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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崇文尚武,曾经无数次对外用兵,拓展生存空间!丨细说先秦尚武精神

 为什么73 2018-12-13

来源:辅仁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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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尚武精神


一、尚武精神的源头

华夏民族素有尚武传统,其源头可以追溯到远古神话。神话这一古老的精神文化形态,以最质朴的形式,在本原意义上凝定了民族精神结构的基型,蕴含了一个民族主体方面的内在规定性,承载着一个民族一脉相承的文化基因。盘古开天辟地、炎黄争帝、后羿射日等神话就是先人赞美力量、歌颂勇武和冒险精神的反映。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奴隶主贵族为了保卫王权和自身利益,对内镇压奴隶们的反抗,对外征服其他部落和边远地区,国家建立了最初的常备军。各部落之间常常为争夺水源、土地和人口而进行血腥仇杀,夏商周三代都曾大规模对外用兵。统治阶级将武力、征伐视为生存的保证,在其深层文化心态上,呈现一种勇敢和冒险精神,反映在代表着当时艺术水平顶峰的青铜器制作上也呈现出一种“狞厉的美”。为了彰显其尚武精神,当时还有专门的巡狩制度:《尚书·舜典》曾载舜巡狩之绩;《竹书纪年》载夏“帝启十年,帝巡狩,舞《九招》于大穆之野”;《诗经·周颂·时迈》颂周武王巡狩,“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允王维后。明昭在周,式序在位”;《穆天子传》载,周穆王令造父驾八骏西巡至昆仑山。这些都表现出中国早期的尚武精神。

二、尚武精神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群雄逐鹿,社会动荡不安。在这混乱的时代,武力成为最有说服力的工具,尚武精神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崇尚。诸侯割据,列国纷争,时代的主题是“王道”和“霸道”,战争此起彼伏。连绵的征战,不停的角逐,使儒、墨、道、法、刑名、阴阳、纵横等诸子百家都特别关心和深刻思考社会军事生活及战争活动。客观地看,先秦诸子无一不论军谈兵,他们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围绕当时思想理论界的中心议题,诸如“礼制”、“法制”、“王道”、“霸道”、“合纵”、“连横”等,深刻阐述了大量有较高理论层次的军事思想,也是对社会尚武意识的归纳和总结。各诸侯国要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不被吞并,也不得不整兵备战、注重国民尚武精神的培养。齐桓公即位后不久,就向全国各地选拔勇武之士,规定“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则不告,谓之蔽贤”。地方官有向上级及时推荐勇土之责,否则就被视为失职。《韩非子·定法》记载,“商君之法: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并按爵位高低配以相应特权,爵位越高,待遇越丰厚。如果临战畏缩,则以军法处置。《淮南子·主术训》云:“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赵武灵王鉴于公元前312年楚大败于秦,亟思提倡尚武精神,乃下令国人着胡服,以习骑射。“胡服骑射”是赵武灵王实施战略转变的一次军事改革,也是增强国民尚武精神的一项创举。

征兵制度的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尚武精神的发展。在奴隶制时代,军队主要由奴隶主贵族及其宗室成员所组成,并征发居住在各诸侯国国都及其近郊的国人作为车战的主力,普通平民充当随车的徒卒,而奴隶则担任后勤保障人员。自春秋以后,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国野畛域的混灭,世卿世禄制度的废除,奴隶主贵族军队逐渐被新兴地主阶级军队所取代,士兵的主要成分由过去的“国人”改为农奴或“编户齐民”的农民,军官的主要来源则由过去的奴隶主贵族改变为立下战功的地主阶级军功贵族。这一重大变化,反映在当时的兵役制度上,主要表现为原来等级征兵制的转变,开普遍征兵制和募兵制的滥觞。普通平民由以前在战争中的从属地位转变成了主体,加之统治者极力提倡尚武事功,因而战场杀敌立功成为当时普遍的社会风尚。《秦风·无衣》中写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日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表现出了秦人踊跃奔赴战场、慷慨从军和乐于战斗、崇尚武力的战斗精神。《秦风·小戎》通过描写妇人们对战车、战马、铠甲、装备的喜爱,“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厌厌良人,秩秩德音”,由衷地赞美了征人的高尚品德,“在其板屋,乱我心曲”,又表现了妇人对征夫的无限思念,从侧面反映了秦地妇女对英雄的崇拜与敬慕,对战争的支持和武力的崇尚。

三、尚武精神的特征、影响

先秦时期尚武精神具有十分鲜明的原始性。当时的政治斗争和文化冲突常常是通过战争来解决的,贪生怕死,畏首畏尾,这个部落(或国家)就没有立足之地,更谈不上创业和发展。普通大众的尚武、坚毅的习性还保留相当完好,因为刚刚脱离蒙昧时代,先民的自由、好斗、竞争意识还很强烈,利益至上的天生法则思想没被破坏,当时的各诸侯国最符合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从大大小小上百个诸侯国被强大的几国兼并,最终成为战国七雄的局面可以看出,是适者生存的法则在起作用。春秋时尊强者为霸主,凭实力说话的自然游戏规则是被人们尊重的,也是不得不选择的,各诸侯国都在崇拜强者的同时保持很强的自我发展和竞争进取意识,对华夏民族起着相当积极的促进文明发展的作用。

先秦时期的尚武精神对后世的影响深远。首先,先秦时期的尚武精神是先人在与大自然、与其他部落(或国家)搏斗、征战中发展而来的,带有明显的原始性和自发性,因而各国君主都信奉实力原则,都对外来的威胁和敌对势力采取武力消灭的办法,扩大疆土,融合蛮夷。可以说,华夏族第一次以整体国家形式扩张是诉诸武力并基本成功的,这直接影响了后世君主谋求边界和平和征服外域的做法。汉唐雄风之所以能持续数百年之久,重要原因就是它们将先秦以来的尚武精神发挥到了极致,通过不断征战开疆拓土,以武力将国家的威望抬升到了极致。其次,它为中华民族主体精神注入了崭新的内涵。华夏文明发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总体上偏于保守和内敛,但正因为先秦时期极具开放和张扬的社会历史条件,从源头上为民族精神注入鲜活的血性因子,每当面临民族存亡的关头,华夏民族自强不屈的尚武精神总是进发出来,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挺身而出,这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历经沧桑而不中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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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武术水平其实很高!

中国武术,享誉天下,源远流长,其实在先秦时期就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准。这时候的武术虽然是中国武术的雏形,但是却具备了相当的水准。研究中华武术的起源和发展,不能忽略先秦这一段重要时期。

“技击”一词就出现于在先秦时期,技击活动最早诞生于战国时代的齐国。《荀子集注》中记载“齐人隆技击”。其中,“隆”有盛、尊、尚之意,“技”有材力之意,所谓“以勇力击斩敌者号日技击”。这里的技击已不同于以拙力胜的“开大阵对大敌”的原始军阵武艺,而是一种注重个体能力的技巧性搏杀术。

先秦时期的武术是古代武术的初始阶段,历经夏、商、周三代,直到秦始皇灭六国,建立统一的秦帝国。先秦时期分有贵族、平民和奴隶3个阶级,贵族分为天子、诸侯、大夫和士4个等级,士为最低等级的贵族,在秦汉以后逐渐演变为平民。

先秦时期的武术,以剑术和射击为主要特征,并且融合了道家、儒家思想,具备内养外练的特点。在这一时期,中华武术已经具备了相当的高度。正如曹茜(2016)认为,先秦武术具备三个特点。首先,它历经了多次整合与分化,开始逐渐形成一种较为独立形式。当时的武术不但吸收了吴、越的铸剑技术,拥有射术的能者还形成了一套理论完整的射术。武人的聪敏与创新精神,促使武术技艺、文化以及理论的充实。其次,先秦时期战乱的历史条件以及恶劣的地理环境,促进尚武精神的形成,闪耀着先秦时期尚武的思想光芒,进而养成了乐战轻死的民族个性。第三,战国时期道家养生之道也影响了武术的活动样式,形成了养生术与武术相结合的特点。


剑术


首先是先秦的铸剑技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特别是铁剑的长度有所加长。《庄子》中有一句“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这里的“杖”特指“剑”,说明当时的剑就已经有了长短之分。相传春秋战国时,铸剑名匠欧冶子在莫干山铸成“龙渊”、“秦阿”、“工布”三剑。《吴地志·匠门》记载:吴王阖闾命令干将为其铸剑。大约成书于东汉末年的《吴越春秋》记载,干将“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以铸铁剑。三月不成。莫邪“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制成的两柄剑分别被称为“干将”、“莫邪”。剑身均有花纹。干将剑“作龟文”,莫邪剑“作漫理”(水波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战国和两汉时代的制剑工艺。


其次,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有关剑技的武术理论,《吴越春秋》中的“越女论剑”尤为著名。越王问越女剑道,越女讲述了快与慢、虚与实、动与静等剑术关系,内容精辟深刻。此外,先秦剑术的技术特征也有相关记载。《吕氏春秋》中提到了先秦时期的剑技为“持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也。”《左传》中也提到“鞅用剑以帅卒”。

另外,春秋以后,斗剑已经脱离了战斗的功能,在社会上流行起来,并发展成为一项可供娱乐与观赏的武术。《庄子》中记载了赵文王因喜剑而招纳数千名斗剑士的故事,当时,因斗剑而亡的剑士不计其数,有点像罗马角斗士的场面和规模。战国时代,剑术家愈加专业,甚至影响国家政治和历史进程。

内功


从事武术的群体,越来越丰富。武士和文士阶层逐渐形成并开始分化。文士的出现,更加注重和融合了内功养生心法的修炼。正如唐芒果,蔡仲林(2015)考证认为,春秋后期,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关系经济结构、宗族礼法制度变动,士阶层发生变化,其中的一部分“文士”从武士中派生出来,一部分新的士从平民阶层中涌现,士阶层的地位发生变化。

内养外练,已经非常深入,主要原因在于社会基础已经非常深厚。例如,楚国诗人屈原就对导引养生术深有研究,他的作品《远游》就讲到关于养生修炼的重要方法。导引养生法与武术相结合,既重视人体各部分器官机能,也重视人的精、气、神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


但是,文武分途仍是一种大趋势。造成文武分途的原因很多:春秋后期,战事扩大,宗法等级制度愈发不能维续,从等级制度与序列中游离出来的武士阶层面对新的职业选择,如政客、食客和文士等;另外,春秋后期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步兵逐步取代了车兵,武士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致使许多武士转而习文,力图改变过去单靠武技维生而社会地位一落千丈的局面;此外,当时统治者有重文倾向,助长了士人从文的社会风气。春秋时期的士一般有俸禄或者食田,有的参加农业生产,地位处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是最低等级的贵族。当时的士主要是指武士,有“戎士”“甲士”“勇士”和“射御之士”等称谓。从武士队伍中一些知识渊博,富有才华的群体逐渐分化出来形成文士。武士阶层中派生出来的文士,其中最著名就是孔子,其父亲原是武士贵族阶层。有能力的文士往往游学于列国各地,宣扬自己的思想。后来,不受宗法制约的新士也开始涌现,士阶层的成分更加庞杂,有政客、文士,也有屠夫、勇士、隐士、侠士等。



射击


射击技术包括文射和武射两大类。文射则是射礼活动,偏重礼仪;而武射偏重杀敌的分野局面。西周的射礼主要有军事性训练、宗教性仪式和娱乐性活动3类不同的性质。与射礼相关的官职岗位有“射人”“司射”“大射正”“小射正”“摈者”“小臣”“小臣正”“小臣师”“服不氏”“量人”“隶仆”“工人士”“梓人”等,其中,“射人”的最高地位者是下大夫,属夏官司马,掌管射礼。“射人”除担任管理人员的角色以外,还充当教练员(射师部分职责)、裁判员和导演的角色 。


到了春秋时期,射群体开始走向衰落,既熟知礼制文化,又擅长射箭技艺的专业人士越来越少。 “武射”在武士、将士和诸侯中,包括主皮之射、贯革之射和穿札之射。武射注重射箭的力度、穿透的厚度和精准度,能射穿7层恺甲甲片的射艺令人称道。春秋时期,平民可以自由学习有关射礼的各项礼仪,已非贵族阶层的专属礼仪。伴随着东周礼崩乐坏局面的加深,射礼活动的娱乐性开始显现。



鲁国武术


东夷文化起源于济水、淮河流域,是中国古代早期文明的三大源头之一。据记载:“东夷人腰挎弓箭粗犷勇武”,蚩尤即为东夷人的首领。传说蚩尤不仅造五兵(戈、殳、矛、戟、酋矛、夷矛)而被奉为兵器始祖,而且武艺高强曾与黄帝争雄天下,“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每与轩辕斗则“以角抵人”,而“人不能向” 。纵使轩辕“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蚩尤仍被认为是“最为暴,莫能伐”,虽然最终擒杀蚩尤于涿鹿之野,但也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蚩尤覆灭后天下复乱,黄帝乃画蚩尤像以震慑,蚩尤雄武由此可见一斑。

西周初建,东部沿海地区殷人和东夷人后裔势力依然强大,不服统治时常叛乱,故周公东征平定叛乱后将周公子伯禽和姜太公分封于商奄(今曲阜一带)和薄姑旧地(今临淄一带)建立鲁国和齐国以镇抚地方。

鲁国人孔子是鲁文化的杰出代表。史载孑L子出身武艺世家,其本人身长九尺材貌特异、武艺出众,可“勇服于孟贲,足蹑狡兔,力招城关”。,孔子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授弟子,其中“乐”中的“武舞”及“射与御”都与武术有密切关系。对于个人修养则逐渐形成了文武兼备的思想观念。


齐国武术


有学者认为齐国的技击“就是后来中华武术的雏形” ,又有“拳兴于齐”之说。孟康注曰:“兵家之技巧。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正也”。可以说齐人开创了“以巧胜拙,以术御力”的先河,这也是齐人灵巧多智的禀赋使然。齐人“尚功”的价值取向与姜太公“因其俗简其礼”而保留下来的东夷人好战秉性相结合便成就了“齐人以技击强”的春秋首霸地位。



剑术家


战国末年著名剑术家,盖聂,现榆次人。当时卫国人荆轲也颇喜欢读书和击剑,闻盖聂以剑术著称,不远万里来榆次拜访。在榆次,荆轲与盖聂讨论剑法,话不投机,盖聂怒目而视,荆轲就扬长而去。二百二十馀年,秦有荆轲之事。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其之燕,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居顷之,会燕太子丹质秦亡归燕。燕太子丹者,故尝质于赵,而秦王嬴政。(《史记·刺客列传》)


始皇八创荆轲


关于著名刺客荆轲,则有多个版本。《战国策》: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史记》中记载: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遂不复会。遂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举兵以逆军吏,原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之头,及献燕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柙,以次进。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原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取舞阳所持地图。”轲既取图奏之,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者良久。

《战国策》中的刺秦版本略有不同。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缬,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纆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纆抗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掺其室。时怨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荆轲墓,一说在在朝歌城南,荆轲被害后,尸骨被草草掩埋于咸阳附近,后来淇人为其义行壮举所感动,将其尸骨秘密迁回朝歌埋葬。一说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吉山镇李胡同村西南不远处,荆轲刺杀秦王未遂而被杀,葬于此。一说在河北省易县城西荆轲山上,有荆轲衣冠冢。一说在陕西咸阳,有荆轲墓。据淇县南关老人回忆,过去南关南堂庙里有一块石碑,上有“携其骸骨移葬故乡”等文字,可惜现已不存。另据《中国名人名胜大辞典》记载,荆轲墓“在淇县南一公里折胫河北岸,墓呈金字塔形土冢,高六米,占地约三十平方米,墓北有观音堂庙,庙碑刻亦记‘荆轲墓,庙南’字样”。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淇县师范学校校长李道三曾盗掘此冢,内有水,颇寒冷。李从中盗获古剑一把,长三尺,铜锈斑驳,擦拭之后寒光逼人,李道三将剑据为私有,现下落不明。

先秦时代,刀光剑影,弓弩盛行,剑客射士甚众,不乏水平出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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