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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权的几个经济法案例

 龚蕾馆藏 2018-12-17
原作:龚蕾

   投资者加速离场,持有多套房屋出售不住的二手房。几个真实案例。
   (一)婚姻析产房屋。
   朋友甲,结婚后与丈夫购买一套房屋。房屋是丈夫单位分的经济房,名字是丈夫。离婚后,析产获得这套经济房一套。盘算以高价出售这套房屋,套现走人,到一线城市购买养老房。
   经济法知识告诉我们:如果婚前财产,归一方,离婚后需按析产办理更名。如果婚后财产,若男方自愿净身出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就可归女方。出售房屋,按照二手房交易办理。
   (二)婚前购买房屋。
   朋友乙,大学毕业后到另外一座城市工作,购买一套房屋。用父母的资金购买,名字写儿子乙的。然后再领结婚证,这样做的好处,房屋是婚前财产,即便离婚,房屋也是归男方乙。
   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们,房屋若是婚前财产,即便婚后添上女方名字,若离婚,女方也不能分得房屋份额。
   (三)婚后再次购买房屋。
    真实案例:朋友丙,结婚时,女方获得单位经济房一套。用于结婚婚房。结婚后,男方单位分了一套经济房,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套现后再次投资一套海景房,名字写男方名字。若出售这套海景房,房屋产权即便没有女方名字,产权应当归夫妻共有,属于婚后财产。
   经济法知识告诉我们,婚后夫妻购买房屋,无论写谁名字,产权归夫妻两人。
   或需谨慎:有家族式投资房屋,为了避税。假离婚,假结婚。逃避是否满二唯一的条件,以规避税收少交税。离婚析产满二唯一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可能是投资者盘算出售三四线房屋套现走人,拿套现钱到一线投资房屋可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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