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农民所说的,农村“继承”土地,指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有两种: 1、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在农村存在最多的承包方式) 承包方是,村集体内的成员,以“户为单位”,户内人员出现死亡,土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直到“户”内人员全部消亡。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方式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2、其他方式承包 主要指的是,四荒地的承包,这种方式可以继承。 眼看农村土地确权即将要收尾完成,已经确权结束的农户想要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户名该怎么办?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变更。 【变更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没有权属纠纷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无纠纷 【注意】:变更后的这个人,必须是村集体内部成员。 【更名过户的流程】: 1、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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