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kingckong的博客1、规范条文引述: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3.3条第1款: 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3.3.3-1的规定;当施工中采取减小挤土效应的可靠措施时,可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减小。 表3.3.3-1
注:1 d —圆桩直径或方桩边长,D—扩大端设计直径。 2当纵横向桩距不相等时,其最小中心距应满足“其他情况”一栏的规定。 3当为端承型桩时,非挤土灌注桩的“其他情况”一栏可减小至2.5d。 桩基规范的上述规定基于两个因素:1)有效发挥桩的承载力,2)成桩工艺。 2、挤土效应与桩距: (1)部分挤土桩、挤土桩在成桩过程中,无可避免的对周围环境(包括桩本身)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以静压预制桩为例,挤土效应有以下方面: (2)对于部分挤土和挤土桩成桩过程挤土效应随桩距减小而加剧。因此2008版桩基规范修订时适当的增加了最小桩距的要求。 (3)对于采取有效减小挤土效应措施,部分挤土桩、挤土桩的最小桩距可根据其减挤效果将规范规定(表2. 6-1) 的最小桩距相应减小0.5~ 1. 0d,但不应小于3d。 以静压预制桩为例,有效减小挤土效应措施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3、桩侧阻力的群桩效应与桩距 (1)桩侧阻力只有在桩土间产生一定的相对位移才能充分发挥。当桩距过小时,桩间土的竖向位移因相邻桩的影响而增大较大,桩土间的相对位移随之而减少,导致桩侧阻力不能充分发挥,从而群桩的承载力小于单桩承载力之和。这是群桩效应的表现之一。 (2)根据粘性土、粉土、砂土中的钻孔桩群桩试验,当桩距小于3d 时,侧阻力由于桩与桩的相互作用而有所降低。这种效应在粘性土中相对更明显。据美国、英国相关规范的规定,当桩距不小于3d 时,桩基承载力不考虑群桩效应。鉴于以上情况,2008年版桩基规范修订时规定了第3.3.3条的最小桩距,同时对于群桩基础承载力确定不计侧阻和端阻的群桩效应。这样处理,方便设计,也不会留下安全隐患。 (3)设计中出现由于平面受限,桩距不得不小于3d,此时导致桩侧阻力因相互影响而降低,即使施工阶段采取有效减小挤土效应措施,如果桩距还是不变,桩基在正常使用阶段还是存在群桩效应的。对此,设计时基桩承载力特征值可将总侧阻力乘以侧阻折减系数后确定。侧阻折减系数按文献[2]P388的方法确定。
(1)可以突破《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规定的最小桩距; (2)对于采取有效减小挤土效应措施,部分挤土桩、挤土桩的最小桩距可根据其减挤效果将规范规定(表3.3.3-1) 的最小桩距相应减小0.5~ 1. 0d,但尽量不要小于3d。 (3)设计中出现由于平面受限,桩距不得不小于3d时,要折减基桩的侧阻力;此外即使是挤土效应不明显的桩型(如钻孔桩等),也应提出有效减小挤土效应措施(如跳钻),因为2根桩靠的太近,旁边钻桩时会对周边的土有扰动,如在影响范围内有未凝固的桩混凝土,就容易出现桩身缺陷。 参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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