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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采购进行时】深圳:电商采购有了新合同范本

 渐华 2018-12-12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报道 深圳正加速电商采购标准化进程,目前电商类政府采购标准合同已处于试行阶段。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行为,日前深圳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电商、竞价、家具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标准合同文本。


记者发现,此次电商类政府采购标准合同由合同标的、交货时间及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货物交接、货物质量/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及日期、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方式等8部分组成。


交货时间方面,合同规定乙方(供应商)应当在甲方(采购人)订单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电商承诺交货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的,以承诺时间为准)。


售后问题是电商模式的旧疾。因此,在货物质量、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方面,合同充分保护采购人权益。合同明确表示在维修保养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供应商)应当保证自接到甲方(采购人)通知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修理或调换。经过三次修理仍无法解决故障问题的,乙方(供应商)应当予以调换。且维修保养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者退货的实际费用。


付款方式及日期则是供应商极为关注的问题,在这一方面,合同也充分保障了供应商的合理权益。合同规定:采取公务采购卡形式支付货款的,甲方(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货物及乙方(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含电子发票)并进行当场验收合格后,应将全部货款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采取月结转账形式支付货款的,乙方(供应商)应在当月约定时间前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并向甲方(采购人)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单及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甲方审核通过的,自收到结算单和发票之日起30日内将上一个月的货款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深圳政府采购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早在年初,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将“实现电商采购合同文本标准化,以合同管理的思路打通全流程管理链条,提升合同履约质量和效率”写入工作重点。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2年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以来, 通过加强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范,严把合同审核关,有效解决了政府采购重招标而轻合同、不按采购文件签订采购合同等问题。为了完善合同管理闭环,深圳市政府采购较早推出采购项目履约抽检工作。目前,专业履约抽检走向常规化、规范化,项目品类渐成规模,成效初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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