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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吉神能破格,四凶神能成格”!

 隐然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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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命中有五行,分阴阳,因此得到了十神。而十神各自有各自的特性。古人把它们基本分为两类,把代表激烈的、不和谐的、暴躁的、破坏的、伤害的、偏执的、亢进等等特性的杀、伤、劫、刃称为四凶神。把具备柔顺的、和谐的、随和的、修补的、扶助的、中庸的、理性的等等特性的财、官、印、食归类为四吉神。而四凶神入命的人大多一生必然容易多灾多难,四吉神入命的人一生大多太平顺畅。这个理论当然是无可否定的,因为它是一个最原始的基准。

但是,杨易德一直以为命运就是一个相对论,古人论命其实也未脱离这个核心。就好比论四吉神和四凶神的时候,其在真正论命时,也认为吉者未必尽吉,凶者未必尽凶。其中比较著名的一段论述就是《子平真诠》中的,该段具有着强大的相对论味道:

论四吉神能破格: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论四凶神能成格: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抢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以上这段阐述中,《子平真诠》的举例非常详尽,而在这个“吉凶神”的相对论下,一切本应是以各人格局所需为基准的。所谓四吉神,原始为吉,若格局已经成就了一个好的架构,吉神与凶神之间制化得宜了,五行与五行之间本落落有序;那此时多余的“吉”便反为凶了,因为多出来的东西往往就会坏局,难道不是吗?那么这样的“吉”又何吉之有呢?

正如其举例所说,如食神带煞格,一见到财通关了,那食神就去生财了,那食神制约不了煞了,反倒因为财通关而力度要尽泄气于煞,试问,这样的一个本来“食神制煞”格反倒成了变节“生局”,那整个格局就彻底被颠覆了,生也不可能生得那么好,克也克不成,会生克两局皆无能成,而此“吉神”本该制约的没去制约,不该生的又生了,又何吉之有呢?

所以,一切所谓吉凶皆不脱离于格局为核心。所谓四吉四凶神论,其本是相对论。

就好比其再举的例子,是说四凶神的。如一个劫财旺的人,财星本来成格,这便是吉神成格,但是碰到劫财了,所谓四吉神也束手无策,还得靠这个四凶神之中的伤官星来救,来泄化劫而生财,而此时伤官星作为通关用神,使原本失去的吉又回来了。所以这时候若是没有它,那才叫凶了。关于这样的“凶神”,那又何凶之有呢?

在《子平真诠》中举了大量的这样的例子,其实也都万变不离其宗。无需多举,其本源不脱离于生克,本源不脱离于格局用神,本源不脱离于整个架构所需,以其各自十神的五行是否真的为命中有所需为核要,若无所需,便虽吉还凶,若有所需,那虽凶还吉。

故奠定于四吉神与四凶神的本质上,《子平真诠》讲述了这样一个相对论。谓“四吉神能破格,四凶神能成格”,实是指的相对吉凶成格。而原本的吉与凶之定义,只不过论述的是其在不以格局等为参照物的情况下的;“四吉与四凶”之“吉凶”之二分法,只是在论述的其十神本性之原点。

所以,切记:“四吉四凶本是相对论”。但是,也得记住:“在论十神本性时候,这四吉与四凶还是要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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