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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3)

 取经悟能 2018-12-25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税务总局释疑:纳税人专扣信息31日起可用手机APP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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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自己的,也可以扣除配偶和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 什么时候扣?

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预扣预缴时暂不能扣。

3. 扣多少?

答: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 .什么是大病,有范围界定吗?

答:没有范围界定,如果住院治疗发生的与基本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在医保报销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自己负担的超过15000元,就可以扣除。

5. 一个年度内纳税人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累加扣除?

答:不可以累加扣除,应当分别计算范围内自付部分的扣除额。

6. 孩子的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在父母双方分摊扣除?

答:不可以分摊扣除,只能选择父母一方依法扣除。

相关解答——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常见疑问50答 <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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