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通知,决定对进入平台交易的招标项目采用全程不见面的方式进行交易。 1、不见面开标:12月12日后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除必须提交样品或现场演示等项目外),均采用不见面开标。 2、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不再对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 4、评标依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5、招标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吗,注明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6、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 7、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投诉的,均需登录系统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