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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部札萨克世袭王公

 镇疆九洲 2018-12-16

东西土默特部的来源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汗国。(1212年)前后,蒙古汗国势力逐渐扩展到辽西一带。此后及整个元代的150余年间,蒙古人从大漠南北向南迁徒,以军屯、民屯建立行政管理机构等形式,定居或活动在朝阳地区。据《元史》记载:1220年左右,成吉思汗划定辽西一带为异母弟别里古台的封地。封别里古台为广宁王(今北镇)镇守此地,别里古台之子孙在此继王位多年。那些留驻封地的蒙古兵民,逐渐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生活,成为当地的居民。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元亡,蒙古封建统治者势力退回草原,史称北元。从此,在元朝旧有的版图上出现了明朝和北元(蒙古)两个并峙的政权。这种政治局面与我国历史上四至七世纪、十至十三世纪两次南北朝一样,形成第三次南北朝。居住或活动于朝阳地区的蒙古人便以遗留民、内附民、三卫民等形式继续生活下来。

    明末清初,土默特蒙古部、蒙郭勒津蒙古部、喀喇沁蒙古部自蒙古草原南下、游牧、驻牧,最后定居于辽西。清王朝在蒙古族地区推行盟、旗制。卓索图盟五旗(即土默特左、右二旗和喀喇沁左、中、右三旗)。

 

    一、土默特部来源

    土默特,蒙古旧部。公元1383年前,整个蒙古分裂成为以大汗和太师阿鲁台为代表的东蒙古和以马哈木、太平、巴秃孛罗为代表的西蒙古两大部分。    东蒙古内部分为六大部落集团,左、右两翼,每翼各为三个部落集团。到达延汗统一蒙古各部前夕,右翼三大部落集团的构成情况是土默特、鄂尔多斯、永谢布。据记载:土默特最初是作为一个部落名称出现于乌珂克图汗时代(明成化初年、十五世纪中期)。蒙古汗国政权在中原败退后,蒙古各部又重新活跃在蒙古大草原上。当时的蒙古汗国,或称六万户蒙古,土默特是其中的一万户。

    明代,土默特万户游牧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一带地方。公元1517年达延汗逝世后,土默特万户驻牧的地方,为其诸孙占据。达延汗之孙阿拉坦汗(成吉思汗第十七代后裔)执政右翼土默特的万户时候,势力迅速扩大。与在其东翼驻牧的兀良哈部保持姻亲关系。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加强同兀良哈部友好互助,因而土默特人得以大量的移居,迁徙于兀良哈部的领地范围。对在其西翼河套地方游牧的蒙古人,也保持良好关系。阿拉坦汗统一西部蒙古后,从草原利益出发,自嘉靖二十年(1541年)开始,曾多次向明廷要求互市贸易,一直遭到以天朝自居的明廷拒绝。并对蒙古草原每年进行烧荒、捣巢以及采取经济封锁政策。阿拉坦汗被迫大动干戈,从公元1550年开始,用兵强求明廷互市贸易。经过20年间的战争,终于在隆庆四年(1570年),在明廷准予互市贸易的条件下,停止战争。翌年,明廷封阿拉坦汗为顺义王,名其所居曰归化城

    但其子辛爱黄台吉不满足于其父阿拉坦汗的固守沙漠的保守局面。据《万历武功录》中记载:辛爱黄台吉因与其父在政见上有矛盾,于嘉靖中素云中,云中弗许,计穷无所获,乃提精兵走蓟辽、独石、古北、潮河之间,肖然若兵矣。辛爱黄台吉带其子孙率其部众在宣府边外,独石、蓟州一带逐水草迁徙驻牧,并建立了各营,其中之一叫作兀爱营,兀爱营所在地满套儿(今河北省丰宁县)。

    阿拉坦汗于明成历九年(1581年)病故,其长子辛爱黄台吉继承顺义王位,从满套儿回归化城。东部兀爱营领地由其子噶尔图统率。噶尔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逝世,兀爱营由其子鄂木布楚琥尔继续统率。在鄂木布楚琥尔时期,已在兀爱营地方另成立土默特别部了,这就是东土默特的前身。

    公元1621年,察哈尔部西迁,土默特部的鄂木布楚琥尔联合他部参加了抵抗,败于赵城。这时据守在兀爱营(今河北省丰宁县)附近的东部土默特部,也震骇而东奔。但是,现在的喀喇沁部地方本来是朵颜卫的根据地,同土默特部联合抵抗察哈尔部的哈喇慎大营的残部也投奔到这里来了,因而土默特部部众在这里呆不下去了,便涌向更东方的今土默特左、右旗所住的地方。土默特左旗(阜新),土默特右旗(朝阳、北票)。

    今北票市下府蒙古族乡的《惠宁寺石碑》蒙文记载:为人类繁荣幸福,金灵活佛转生者成吉思汗的后裔阿拉坦汗的三世孙温布朝胡日(又译鄂木布楚琥尔)从呼和浩特土默特部来此修建了琉璃瓦顶庙,并塑造了佛像。执政者温布朝胡日(鄂木布楚琥尔)的四代孙哈穆嘎巴雅斯古朗图,于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在其住宅附近建筑了四方殿,并在东西厢房庙里塑造了佛像。这个碑文记载,充分证实了东土默特部的蒙古人,从西土默特部迁徙来的历史。

 

    二、东土默特部左右两翼

    蒙古勒津部为什么叫土默特部左翼?这个问题只能从历史上来叙述。

    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蒙古勒津部驻牧于河套地区。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阿拉坦汗子辛爱黄台吉率蒙古勒津部迁于宣府边外,同年,其子扯力克娶蒙古勒津部女为妻。到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蒙古勒津部落和辛爱黄台吉之孙鄂木布楚琥尔一起驻牧于龙门口外的瓦房沟。公元十七世纪二十年代,与鄂木布楚琥尔所属部下共同向东迁到朝阳、阜新地区定居。定居于朝阳地区的是鄂木布楚琥尔的土默特部为右翼,定居于阜新地区的是随土默特部同迁的蒙古勒津部为土默特部左翼。

    清代,为区别东西土默特,则称居于呼和浩特(归化城)的土默特为归化城土默特;称以喜峰口作贡道的东部土默特为喜峰口土默特。而喜峰口土默特分左右两翼,异姓同牧。清高宗弘历皇帝由热河诣盛京(沈阳),道经土默特札萨克达尔汗贝勒旗(土默特左旗)进膳,为土默特部作诗:部名虽异族类同,犬牙相入分提封,执役鞠ji皆虔恭,百年休息畅皇风,致兹岂易禀余衷。土默特部与蒙古勒津部同处于一个万户,游牧在一起,居于同一地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河套地区一起迁到宣府边外,同时又有联姻关系。从宣府又一同迁到朝阳、阜新地区,同牧一地,因此,土默特部与蒙古勒津部有唇齿相依的深厚情谊。蒙古勒津即土默特左旗第一任札萨克善巴与土默特右旗第一任札萨克鄂木布楚琥尔之间有着多层的联姻关系。土默特左右翼旗,从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清崇德二年)到1930年(民国十九年),前后293年间,一直称为土默特左右翼旗。公元1931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把东北三省改为满洲国,由清朝退位的末代皇帝溥仪当上伪满洲国傀儡皇帝。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将土默特右旗内的北票分割为土默特中旗,沁布多尔济任土默特中旗旗长,沁布多尔济的四兄宝音乌力吉(四佛爷)任土默特右旗(朝阳)旗长。这样以来,土默特形成了左、中、右三个旗。从更大范围内来说,把居住于朝阳、北票、阜新的蒙古族称之为东土默特,把居住于呼和浩特(归化城)的蒙古族称之为西土默特。因此,东土默特的蒙古人经常说:我们的老家在归化城

 

    三、东土默特部驻牧范围

    畜牧是古代蒙古族人民的主要经济来源,而草原牧场是其发展的基础。蒙古族人民饲养牲畜,以马牛羊为主,同时兼狩猎。因为蒙古族自身就是一个游牧民族,所以塞北大地的良田沃土便成为蒙古族牧场。土默特部的蒙古族居住区域,由于蒙汉杂居,荒地不断垦耕,进而走向半农半牧、农牧并举的经济。

    清代,移居土默特地方的土默特部,其驻牧范围和概况,据《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记载:土默特部,在喜峰口外,至京师千里。东西距四百六十里,南北距三百一十里。东界阳什穆(养息牧在辽宁省彰武县);西界喀喇沁;南界盛京边墙(柳条边);北界喀尔喀翼及敖汉。土默特分为左右两翼,异性同牧。主左翼者为元臣济拉玛(者勒蔑)后裔。自济拉玛十三世传,至善巴,与喀喇沁为近族。主右翼者为元太租后裔。自元太祖十九世传,至鄂木布楚琥尔,生子固穆,与归化城土默特为近族。

    上述土默特左右两翼的出现,是土默特封建主于后金天聪三年(1629年)各率众来归皇太极后形成的。这个驻牧地,包括了辽西的朝阳县、北票市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全境。在这个范围内的土默特部蒙古人的后裔,构成了朝阳、北票、阜新的蒙古族。

 

    四、盟旗制的建立

    清代,在蒙古族地区实行盟制的统治,在辽西蒙古族分布地区,也实行盟旗制。前面开文已谈到卓索图盟管辖五个旗,即土默特左右二旗和喀喇沁左中右三旗。    清代前期,由于各旗蒙古王公贵族不断招来汉民垦耕土地。关内一些地区的汉民出关谋生,清政府也实行借地养民的政策,故有大量汉人流入辽西境内蒙古人驻牧地区,定居下来。清政府为蒙汉分治,在朝阳境内设立三座塔厅,管理朝阳、北票及阜新地区的汉民。蒙古族仍旧各旗管辖。

    盟旗制的组织关系。是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但非一级行政机构,只是朝廷对盟内各旗的监督组织。各札萨克(旗长)定期会盟,由盟长主持,审定各旗人丁、旗下的改编等事宜。各旗人丁平时的武备情况也要会盟地接受检阅。战时,盟长带领各旗兵丁出征。盟长无权干涉各旗的政事或发布政令。只在各旗出现难解决的民、刑案件时,会同札萨克(旗长)审理。

    “是清政府依据八旗制度,在蒙古原有的社会统治制度的基础上,调整或分封牧地后编立的,是清政府统治蒙古族地区基本军政合一的单位。旗札萨克(旗长)是由清政府从蒙古族王公贵族(王、贝勒、贝子、台吉、塔布囊)中选任,为一旗之主。平时掌管一旗的行政、司法、征税等事务。战时,征调一旗军队参战。札萨克(旗长)下设协理台吉2人,协助札萨克(旗长)管理旗务;协理台吉下设管理章京,负责处理和监督全旗政令的实施、兵务和法律执行情况;管理章京下设梅林,分为管旗、印务、管兵梅林。梅林下设参领若干名。此外,旗署内还有笔帖式若干,为文书职务。

    旗以下设若干(佐或称箭,蒙古语称苏木)。清代中期以前,每150丁可编为一佐,丁增佐亦增。每佐设佐领或称箭长,为一佐主管。受旗札萨克(旗长)之命,审定所属人丁,征收一佐苛税,为旗征调夫役和出兵,排解民事纠纷,也为王府派遣护卫和传递信件等。旗内成年男子都要经过审丁。一般规定,年1860为丁口,逐年审定造册。蒙古族丁口除当喇嘛、庙丁和王公贵族家丁外,都要编入手册。每佐150丁,选50丁当兵,余百丁为附丁,即为预备兵,平时劳动和习武,候选充兵。

 

    五、蒙古族封建等级制度

    清代,满族统治者为了控制和利用蒙古封建主势力, 归附的蒙古封建主,按其效忠程度与功劳的大小,给予爵位,分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不同爵位,并世袭罔替,相传子孙。

    贵族阶层还有台吉和塔布囊。台吉的蒙语,由汉语太子讹变而来。其义展延,已与皇族相当。成吉思汗家族孛儿只斤氏为黄金家族。凡这个家族的男性世袭台吉称号,成为贵族阶层。台吉分一、二、三、四等(一、二等为红顶,三、四等为兰顶)。塔布囊,汉意译为驸马。兀良哈氏济拉玛(者勒蔑)是成吉思汗的功臣,其子又是驸马。成吉思汗封其子孙为世袭塔布囊称号,成为蒙古贵族,享有特权。塔布囊分一、二、三、四等。

    平民阶层称哈日出特(蒙语),汉语意译为黎民。亦称呼雅根阿日特(蒙语),汉语意译为甲士、有当兵、服徭役、纳税义务,也有当差升官职的资格。

    属下阶层称属下,即领属的自由民,低于平民。有王爷属下和寺庙属下。王爷属下有随旗蒙古人。他们是外地迁移而来的匠人、艺人等。王爷属下还有套斯各(蒙语),汉语意译为庄户;朱勒沁(蒙语),汉语意译为押墓属下或陵丁;达日罕包勒(蒙语),汉语意译为获释奴隶。他们是清室公主下嫁王公贵族、官宦陪嫁而来的侍从、艺人、匠人及媵姬等男女仆人。寺庙属下,一是投奔寺庙的随旗蒙古人,二是建筑寺庙时,从外地招来的工匠艺人,不愿意返回原籍,投奔了寺庙而定居下来,成了归属寺庙的属下。他们每年要向寺庙纳贡、服劳役。奴隶阶层的格仁包勒(蒙语),即汉语意译家奴,他们世代为奴,是社会最底层。

 

    六、旗札萨克世系

    1、土默特右旗(朝阳、北票)札萨克(旗长)世系:

   第一任札萨克鄂木布楚琥尔,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封。同年卒。

   第二任札萨克鄂木布楚琥尔固穆袭,顺治五年(1648年)晋镇国公。康熙二年(1663年)晋固山贝子。

   第三任札萨克固穆第七子袞济斯札布,康熙十三年(1674年)袭固山贝子。

   第四任札萨克固穆第六子拉斯札布,康熙三十年(1691年)袭固山贝子。

   第五任札萨克拉斯札布长子班第,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袭固山贝子。

   第六任札萨克班第长子哈穆嘎巴雅斯呼朗图,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袭固山贝子。

   第八任札萨克垂札布次子色布腾栋罗布,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袭固山贝子

   第九任札萨克垂札布三子色布腾喇什,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任札萨克哈穆嘎巴雅斯呼朗图第九子朋索克嶙亲,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一任札萨克朋索克嶙亲第四子玛尼巴达喇,嘉庆四年(1799年)袭固山贝子。嘉庆七年与嘉庆第四女庆静公主成婚,赏郡王品级。

   第十二任札萨克玛尼达喇长子德勒格色楞,道光十三年(1833年)袭固山贝子,后因随同僧格林沁帮办军务有功,晋为贝勒,补授阅兵大臣。

   第十三任札萨克德勒格色楞长子索特那木色登,咸丰七年(1857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四任札萨克索特那木色登之子棍布札布,光绪六年(1880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五任札萨克棍布札布第五子沁布多尔济,民国十九年(1930年)袭固山贝子。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沁布多尔济得伪满皇帝溥仪封为和硕亲王,任土默特右旗旗长。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伪满设土默特中旗(北票),沁布多尔济任旗长。沁布多尔济四哥宝音乌力吉(四佛爷)任土默特右旗(朝阳)旗长。

 

    2、土默特左旗(阜新)札萨克(旗长)世系:

    第一任札萨克善巴,天聪九年(1635年)封。崇德元年(1636年)晋达尔汉镇国 公,诏世袭罔替。

    第二任札萨克善巴子卓里克图,康熙元年(1662年)授予多罗达尔汉贝勒,世袭罔替。

    第三任札萨克卓里克图长子兆图,二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四任札萨克兆图之第三子额尔德穆图,三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又尚县主,授多罗额附。

    第五任札萨克额尔德穆图长子玛尼,四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六任札萨克玛尼之长子阿拉布担,五袭多罗打尔汉贝勒爵。又尚郡主,授和硕额附。雍正十一年(1734年)任卓索图盟盟长。

    第七任札萨克阿拉布坦之孙索诺木巴勒珠尔,六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尚乡君,授额附。乾隆四十年(1779年)任卓索图盟盟长,兼任理藩院侍郎、木兰行围场长等职。

    第八任札萨克索诺木巴勒珠尔之次子贡纳克巴尔桑,七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兼任卓索图盟副盟长。

    第九任札萨克贡纳克巴尔桑之长子济克莫特札布,八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十任札萨克济克莫特札布之长子那逊乌勒济,九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兼任卓索图盟副盟长。

    第十一任札萨克那逊乌勒济之长子散巴勒诺尔赞,十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同治九年(1871年)被削札萨克职。

    第十二任札萨克散巴勒诺尔赞之弟哈斯塔玛嘎于同治九年辞僧职还俗,以一等塔布囊之爵承袭札萨克,但这一委任未报清廷亦未得到爵位。

    第十三任札萨克散巴勒诺尔赞之长子巴凌那穆济勒旺宝,十一袭多罗达尔汉贝勒之爵。光绪二十九年(1909年)晋郡王。被追叙为亲王。兼任卓索图盟长、理藩院侍郎。

    第十四任札萨克那逊乌勒济二弟宝银乌勒济之孙嘎勒桑道尔济之子云丹桑布。系色凌纳穆济勒旺宝过继子。民国七年(1918年),民国政府发给札萨克郡王的委任状,时年13岁,是土默特左旗最后一任扎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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