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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血路!“盛世”流民(五)。…

 sarazyn 2018-12-18

本文作者:故事兔子


        明代前期的流民,最主要的分布点有两处,一是荆襄地区,即河南南阳府、湖广襄阳府、陕西汉中府的交界处,二是河南开封府陈州和南直隶凤阳府颍州的交界处,但总体来说,则都是位于河南境内。


        荆襄地区,自洪武年间便开始有人聚居于此。只因这些地区高山密林,人烟稀少,又是处于几省交界处的管理盲区,很事宜流民安定下来。陈颍地区,则是因为“地土宽广,荒闲者多”,遂致流民麇集。但总体来说,明代的流民呈现的则是向河南汇聚的情况。成化荆襄流民暴动之后,官员们总结经验教训时便曾得出这样的结论:“荆襄虽称流民渊薮,其来实自河南。”


        为何河南会成为流民的聚集地?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回答。一个是经过元末的战争浩劫后,河南作为中原地区,四战之地,人口急剧减少,而土地则相对广阔。河南作为中原的中心地带,人均田土占有量显著高于周边诸省份,这亦是表明,河南之地的土地较为宽裕,尚未达到饱和状态。再一个是河南处于中原腹心,四周几乎没有什么高山阻隔,周边各省份的人员可以轻易流入,而其余各省之间则没有这种地利。比如山西和北直隶之间是太行山,陕西和湖广之间是秦岭,这些高山峻岭交通环境恶劣,严重阻碍了流民的自由进出。


        至于有的学者将“河南对流民的抚恤政策较好”作为流民的聚集地,我认为只能算是流民聚集后的应对措施,不能算作真正的原因。除此之外,一些省份中山林密布的地域内,往往也有流民盘踞。他们有的公然“为盗”,打起造反的旗帜,有的却只是盘踞不下而已。对于这些人,此时明朝政府一般都采取招抚的政策,所以并未酿成什么重大的兵灾。


        宣德五年,山西阳曲县逃民张福等百余人逃居大瓮寨,遣人招谕,恃险不下。宣德七年,逃军逃民多聚于山东宜山等处,时出劫掠,为民害。宣德八年,陕西府谷、神木二县,有逋逃军民百余家,有十丁二十丁者聚于边境野人沟等处,俱挟兵器,依阻山林,潜出境外。宣德九年,江西永丰等县乱民夏九旭等,因有司科扰不已,及势豪淩虐,又苦旱灾,饥馁无告,不得已结聚,为苟活之计,盘踞大盘山为盗,立寨招诱流民三千余人,抄掠旁近。


        对于流民的安辑,除了备荒救灾和整饬吏治等一般做法外,明代中前期主要采用的是遣返原籍和就地安插两种。明初规定,“凡逃户,明初督令还本籍复业,赐复一年。老弱不能归及不愿归者,令在所著籍,授田输赋。”但尽管如此叙述,洪武时期对待流民逃户,执行的仍然是较为严格的遣返原籍政策。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明文下令,令监生同各府州县官拘集各里甲人等审知逃户,该县移文,差亲邻里甲,于各处起取。其各里甲下或有他郡流移者,实时送县,官给行粮,押赴原籍州县复业。”口气不可谓不严厉。


        但到了永乐之后,遣返政策也渐渐开始松动,允许一部分人就地安插。到了宣德五年,政府便做出规定,只要逃户在他处已成产业、每丁种有成熟田地五十亩以上者”,就准许就地寄籍。但这仍然是有条件的允许就地安插。可纵然如此,也无法阻挡滚滚而来的流民,旧有的僵化的户口政策,已完全不能控制人员的流动。到正统元年,明英宗不得不下令,逃民可以无条件地占籍于所寓。


        先是,行在户部奏各处民流移就食者,因循年久,不思故土,以致本籍田地荒芜,租税逋负,将蠲之则岁入不足,将徵之则无从追究。宜令各府州县备籍逃去之家并逃来之人移文互报,审验无异,令归故乡。其有不愿归者,令占籍于所寓州县,授以地亩,俾供租税,则国无游食之民,野无荒芜之地矣。而在此之后,对于流民现象最为严重的河南地区,则派遣官员专职安抚。开始,是从中央派遣官员临时性巡视,比如正统二年三月,“命监察御史金敬往直隶大名府并河南、陕西诸处抚辑逃民”。后来,这样临时性的派遣也不行了,便下令在各地地方官中单独设立安抚流民的职位。


        正统四年,添设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布政司所属并顺天等府州佐贰官各一员,抚治流民。正统十年,巡抚河南山西大理寺左少卿于谦奏:“各府逃民众多,宜命一官专理其事。开封委同知王靖、南阳委同知汪庭训、汝宁委通判周海、陈州逋逃尤众,宜增设知州一员,俱令不预府州事,专任抚绥,无致失所,或非为生事,责有所归。又陈州、项城壤地,与凤阳相接,两界之交,难于管束,宜立界首巡检司一所,于陈州界沟驿香台巡检司一所,于项城乳香台,各设官吏弓兵,专一防范,俾逃民有所畏惧,则自不敢为非。”


        从历年政策的变化,可以看出明代对地方流民的管理越发细致了,而对于流民的管理,也基本以就地安插为主。比如于谦在正统十年言及的安抚流民政策,便很有代表性:臣奉敕行移河南、湖广,委右布政使年富等督所属卫府,将山东、山西、陕西等处逃民七万余户,居相近者,另立乡都,星散者于原乡都内安插,就于其类,推选老实者立为里老管束。无田者量拨荒间田,并河水退滩田,令其垦种,其贫难乏食者,量为赈济。


        由此可见,当时河南的流民情况虽然已十分严重,但在于谦、王来、孙原贞、年富等一批负责任的地方官苦心孤诣,惨淡经营下,仍能保持基本可控。但时日久远,人亡政息,终于还是酿成了重大的灾难。


(民为国本,君王何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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