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适老化改造”最大限度释放善意) 法制晚报——社会观察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重点解决包括吃、住、医在内的10项居家养老难题。据悉,今年北京将为5000户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免费进行适老化改造。每户改造的资金标准大约是5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不需花一分钱。 现如今,人们已经逐渐接受了全社会正在迈进“老龄化”这一现实,具体到北京,从2014年的老龄人口比例来看,北京市已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所以,养老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重视的话题。所以,民政局出台“老十条”可谓正当时。 受传统观念及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等因素影响,居家养老仍是我国主流养老方式。有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而卫计委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其中,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如何让这些老人在家里安全地养老,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对家庭予以“适老化改造”,是居家养老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下降,即便足不出户留在家中,也可能出现地面湿滑摔倒、洗澡不便、被家具楞角撞伤等风险,“适老化改造”正是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生活场所,以及家具配置、细节保护等作一定调整或修造,以更利于老年人通行、洗澡、如厕、休息等,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当然也可以让老年人避免受到人身伤害。 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免费进行“适老化改造”则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养老责任。 在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情形之下,居家养老不仅是在减轻老年人的家庭负担,也在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降低公共财政在公众养老上的支出成本。居家养老者不给政府“添麻烦”,政府就该给居家养老者提供方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失独老人住房可免费适老化改造”的政策需要资金支持,有广泛的覆盖面和显而易见的改造效果,才能充分体现政策的善意和公平。 从短期来说,政策的落地首先要充分听取社区民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到扶危济困;其次要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从长远来看,这项政策的实施需要持续加大投入。将公共财政资金向失独老人群体倾斜,这应该能够得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一个社会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昭示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据报道,在一些发达国家,居家养老家庭“适老化改造”正成为基本民生工程。在我国这一新生事物也正在发展。在上海,居室“适老改造服务”曾入选2012年、2013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北京如今也确定开展这项公共服务,势必能极大地减少老年人的生活风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适老化改造”,也会产生示范效应,政府财政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制度还应延伸到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扩展到各个类型的困难人群。何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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