免和抵顶的。万一新加入的国家还没有与中国签署税务协定,还不可避免遭遇双重征税的问题,这就是天大的悲剧了。 黄三水说,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大原则就是上面提到的几条,对普通工薪层来说,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对有钱人就完全不同了,开开心心移民入籍来,几十年后却发现财富都被变相没收,这也算是一种领悟吧。 黄三水说他不是专业的会计师,而且就算在加拿大找到专业的会计师,也很难通常精通中国的会计业务,所以有钱人出于自己财富负责的态度,最好多做点回馈社会的慈善,自己捐了总比被人拿走强。 黄四姑瞠目结舌,“三哥,你是不是逗我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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