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工程院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即将启动的院士增选工作,中国工程院12月24日对外发布有关增选的纪律规定,概括说就是“八不准”。 “八不准”的前3条都是对院士提出的严格要求。其中包括: 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损害院士声誉、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 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除了严格规定院士选举行为之外,“八不准”也对候选人提出要求: 候选人及其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 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纪违规问题须如实报告。 “八不谁”对中国工程院的机关工作人员也提出要求: 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此外还规定: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八不准”是由中国工程院第7届主席团第3次会议于近日审议通过的。 主席团在划出“红线”之后,明确了触碰“红线”的后果: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名权、取消投票权等处理;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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