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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引发的强拆

 韩式吹牛王 2018-12-17

咔嚓一声,楼下回帖的诸公穿越了。主神给了你们一个较高的起点:唐代关中的王侯之家,有权有势。我想诸公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发挥你们炼钢造炮烧玻璃的强大知识储备亮瞎古人的狗眼了。诸位天降伟人中有没有哪位是打算复刻腐国工业化的奇迹,走纺织救国路线的大能呀?如果有,在你发家致富进而争霸天下前,容我这个艺术生给你讲一个唐代强拆与抗拆的故事。
    永徽六年(655年),大唐政府在关中郑白渠上开展了一场专项整治活动。“检渠上碾硙,皆毁之”;开元九年(721年),大唐政府又一次集中整治三辅渠上的违建“寻有诏令元纮疏决三辅。诸王公权要之家,皆缘渠立硙,以害水田,元纮令吏人一切毁之”;广德二年(764 年),京城北白渠上的违建被集中拆违。这一场拆了建建了拆的猫鼠游戏前前后后持续了120多年,一直到唐代灭亡游戏都没有结束。这场游戏还打出了一部震古烁今的法律《水部式》。这场游戏进入下半场,到宋代才显出疲态,官“民”都开始疲倦。明清时代,这类违建在华北平原基本消失,只在偏远的南蛮之地还有遗留。游戏的主角我们等会说,先来看看游戏的主要道具:水碓,水碾。
    目前所见关于古代华北水力加工的最早明确记载,出自东汉桓谭《新论》一书。其称:“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人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臼。又复设机关,用驴嬴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所谓“役水而舂”,即是以水力运转水碓进行谷物脱壳加工;东汉顺帝永建四年(129),尚书仆射虞诩在上疏中也提到:当时上郡龟兹县(今宁夏境内)一带“因渠以溉,水舂河漕,用功省少,而军粮饶足”。其中的水舂,亦当为利用水碓进行谷物脱壳加工;其后,东汉末期的孔融在《肉刑论》中也称:“贤者所制,或逾圣人。水碓之巧,胜於断木掘地”。同在东汉末年,张既曾在陇西、天水、安南一带“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这些资料说明:利用水力加工谷物在东汉时期已经开始,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
    魏晋时代,利用水碓进行谷物加工更多地出现于文献记载。在西晋末期的洛阳,水碓已为谷物加工所必需,一旦无水可资以舂,则粮食供应就要出现问题,这一情况在八王之乱期间即已发生过。其时,张方开决了千金堨,导致“水碓皆涸”,于是粮食供应发生了困难,朝廷“乃发王公奴婢手舂给兵禀,一品已下不从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从役”。说明在西晋时期的洛阳一带,水碓已经成为谷物加工的必需设施。正因为如此,水碓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屡屡出现。
由于经营水碓有利可图,权势之家往往霸占水源,广置水碓,以此为一种重要营利产业。典型例子是以豪奢著称的石崇和王戎等人,石崇获罪破家之后,“有司簿阅崇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其所居别庐金谷园“有山川林木池沼水碓”。而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因水碓加工与农田灌溉和河渠航运等等发生了矛盾,所以当时任意私设水碓已为朝廷律法所禁止。魏晋时期曾规定洛阳城周围百里不得作水碓,违者要受到处罚,曹魏时司农王思弘就曾因私作水碓而被免归田里。如果水碓与百姓灌溉用水发生矛盾,正直的地方官则加以拆毁。西晋时期,河内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转为浸害”,时任郡守的刘颂上表罢之,“百姓获其便利”。
    水碾作为一种优秀的生产加工工具,其本身的存在却极为稀缺。到了唐代史书中关于皇帝将水碾作为赏赐给予官僚贵族的记载不在少数,可见水碾之珍贵在某种程度上已被视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非个体的小农家庭可以拥有。加之水碾在技术上顺利运作的一个必备条件是有可靠的水源,水碾的使用和水权紧密,使水碾经营不可避免地成为地方豪强、官僚贵族们的特权。水碾经营利润丰厚,特权阶级又有经营这一事业的经济与政治资本,于是富商大贾、官僚贵族以及宦官僧侣纷纷圈占水流,广设水碾。李林甫“京城邸第,田园水硙,利尽上腴”高力士“京城西北截澧水作碾,并转轮五轮,日破卖三百斛”。为了争夺碾硙,太平公主甚至与寺院僧侣打起了官司。
想到了这个?
还是这个?
我知道你们想的是这个。不用否认
    看起来发展自由资本主义和皇帝分权的美丽愿景即将实现是不是?各位天降伟人已经准备长袖善舞大搞水利纺织了是吧?先别急。慎重。唐朝时,关中平原是京城长安的重要粮仓,关中农业对唐朝有着重要意义。这一时期关中平原的主要粮食作物是水稻,其种植对用水量要求很高。水碾的大量架设造成了加工用水量激增,农业灌溉用水压力增大。从技术上讲,水碾运作的基本原理是借助水流由上而下的势能带动轮机转动,为此需要保证水碾所在河流渠道有足够的水量。如果渠道中的水量无法满足需求,就要截流蓄水,这会对下游的农业用水形成侵夺。与此同时,渠道上游因大量蓄水造成过水断面增大,渠道流速降低,导致泥沙淤积,水流溢出河渠,破坏河堤,造成水资源浪费。更有水碾为了利用内渠外渠的落差,故意设置在从干渠或支渠上引出的小渠道上,使水流在带动水碾之后无法引入农田。其后果是造成河渠水量减少,妨碍农田灌溉。
乱来的话,你就会收获这个
  这是理论。实际情况如何?高宗时,雍州长史长孙祥上奏:“往者郑白渠溉田四万余顷,今为富商大贾竞造碾硙堰遏费水,渠流梗涩,止溉一万许顷。”郑白渠灌溉区是唐朝京师粮食的主要产区,其灌溉面积由四万余顷下降到一万余顷,可见水碾夺水之严重。长孙无忌则更为直接地指出水碾使用与农业用水短缺的关系:“比为碾硙用水,洩渠水随入滑。加以雍遏耗竭,所以得利少”。诸位天降伟人请一定要深入理解水浇地四万顷下降到一万顷意味着什么。这不单单意味着粮食出现巨大缺口,如果大唐政府不控制这个趋势,不用到宋代,唐末华北平原就沙化了。整个生态系统的退化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这是连“生态系统”都不明其意的古人都能预计到的大事。但是终究,这是猫鼠游戏的上半场。上半场竞争,大唐政府只能说和地方豪强打个有来有回,没有持续地占上风。水碾水碓在华北平原的历史记载一直到明清时代才消失。这中间绝不是中央政府强势拆违,中华大地就风清气正这么简单。我想告诉诸位天降伟人的教训也不是单纯的不要在华北发展水利纺织工业。我们还是回头看看水力加工兴起的历史条件是什么,在发展过程中又遇到了些什么问题。
    东汉以前没有水力加工,因为此前尚未发明水碓、水碾和水硙。随着这些机具的相继发明,水力加工也逐渐发展起来。但是,魏晋/隋唐时期水力加工不断发展,并不仅仅因为当时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技术条件,而是还有其特殊的经济动力。如所周知,粮食加工在古代总体上说是农家经济中的一个附属项目,加工规模也非常狭小,加工目的主要是为满足自家消费需要。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在人口密集地区(主要是城镇或者城郊地区),也有一些人将谷物加工作为一项重要家庭产业,或者以此为谋生途径。这种情况下的谷物加工,就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家消费,而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是出于牟利的目的。事实上,魏晋/隋唐时期,富家大户大量设立水碓、水碾和水硙,正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无论是晋代的石崇、王戎,还是隋唐时期的杨素、太平公主、高力士或者其他什么人,大量拥有水碾、水硙或者水碓加工粮食,都并非只是为了供应自家消费,而是为了牟取暴利。由于我们无法判断他们所拥有的水力碓、碾、硙是否多数是设在各自的庄园之中,因此水力加工经营是否是庄园经营的附属部分,还值得进一步探讨;但它们的确是作为营利事业来经营的,这一点确定无疑。否则就无法解释一家拥有多处水力加工设施的现象。
    就我们所见材料看,古代华北水力加工设施的拥有者,基本上都是经济力量雄厚、享有一定特权的富贵之家,包括贵族、官僚、寺院和富商等等。这是因为:虽然使用水碓、水碾和水磨是古代效率最高的一种加工方式,但水碓、水碾和水磨也是当时形制最为复杂的几种机具设施,造价相当昂贵,经济力量弱小的普通百姓一般难以拥有和使用,即使有之,亦必是众家共有合用。作为古代少有的几个“大机器生产”项目之一,经营水力加工需要不小的经济投入,魏晋隋唐时期的贵族、官僚、商贾和寺院都曾一度十分热衷于此,在中国古代经济史上,这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是非常少见的现象。我们大体上可以肯定:其时贵族、官僚、商贾和寺院纷纷介入此业以图牟利,造成中古华北水力加工一度兴旺的局面,乃是由于当时在富庶地区、特别是中心都市及其附近聚居了庞大的消费人口,经营水力加工颇为有利可图。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时水力加工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关中、洛阳和河内一带最为兴旺,并且它的主要分布地几番随着政治中心的变化而东西移动。
    这样一来,我们就为水力加工何以在魏晋隋唐时期的华北地区取得较大发展找到了技术和经济层面的解释:一、由于水碓、碾、硙相继发明,这一时期已经具备了发展水力加工的技术条件;二、在消费人口密集地区开展水力加工经营,经济上有利可图
    早在魏晋时代,任意私设水碓已为朝廷律令所禁止,当时曾规定洛阳城周围百里不得作水碓,违者要受到处罚,曹魏时就曾有人因私作水碓而被免归田里。西晋时期,公主在河内一带所设的水碓也“遏塞流水,转为浸害”,因此郡守刘颂上表罢之,使百姓获其便利。由于文献记载简略,我们不能确知当时水碓加工的禁止是否由于稻田灌溉用水发生了矛盾,但是此类矛盾已经存在却是确定无疑的,只是还不象唐代关中那样严重而已。
    唐代关中地区曾有过面积相当广大的水稻种植,由于关中为王畿之地,当地水稻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但是,水稻生长所需水量远大于旱地作物,要在当地发展水稻种植,就必须保证充足而稳定的灌溉水源。汉唐两代之所以在兴建引水工程方面不遗余力,正是由于当地水稻生产的特殊需要。而富贵人家缘渠私设碾,消耗大量水源,对稻田灌溉危害甚大,二者之间发生矛盾势所难免
    中唐以前,政府之所以对沿渠碾累建累拆,主要是为了保证关中的水稻灌溉用水,因为当时关中水资源尚可支持一定规模的水稻生产;至晚唐时期放弃这一行动,既因朝廷政治权威不复如前,大行拆毁已是力有不足;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晚唐时期关中的水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水资源的丰富程度远不如前,发展水稻生产已变得越来越困难,朝廷亦无利可图,于是干脆加以放弃。今人的研究也证明:晚唐以后长安周围的水资源环境,确实已经大不如前了。关中的情况是如此,其它地区也好不了多少,五代后唐时,朝廷甚至因水稻生产“所费多而所收少”而主动罢废洛阳城南的稻田务,以便集中水源满足碾用水需要。也就是说:到了五代时期,洛阳一带的水环境也日益恶化,不惟水稻生产已因严重缺水变得无利可图,碾加工用水也需采取特别措施才能得到满足。水力加工与水田灌溉和其他用水之间的矛盾,既不始于唐代,亦不止于唐代。在北宋、金朝和元朝仍存在这样的矛盾。不过矛盾已不是发生在关中,而是在汴梁、河内等地。事实上,宋、金、元三代华北水力碾加工之所以得见记载,恰恰主要是因它与水稻生产和漕运用水发生了矛盾。无论是宋代皇帝的诏令,金代尚书省的议论,还是元朝时期的禁令,都主要是试图通过禁止私自截堰拦水、设立碾,以保证水稻生产和漕运用水的需要。由此可见,古代华北水力加工与水田灌溉等等之间的矛盾,一直延续到了宋、金、元时代。
    到了明清时代,文献中不再有关于华北碾加工与水田灌溉等等用水矛盾的记载。这不是因为两者之间的矛盾已通过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得到了解决,而是因为当时水力加工在华北地区已经全面衰落,水力加工与水田灌溉的矛盾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时期不惟水力加工已经完全衰落,水稻生产也大不如前,与中古时期相比衰退十分明显。根据邹逸麟的研究:汉唐时期,黄淮海平原的水稻种植取得很大发展,形成了多个较大的稻产区,但宋代以后当地水稻生产渐趋衰退,至元明清时期更加衰落,再无稳定的大片稻产区存在。与东部黄淮海平原相比,西部地区水稻的衰落更加彻底,明清时期基本上已没有成规模的水稻生产了。
    东汉以后、五代以前,华北地区的水力加工与水稻生产虽然存在严重矛盾,但在两者却是并存发展的,水力加工最为兴旺的唐代恰恰正是水稻生产最为繁荣的时期;宋元以后,华北水力加工逐步衰落,水稻生产也同样逐渐走向衰退;以致到了明清时代,两者间的矛盾自然消解,不复成为一个受到关注的经济问题。也就是说,虽然古代华北的水力加工和水稻生产一直存在着矛盾,但两者却又存在着一种事实上的同步兴衰的关系。
    水力加工是借助水流冲击力运转碓、碾作功而进行的,没有足够的水流冲击力作为动力,水碓、水碾和水硙就无法运转,谷物脱壳或制粉加工自然也就不能进行。正因为如此,发展水力加工的地区,不仅要有相当丰富的水源,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地形条件,具体地说:地形要有一定起伏、水流要有一定落差,以形成足够的冲击力推动加工机具运转,否则,即使水源较为丰富,亦无法进行水力加工。明代宋应星已经指出:“凡水碓,山国之人居河滨者之所为也”。不但水碓如此,水碾和水磨也是如此。从前文引述的实例来看,古代华北水力加工主要分布于地势起伏的西部地区:一是关中及其以西地区,二是太行山东侧和豫西地区;华北平原因为地形平坦,水流平缓,不能发展水利加工,因此文献中不见有水力加工的记载。也就是说,古代水力加工只能在地势起伏较大、而水资源却不如东部平原丰富的华北西部发展。在环境不断恶化、水源日益短缺的历史趋势下,当地水力加工必然逐渐衰退,终至完全衰落
    现在我们可以下结论了:自东汉至唐代,华北水力加工之所以能够逐渐发展并一度相当兴旺,固然有其技术与经济方面的原因,但其时这一地区的水环境尚称良好、可为之提供必需的水源动力,乃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前提条件;宋代以后华北水力加工逐渐衰退、明清时代竟至完全衰落,原因则只有一个:这就是当地环境逐渐恶化,水力资源短缺日益严重,最终导致这一经济活动无法继续进行。我想说给诸位穿越者的是:你想搞事情可以,因地制宜的前提是仔细考察当地资源承载能力的上限。不然你会把自己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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