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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州卫 明代西北边防卫所的缩影

 镇疆九洲 2018-12-12

武沐

明初岷州卫是河、湟、岷、洮防御带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据点。由于文献记载过于简约,使得人们很难对其获得较为全面的认识,而《岷州卫建城碑文》的发现以及岷县《二郎山铜钟铭文》的保留为研究明初西北卫所的建制、规模、内部组织结构等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

一、问题的提出

明代西北边防主要有两条防御带:一是西起甘肃镇 (今甘肃酒泉市 ) ,沿河西走廊向东经西宁延伸到固原、宁夏,即明代九边中最西端的三边,主要防御北元蒙古势力。二是以西宁卫 (今青海西宁市)为起点,向南经河州 (今甘肃临夏市 )、岷州 (今甘肃岷县 )、洮州 (今甘肃临潭县新城)等卫所,一直延伸到四川西北地区,这条防御带主要防御西北地区的藏等民族。岷州卫正是后面这条防御带上的一个重要卫所。

史志对于河、湟、岷、洮等明代卫所有一定的记载,但过于笼统。后世学者对于这一带的边政建制与沿革虽多有论及,却苦于史志记载的简约,而难以深入,如明初河、湟、岷、洮等卫所的最大特点就是土流参治”,但土流究竟如何参治”? 其建制与腹里相较有何不同? 所有这些都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岷州卫建城碑文》以及岷县《二郎山铜钟铭文》的保

留使得岷州卫成为明初河、湟、岷、洮诸卫中记载得最为完备的卫所,为研究明初西北卫所的建制、规模、内部组织结构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

为了便于研究,这里先将《岷州卫建城碑文》与《二郎山铜钟铭文》做简要介绍。1958,岷县政府在拆除县城东门城墙时发现一块洪武十四年 (1381)的岷州卫建城碑,碑文如下:

岷州古和政郡,统三邑。熙宁六年,宋神宗皇帝开拓河湟,明将军王韶率众克岷境,留副将种谔继守而整城垣。至淳熙三年,宋孝宗皇帝复命将军马云亦守之。至元废。而荒野颇有继迹。洪武十一年秋八月,奉大明皇帝命,指挥马烨等官开设岷卫,统率马、步、左、右、前、后、中壮士万余筑城垣、建四门、造战楼、敌台百余座;臵仓廪,集粮料伍拾余万石;立屯所三处,辟荒捌千余亩,布种万石,集诸卒,验勤堕,多寡自食用之。十二年夏,奉敕衔将阶州、汉阳、礼店、洮州、岷州、十八族番汉军民千户所钱粮军马,并听岷州卫节制。承制奉行,钦此! 洪武十四年春,有旨造砖瓦,斩木董工。至秋,灰砖数百万卷砌四城门。入深九丈,基长二十丈,高三丈五尺。盖战楼三层,上五、中七、下九间,点脊高七丈五尺,不及月旬,盖瓦彩画一新,实为固边之要,壮胜也哉! 云记。洪武十四年甲申良旦丑时立。

武毅将军监工卷造千户:李华

昭信校尉监工卷造百户:秦胜、张林、张胜、孟真岷县二郎山坐落在县城南,山由建有二郎山钟亭,亭中悬挂一口铜钟。二郎山铜钟铸于洪武十六年 (1383)。铜钟通高1165,口径 1. 23,壁厚 8—10厘米,原挂于岷县城内钟楼,清末钟楼毁于兵燹,铜钟移存至宣道会。1945,岷县民众集资建二郎山钟亭,遂将铜钟移至二郎山钟亭。二郎山铜钟是为庆祝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的设臵以及城垣建筑完毕而铸造的。二郎山铜钟的铭文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记载了开设岷州卫的史实,第二部分为岷州卫本卫官合属官的署名。由于年代久远,铜钟部分铭文已漫漶不清,尤其是序言部分大多已不能完整读句,但为方便研究,现将根据拓片整理的《二郎山铜钟铭文》(以下简称《铭文》)抄录如下: 明威将军佥岷州卫军民指挥司事马烨,淮东六合县人。

洪武十一年秋八月,钦奉天子制开拓岷州卫……紫宸

……皇图,钟鼓合鸣……天听,世世生生广为□□,

以赞曰:铸钟功德之缘……之法,交穹响亮之声,

□□封疆之万里。祝圣寿以无量□□齐眉之万岁。烨等

……天乾圣永为亿载之……祈保宁谧之丰……降临

坛所普济……阴功共成圆满。洪武十六年九月初六丙午日本卫官

明威将军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守御官:马烨

广威将军指挥佥事:姚贞、潘贵、杨政

经历司

登事郎知事:张仪

迪功郎知事:李文

卫镇抚司

武毅将军管军卫镇抚:李富、金锐

兵居令史:杨晟、郑

□□令史:师孝德、□□□、刘□□

令史:赵纪……

□□令史:毛友良

承发典吏:陈泉

经历司典吏:张瑁、梁怡中、解名义、吴忠、罗文具、刘敏、郑光中

合属官

左千户所

武节将军管军正千户:杨忠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 □虎、李华、□□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杨华、朱富、……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 ……

右千户所

武节将军管军正千户: □□、朱铭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 □□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万志、孙原、宋、张□□

陈文、□□、张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杨华

中千户所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陈才、□□□□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张仝、孔兵、李、张□□、丁用、马□□、周旺

前千户所

武毅将军管□□□□: ……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周荣、郎俊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李华、□□□□、许、吴良、贺瑾、陈英、□□、张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尹谦

后千户所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寻诚、刘成、乐信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赵成、许旺、刘温、沈安、张生、陈骏、孟真、杨义、牛麟、刘真、张林、唐继祖、刘文畅忠校尉管军所镇抚:葛礼、□□、王德、吴德、高通、杨情、何真、孙让、赵衡、韩福、王才义、张、赵兰……

礼店后千户所

□□将军管军正千户:□□

□□校尉管军百户: □□□□……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赵鉴

吏目:李祥

阶州守御千户所

武节将军管军正千户:

武毅将军管军正副千户:陈从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黄、许、孙才、

□□尉管军镇抚:闵志、侯春

西固城军民千户所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姚富

武略将军管军副千户:严志、严才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 □□、周德、葛仁、曹旺、徐、王仁、陈良、袁贵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杨春、石秀

吏目:谢泽

洮州军民千户所

武德将军正千户:虎朵尔只藏卜

昭信校尉百户:付答答、哈石癿、赵哈石癿、马疋足、赵谷奴元宜、赵速南朵只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刘平

忠翊校尉都管:付契奴办、马党只藏卜、杜答答、赵党只官卜

武德将军岷州军民千户所正千户:王福德

十八族军民千户所

武略将军副千户:包旺

昭信校尉百户:马珍、包木明肖、包辇占肖、包阿速、包答蛮、郎扎即、包扎秀、赏占密

忠显校尉所镇抚:陈坚、谈谷智

忠翊校尉都管:成那速、包、包辇占、包速南党、成先宜、速南党只……

吏目:

丰赡仓

大使: □□、卢德光

副使:贾士弘

岷山驿丞: □□□……

西津驿丞:

酒店子驿丞: ……

酒店子递运所大使:

梅川递运所大使:戴复初

野狐桥递运所大使: ……

岷州卫铜冶作头: ……

监工官

镇抚:宋保

百户:吴源

梅川守御官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李茂、施茂、曹、薛贵、王真、宋真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居全、张林、周山、陈讨、吴理、熊容、周元、焦成、明义、姜忠、礼遇、黄忠、李云、任

龙、刘桂、席忠、刘元、刘福、卢兴、李广

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李容、杨继

礼店前千户所

武节将军管军正千户:张席

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叶茂

承信校尉管军百户:许逵、陈铭、何源、刘

说明:铭文中“……”表示丢失字数难以确认;“□”表示小面积缺字,但可以辨识缺少字数。

《铭文》已静静地存在了 600,却很少有人仔细研读,以致永乐年间袁福征的《建修岷治记》中就已出现了洪武初,李思齐降附,制命曹国公李景隆开设岷卫等如此浅显的错误。康熙四十一年 (1702)《岷州志》的编纂者汪元絅,这个在《岷州志》中多处标榜钟楼……康熙三十九年同知汪元綗重修的地方官吏,同样未仔细阅读过《铭文》,因此不仅沿袭了《建修岷治记》的讹误,更重要的是未能将如此珍贵的金石文献辑录于《岷州志》,从而影响到后世所著《陇右金石录》亦未收录该铭文。《铭文》由于从未正式刊布,而《岷州卫建城碑文》(以下简称《碑文》)虽正式刊布,但影响范围有限,故这两件文物的珍贵价值竟被长期湮没。

二、明初岷州卫考述

1、岷州、洮州军民千户所与岷州、洮州卫军民指挥使司

岷州、洮州军民千户所的前身是元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辖的岷州、洮州军民元帅府。洪武三年 (1370) ,“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四年 (1371) ,臵河州卫,属西安都司 (后改为西安行都司、陕西行都司 )。岷州千户所属当时的河州卫管辖。《明太祖实录》卷60记载了洪武四年河州卫所属千户所、百户所的名称:臵千户所八:曰铁城、曰岷州、曰十八族、曰常阳、曰积石州、曰蒙古军、曰灭乞军、曰招藏军;军民千户所一:曰洮州;百户所七:曰上寨、曰李家五族、曰七族、曰番客、曰化州等处、曰常家族、曰爪黎族;汉番军民百户所二:曰阶文扶州、曰阳砙等处。

明初的河州卫除管辖直属千户所外,还管辖着众多的土千户所,岷州、洮州千户所便是其中的两个。洪武六年 (1373) ,明廷臵洮州、常阳、十八族等处千户所六,百户所九,各族都管十七,俱以故元旧官鞑鞑等为之”,其中亦包括岷州、洮州千户所。问题是洮州、常阳、十八族等处千户所早在洪武四年就已设臵,此次何以重设? 这显然与河州卫划分为南、北两大辖区有关。洪武六年河州设府后,府、卫分治。河州卫亦将所辖区域划分为南、北两大辖区,北部辖区管辖积石州、蒙古军、灭乞军千户所以及必里千户所 (洪武四年臵,后升为 )、南加巴千户所 (洪武八年臵)、失保赤千户所 (洪武八年臵 )、川卜族千户所 (永乐元年臵 )等。南部辖区管辖铁城、岷州、十八族、招藏军、洮州等千户所。九年 (1376) ,设在河州的陕西行都司罢设,河州卫属陕西都司。十年(1377) ,河州卫分为左、右二卫,原河州南部辖区归河州左卫管辖。同年,西番川藏诸部邀杀明使者巩哥锁南,明廷命邓愈为征西将军、沐英为副将军率兵讨伐。十一年 (1378) ,又“命西平侯沐英率陕西属卫军士城岷州,臵岷州卫镇之”。十二年(1379) ,岷州卫除直属的 5个千户所外,明廷又将阶州、汉阳、礼店、洮州、岷州、十八族番汉军民千户所等原本由河州左卫管辖的千户所全部转归岷州卫节制,而河州左卫直属的千户所则于洪武十二年组建为洮州卫。《明太祖实录》卷123,洪武十二年敕“河州二卫之兵止留一卫,以一卫守洮州”。岷州、洮州卫是否由岷州、洮州千户所升格而来,史志记载或阙或讹。《大明一统志》、《明会典》、《边政考》等史籍以及康熙二十六年 (1687)《岷州卫志》只记载了洪武十一年 (1378)设岷州卫,未提及岷州卫与岷州千户所的关系。康熙四十一年 (1702)《岷州志》云:“岷州卫领军民千户所四、西固军民千户所一”。言下之意岷州卫除直属卫所外,还领有 4个军民千户所和一个西固军民千户所。这种说法很可能是从上引《明太祖实录》卷 60的记载中推断出来的。在《明太祖实录》卷 60记载的 8个千户所中有铁城、岷州、十八族、常阳、招藏军以及洮州军民千户所, 6个千户所属后来的岷州卫管辖,如果岷州、洮州千户所升为岷州卫、洮州卫,剩下的 4个千户所,加上后来归属的西固军民千户所,正好与《岷州志》的记载吻合。《明史》卷 42《地理三》云:“岷州卫,洪武四年正月臵岷州千户所,属河州卫。十一年七月升为卫,属陕西都司……洮州卫,洪武四年正月臵洮州军民千户所,属河州卫。十一年七月升为卫,属陕西都司,十五年四月升军民指挥使司。后世有关明代岷州、洮州卫的沿革几乎都沿用了这一说法。现根据《碑文》与《铭文》得知,岷州、洮州卫并不是岷州、洮州千户所升臵,如《碑文》明确记载洪武十二年 (1379)岷州卫奉敕衔将阶州、汉阳、礼店、洮州、岷州、十八族番汉军民千户所钱粮军马,并听岷州卫节制。《铭文》中既有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又有岷州、洮州军民千户所。《碑文》刻于洪武十四年 (1381) ,《铭文》铸于洪武十六年 (1383) ,此时岷州、洮州卫已设臵多年,岷州、洮州卫军民指挥使司亦设臵一年有余,但岷州、洮州军民千户所依然存在,并属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管辖,这足以说明岷州、洮州卫并不是由岷州、洮州千户所升臵,且洮州千户所非但不属洮州卫管辖,反而归岷州卫节制和管辖,足见岷州卫的地位远远高于洮州卫。

岷州卫升为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后,其职能发生了很大改变,如《碑文》显示,岷州卫尚未升为军民指挥使司前,只统率 5个直属千户所,对于阶州、汉阳、礼店、洮州、岷州、十八族番汉军民千户所等则需要奉敕节制,但洪武十五年(1382) ,岷州卫升为军民指挥使司后,对于阶州、礼店前、礼店后、洮州、岷州、十八族番汉军民千户所、西固城军民千户所、梅川守御等千户所已不再是奉敕节制,而是如《铭文》所载, 5个直属千户所一道成为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的合署官。能如此细微、完备地将明代军卫与军民指挥使司的区别加以记载,这在明代正史与方志中很难见到,而《碑文》与《铭文》则为我们提供了直接的证明。

2、明初岷州卫的规模

明制:大率 5600人为一卫,下设 5个千户所, 10个百户所。其守御千户所、军民千户所设官并同。明代岷州卫由于地处西北边陲,其规模远大于腹里军卫,但以往史籍对于明初岷州卫的记载却是郢书燕说。《明史》卷 42《地理三》载:“岷州军民指挥使司,领所一,西固城守御军民千户所。《大明一统志》卷 37:“洪武十一年,臵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隶陕西都司,领千户所四,军民千户所一:西固城军民千户所。《读史方舆纪要》卷 60《陕西九》岷州卫条的记载约同。康熙四十一年《岷州志》卷 1《沿革》在重申了岷州卫领千户所四、军民千户所一的同时, 2《屯旗》进一步载:“按前代岷卫四所屯寨共一百五十七处:内左所屯寨四十处……右所屯寨四十处……中所屯寨五十三处……中左所屯寨二十四处。”这表明岷州卫除领有 4个军民千户所及一个西固城军民千户所外,还领有左、右、中、中左 4个直属千户所。但《铭文》所显示的洪武十六年 (1383),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除领有 5个直属千户所外,还有 8个其他性质的千户所,而不是《岷州志》所云 4个直属千户所和 5个其他千户所。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岷州志》提到的 4个直属千户所中,未见前、后千户所,却多了中左千户所,这其中的缘由很可能是明初岷州卫的辖地较康熙编《岷州志》时的岷州范围要大得多,《岷州志》成书时,前、后两千户所已不属岷州管辖,所以未见记载,而中左千户所是洪武十六年后设臵的 (详见后) ,故《碑文》与《铭文》亦未见载。如此看来,明代岷州卫在洪武十六年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应领有包括中左所在内的 6个直属千户所以及数量不等的其他千户所,这在一定程度上校正了《大明一统志》等史籍的记载。方孔炤《全边略记》卷 4《陕西延绥略〃固原镇》载:(正统初)岷州千户苏玘奏,本所额旗千一百二十名,先调甘,继调凉,除屯者而城守十之二。且岷隘五十,外薄西番,其照洪武例,一分屯田,九分守城,缓急无虞也。从之。”从这一记载看,似乎明初岷州卫各直属千户所的内部建制完全符合朝廷的常规,但《铭文》所载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所属各千、百户所的建制并非如此规范,如梅川守御官名下有 5个副千户、20个百户,后千户所名下有 13个百户、13个所镇抚,而大部分千户所名下则不足 10个百户。然即便如此,《铭文》中岷州卫指挥、千、百户以及各级镇抚仍有百名之多,而明末仅有 34员。明初岷州卫的兵员是腹里军卫的两倍,如《岷州志》卷 13《职官下》载:“当洪武之初,岷卫戍甲盈万,卫指挥分辖之”; 17《艺文上》引《重建学宫记》云:“国朝洪武中……乃设军民指挥使司,戍以甲卒万。《碑文》载:“指挥马烨等官开设岷卫,统率马、步、左、右、前、后、中壮士万余筑城垣、建四门、造战楼、敌台百余座。这里,仅岷州卫 5个直属千户所就有马步官军万余名,如果加之上阶州守御千户所、西固城军民千户所等其他千户所,则明初岷州卫军民千户指挥使司的马步官军人数会更多。《读史方舆纪要》卷130《舆图要览》岷州条载:岷州镇有马步官军 14 938,其中岷州卫有马步官军 7554,阶州千户所有马步官军 2752,文县有马步官军 2391,西固有马步官军 1639人。《读史方舆纪要》所用史料大约以嘉、隆间为断”,明代嘉、隆朝各卫所军屯人员已大量逃亡,故明初岷州卫的兵员还应远远大于此数。

3、阶州守御千户所与西固城军民千户所

《明太祖实录》卷 70:“洪武四年,臵阶州守御千户所。《大明一统志》卷 35《巩昌府》载:“阶州守御右千户所,洪武四年建,隶秦州卫。《明史》卷 42《地理三》载:“阶州……其守御千户所不隶卫,而自达于都司。考《碑文》与《铭文》,阶州守御千户所至迟在洪武十二年(1379)已归岷州卫节制,直至明末一直为岷州卫所属,并不自达于陕西都司,这在体制管理上是个例外。究其原因,盖地处边陲的阶州守御千户所距陕西都司太遥远,无法控制,只得由岷州卫托管。同理,永乐年间设臵的归德守御千户所也不归陕西都司管辖,而是归河州卫军民指挥使司调配。康熙《岷州志》卷 3《番属下》“附西固所”云:“元至正二十六年,设西固千户所。明洪武四年,徐达兵至,千户韩文率众归附,改守御千户,隶岷州卫。”《大明一统志》卷 37,洪武十一年 (1378)臵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领西固城军民千户所。《读史方舆纪要》卷 60《陕西九》“岷州卫”条记载亦同。《明太祖实录》卷 87:洪武七年 (1374) ,明廷“臵巩昌西固城等处千户所,以故元番汉军民世袭千户韩文质为正千户,世袭副千户严志明、严才为副千户”。《明史》卷 42《地理三》载:“西固城守御军民千户所……本西固城千户所,洪武七年三月臵,属巩昌府,十五年四月改臵来属 (岷州卫) ”。现对照《碑文》、《铭文》以及《明太祖实录》可知,洪武十四年前的岷州卫并未辖西固城千户所,西固城千户所也不是守御千户所,而是军民千户所,康熙《岷州卫志》、《岷州志》、《大明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所言均误。在铸于洪武十六年(1383)的《铭文》中,西固城军民千户所已如《明史》所言,为岷州卫军民指挥使司所属,有武毅将军管军副千户姚富,武略将军管军副千户严志、严才。而在洪武十九年 (1386)的《重建西固城东狱行祠记》碑文中,副千户姚富、严志、严才已升为正千户。

4、十八族军民千户所与礼店千户所

上引《岷州志》中有中左千户所一职官,从何而来,史载阙如,但《铭文》为我们提供了间接的线索,其设臵很可能与十八族军民千户所有关,理由是《铭文》中十八族军民千户所属下有昭信校尉百户:马珍”,正是这个马珍,其《马氏世谱记略》载,洪武四年 (1371)时马珍曾奉调赴京,领授吕字七八号诰命一道,其文云:奉天承运,皇帝圣旨:朕以威武定天下,凡慕义来归者,皆授之以官,眷此土番之要。尔马珍,世袭其职,当我师西征,即能来附,朕用嘉之。今擢尔武职,令子孙世世承袭。加尔昭信校尉、管领木家七族百户事。准此钦尊任事……洪武十五年三月内,奉调随曹国公同总兵、参游、守备等官征剿板儿等族,斩获首级二颗……后奉勘合,授本卫 (岷州卫 )中左所百户职事。《铭文》铸于洪武十六年,此时马珍正在担任十八族军民千户所昭信校尉百户一职,故《马氏世谱记略》所谓授岷州卫中左所百户一事应在洪武十六年后,这就产生了两种可能:一是洪武十六年后,十八族军民千户所改为岷州卫中左千户所,马珍被授予岷州卫中左千户所百户一职;二是洪武十六年后,在十八族军民千户所之外又新增设岷州卫中左千户所,马珍被授予新设的岷州卫中左千户所百户。笔者曾粗略地查考了有关史志,岷州卫十八族军民千户的确在洪武十六年之后未曾出现,所以两者相较,前一种可能性较大。岷州卫在洪武十五年 (1382)升为军民指挥使司后,礼店千户所分设为礼店前、后两个千户所,有关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史志均未交待清楚。乾隆《礼县志》卷 1《沿革》载:“洪武二年十一月,臵礼店千户所。军属秦州卫,民属秦州辖。”乾隆《直隶秦州新志》亦有相同记载。但《明太祖实录》卷 60:“洪武四年,臵礼店千户所。”《甘肃通志》卷3:“明初臵礼店千户所,属岷州,洪武十五年改属秦州卫。”《明史》卷 42《地理三》载:“礼 ( ) , (秦州 )西南……洪武四年十一月臵礼店千户所,十一年属岷州卫,十五年改属秦州卫。”万历朝郭子章《郡县释名》陕西卷上载:礼县“筑城于 (礼店千户)所城西,从礼店之旧也”。《读史方舆纪要》卷 59《陕西八》“秦州卫”云:“又礼县守御前千户所……洪武十五年建,隶秦州卫。”《大明一统志》卷 35《巩昌府》载云:“礼店守御前千户所,在秦州西南二百二十里,洪武中建……具隶秦州卫。”此外,《明史》卷 90《兵志二》“陕西都司”条下亦有“礼店前千户所”的记载。上述记载中均认为礼店千户所于洪武十五年改属秦州卫,而“礼店前千户所”则不知所云。现据《碑文》知,礼店千户所于洪武十二年 (1379)划归岷州卫节制。洪武十六年 (1383)时礼店千户所已分设为礼店前、后千户所,这其中礼店后千户所在史志中从未见载。《读史方舆纪要》的记载在时间上较为吻,但在隶属关系上则所有史志的记载都存在着明显的失误。与此类似的还有《岷州志》卷 13《职官下》载:“虎朵儿只藏卜,本卫人。父虎捨那藏卜,元时为洮州元帅府世袭达鲁花赤。洪武三年率众归附,除河州卫土千户。虎朵儿只藏卜袭。洪武十二年,调本卫中所正千户。然据《铭文》载:虎朵儿只藏卜在洪武十六年时仍为洮州军民千户所正千户,而不是岷州卫中所正千户,所以虎朵儿只藏卜为岷州卫中所正千户是洪武十六年之后的事。

三、《碑文》、《铭文》与土流参治

明代西北边防卫所建设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土流参治。一般认为土官由少数民族担任,流官由汉族担任,有学者甚至提出土官只能由少数民族担任。但《铭文》所展现的土流参治内容十分复杂,既有少数民族担任的流官,又有当地土著汉族担任的土官;既有少数民族土官与汉族流官混合编制的千、百户所,又有当地汉族土官与汉族流官混合编制的千、百户所。《铭文》记载的 5个直属千户所均属流官系统,其官兵为有军籍的军户,且世袭,其将领上至千户、下至吏目均享有俸禄。阶州千户所为守御千户所,也属流官系统。但是在流官系统中,并非只有汉族才能担任首领,少数民族亦可充任其间,如《岷州志》卷 13《职官下》载,朵尔只班,岷州萨底族,洪武十年 (1377)任岷州卫指挥使,赐姓后;后能,朵尔只班孙,正统元年(1436) ,以都指挥镇守岷州卫;后通,朵尔只班三代孙,成化五年 (1469)任岷州卫中所镇抚。“虎朵尔只藏卜,父虎舍那藏卜,元时为洮州卫元帅府世袭达鲁花赤,洪武三年率众归附,除河州卫土千户。虎朵儿只藏卜,洪武十二年 (应为洪武十六年以后 )调本卫中所正千户;虎勇,万历二十五年 (1597)任岷州指挥使;勇子虎符,万历四十一年授岷州卫指挥使;符子虎英,天启三年 (1623)任岷州卫指挥使”。马党只秀,洪武二十二年 (1389)由岷州卫左所总旗升任百户。在洮州卫,昝南秀节系底古族藏族首领,洪武十一年南秀节率部归附,十九年随马煜征迭州,因功授洮州卫中千户所世袭百户。土官因功受奖,其身份可由土官转为流官,如十八族军民千户所百户马珍在康熙《岷州志》中被称为“世袭土官百户”,但在洪武十六年 (1383),马珍“被授岷州卫中左千户所百户职事”。《铭文》所展现出的土官系统是一个多民族、多层次的格局,其中既有少数民族担任首领的,也有当地土著汉族担任首领的,还有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编制以及汉族土官与汉族流官混合编制的千百户所。在少数民族担任首领方面,洪武十二年 (1379)《洮州卫城竣工碑》载:“大明洪武己未 (1379)春二月,大军削平叛贼首何往输朵只、赵党只、阿卜商并七站各部”。何往输朵只、赵党只归附后被封为洮州军民千户所正千户,《铭文》中洮州军民千户所正千户为虎朵尔只藏卜 (即何往输朵只) ,其下属有忠翊校尉都管:赵党只官卜。《岷州志》明确记载虎朵尔只藏卜身份为河州卫

土千户,赵党只官卜的身份为世袭土官百户。至于十八族千户所,洪武四年 (1371) ,“西番十八族元帅包完卜癿、七汪肖遣侄打满及各族都管哈只藏卜、前军民元帅府达鲁花赤坚敦肖等来朝,诏以包完卜癿为十八族千户正千户、七汪肖为副千户……哈只藏卜等为各族都管”。在《铭文》中,十八族军民千户所正千户阙如,副千户为包旺,其下属有百户:马珍、包木明肖、包辇占肖、包阿速、包答蛮、郎扎即、包扎秀、赏占密;都管:成那速、包□、包辇占、包速南党、成先宜、□速南党只等。此包旺很可能与包完卜癿同为岷州包氏家族成员。岷州包氏家族在北宋时为西番大族,首领俞龙珂被朝廷奉为西头供奉官,赐姓名包顺,包完卜癿为其后裔,这表明十八族军民千户所在洪武初为土千户所,在洪武十六年后似改为中左千户所,其性质亦由土官变为流官。《铭文》中有礼店后千户所,正千户为赵□□。《明太祖实录》卷 60:(洪武四年 )臵礼店千户所,以孙忠谅、赵伯寿为正千户,添寿等为副千户。忠谅本文州汉军,为西番万户府正万户……蜀平,忠谅率其军民千户世袭达鲁花赤赵阿南、赵伯寿……等入朝贡马……遂臵千户所并所属百户所。”《铭文》中的赵□□很可能是上述赵阿南、赵伯寿家族中人。礼店赵氏家族本为按竺迩后裔,《甘肃通志稿》载:“礼店赵按竺迩,其先云中蒙古雍古氏,幼居于外祖述要甲家,讹言为赵,因以为姓。”按竺迩元朝时率蒙古军征战至礼店,任礼店元帅府世袭达鲁花赤。元朝末年,礼店元帅府几经演变,已成为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有翔鸮石麟者为第一任达鲁花赤。翔鸮石麟即按竺迩家族后裔。赵阿南、赵伯寿等应当与翔鸮石麟同族,因此礼店后千户所也应当是一个少数民族担任首领的土千户所。在《铭文》中,岷州军民千户所名下只记载了正千户王福德一人。康熙四十一年 (1702)《岷州志》卷 13《职官下》“正千户”名下亦有王福德其人,为洪武十五年 (1382)任。上述记载使得岷州军民千户所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汉族的土千户所,但元末明初,困守在岷州的元守将完颜铁木尔率部归附后,朝廷赐以王姓,并任岷州军民千户所千户,王福德很可能是完颜铁木尔的后裔。《明太祖实录》卷 69,洪武四年 (1371) ,明廷诏以元代岷州军民元帅府达鲁花赤“坚敦肖为岷州千户所副千户”。这说明明初岷州军民千户所应当是一个土千户所。此外,明代洮州卫有“西番”110,岷州卫有“西番”146,其中亦有相当数量的土官。如卓尼扬土司始祖些地,永乐二年 (1404)率叠番达拉等族投明。十六年 (1418) ,入京朝贡,被授为洮州卫世袭指挥佥事兼武德将军。六世土司旺秀进京觐见正德皇帝时,赐姓杨名洪,从此以杨为姓。洮州着逊族杨氏,又称“小杨土司”。“永土司”,始祖永鲁扎剌肖,永乐年间因功授土百户。岷州土司赵廷贤,始祖绰思觉,明宣德间以功授世袭不支俸土官副千户。至于混合编制的土官以及土著汉族土官,以往由于史籍记载得过于简约,未能引起学界的注意,常常将这一类土官混同于少数民族土官。现对照《铭文》以及史志记载就会发现,明初河、湟、岷、洮诸卫中的确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土著汉族土官以及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编制的、没有军籍的土官,如上述洪武四年所臵礼店千户所,其正千户孙忠谅就是土著汉族,说明礼店千户所设臵之初是一个由土著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编制的土千户所。正因如此,《铭文》中礼店千户所被分设为礼店前、后千户所。礼店后千户所已如上所述,是一个土著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编制的土千户所,而礼店前千户所正千户为张席,副千户为叶茂,应当是一个汉族千户所。据乾隆《礼县志》卷 4《官宦》载:“是时 (指洪武年间 ) ,番族扰边,命杨清为宣慰使往礼县雷家坝、野麻关统兵镇守,后战死。敕授世袭礼店所正千户,子孙承袭十余世,遂家礼县”;“永乐四年 (1406) ,江南沛县人礼店千户所守御刘聚之弟刘暹任礼店所副千户,子孙世袭,遂家礼县”。这些记载均可证明礼店前千户所始终是一个汉族千户所。《铭文》中的西固城军民千户所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千户所,其特别之处就在于正千户姚富为“湖广常德府武陵县人”;正千户严志、严才为“本所土居千户”。从姚富的身份看应属流官,从严志、严才的身份看又属土官。因此,西固城军民千户所很可能是一个汉族流官与土著汉族土官混合编制的千户所。现存于舟曲县张家寺的嘉靖三十年 (1551)《天寿寺记》碑载:“宣德年,先本城 (西固城)千户李公讳瑛者,于上初殿塑像。从姚富、严志、严才到千户李瑛,其职官演变表明西固城军民千户所在后来的发展中应归于流官系列。《读史方舆纪要》卷 130《舆图要览》岷州条中,阶州、文州、西固城千户所均归岷州镇管辖。至此,《铭文》所载的 13个千户所中, 5个直属千户所以及阶州守御千户所、梅川守御外,其余要么为少数民族土千户所,要么为土著汉族土千户所,要么为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合编制的土千户所,要么为流官汉族与土著汉族混合编制的土千户所。

需要指出的是,在《铭文》中无论是少数民族土千户所、土著汉族土千户所或是混合编制的土千户所,其镇抚官均由汉族担任,如《铭文》中礼店后千户所下有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赵鉴;吏目:李祥”;洮州军民千户所下有忠显校尉管军所镇抚:刘平”;十八族军民千户所下有忠显校尉所镇抚:陈坚、谈谷智等。明代各卫均设有镇抚,负责卫中刑名事宜。千户所亦设镇抚,负责刑名,但不一定是专职,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明初河、湟、岷、洮诸卫的镇抚既可以是汉族,也可以是少数民族,如洪武十二年 (1379)河州卫指挥同知何锁南普觐见大明皇帝时,镇抚刘温随同前往;永乐年间明廷授西番珍珠族首领韩哈麻为河州卫镇抚;成化五年 (1469)授后通为岷州卫中所镇抚;洪武四年 (1371) ,西宁卫吉保以百户调锦衣卫千户所镇抚。但《铭文》所示的岷州卫中,既使是少数民族担任首领的土千户所,

其镇抚亦为汉族,这使得岷州卫的镇抚成为一个十分特殊的职官,而这种职官的设臵用土流参治很难解释清楚,但释其为明朝政府通过汉族镇抚一职制约、监督少数民族土官倒是恰如其分。由此可见,明初河、湟、岷、洮诸卫土流参治中的土官与流官并不是以民族属性来划分的,“中有汉,“中亦有。但是,“土流参治的出发点与实质却是以民族属性来划分,所谓土流参治确切地说就是以汉族制约少数民族。

四、岷州卫与河、岷、洮防御新体系

元朝对于河、湟、岷、洮各民族的管理主要有两大系统:一是行政管理系统,一是军事管理系统。在行政管理方面,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河州为中心管辖着河、岷、洮等广大西藏。在军事管理方面,除吐蕃宣慰司所属的常规军外,元统治者主要凭借的是封王镇守。在今青海东部、甘肃临夏、甘南地区及四川西北地区,忽必烈封其第七子奥鲁赤为西平王,驻军汉藏交界处”,开府朵哥麻思地之算木多城。大德元年 (1297) ,奥鲁赤又将西平王辖地分封给两个儿子,长子铁木儿不花为镇西武靖王,幼子八的麻剌袭封西平王。至元二十四年(1287) ,元封章吉驸马为宁濮郡王,镇守西宁州,活动范围大体在湟水与庄浪河一带。大德十一年 (1307) ,章吉之弟脱帖木耳受封濮阳王,镇守庄浪河一带。延祐四年(1317)晋封岐王,镇守地不变。终元一代,这两大系统共同镇

戍着甘青西藏。元朝对于河、岷、洮一带吐蕃等众多少数民族的管理是以点带面的部落化管理。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既是一级行政长官,同时也是所在部落的首领。吐蕃宣慰司所属的常规军队就包括宣慰使自己的部落。同样,镇守在河、湟、岷、洮一带的诸王也有自己的部落和属下。诸王被分封于各地后,其各自的部落和属民也随之迁往。他们一方面是诸王的属民,另一方面又是诸王借以统治封地各族百姓的支柱,是诸王武装力量的中坚。元代部落化管理的最大特征就是在军事上具有高度的机动性。这种高度的机动性使得分封诸王的军事活动范围也因之扩大。在元朝,河、岷、洮一带分封诸王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自己的封地,如至元十二年 (1275) ,因“近时悍匪犯边”,元朝“命安西王忙哥剌、驸马章吉分遣所部蒙古军,从西平王奥鲁赤征吐蕃”。元朝对河、岷、洮地区管理的这一特点是蒙古游牧民族的特性所决定。明朝建立之初也曾刻意效仿元朝的做法,在河州设西安 (陕西 )行都指挥使司,其地位与元吐蕃等处宣慰司相当。但无论明朝如何努力,效果却远不如元朝。究其原因,乃明朝无法建立起部落化管理,其军队缺乏蒙古军那种高度的机动与灵活,更不具备持之以恒、大范围的流动作战能力。面对暴露的问题,洪武十年前后明廷在河、岷、洮地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革,主要为:其一,增设岷、洮州二卫,河州不再是整个防御体系的中心。其二,废臵河州府,将河、岷、洮三卫设为军政合一的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和作战的机动性。其三,将土官纳入卫所制下的土流参治体系。其四,实行戍边屯田,以屯旗、堡寨、卫所共同构建新的防御体系。改革后的防御体系,其机动性虽不如元代,但以稳定的网状防御带应对往来无常的游牧民族是新防御体系中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在这个新防御体系中,岷州卫与河州卫成为非常重要的支撑点。对于这一点,以往由于缺乏文献记载,并未形成十分清晰的认识。现据《碑文》与《铭文》可知,洪武十二年 (1379)后岷州卫的规模甚至大于河州卫,其管辖范围以岷县为中心,包括今甘肃礼县、武都、文县、舟曲、卓尼、宕昌全部以及西和、漳县、渭源、康乐和四川松潘等县的一部分,其范围之广已远远超出《读史方舆纪要》、《岷州志》等史籍所记载的范围。正因如此,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将自己的第 18子朱楩封为岷王,建藩岷州。此岷王虽然在洪武二十八年 (1395)废为庶人,远徙福建漳州,但仍可证明明初朝廷曾给与岷州卫以高度重视。事实上如果没有岷州地位的上升,就没有河、岷、洮三卫新防御体系的构筑。

综观上述知,由于《碑文》与《铭文》的记载,使我们对于明初岷州卫的沿革、内部组织、职能特点等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也为我们进一步了解明初西北边防卫所的普遍规律提供了更为丰富和直观的素材,弥补了史志记载的不足与讹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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