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服务如何做会计分录?

 绿叶发于春枝 2018-12-23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最后四个行业全面推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针对建筑、房地产、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等行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服务如何做会计分录?

【案例分析】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将公司办公楼的一层出租,当月取的2017年半年房租20万。同时给对方开具了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简易计税备案。

1、取的收款并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20

贷:预收账款 2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20/(1+5%)*5%

2、次月申报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20/(1+5%)*5%

贷:银行存款 20/(1+5%)*5%

3、分期确认房租收入

借:预收账款 (20/(1+5%))/6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1+5%))/6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