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除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外,还有关于消防电梯的专门的规范。 按照GB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描述,消防电梯是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 消防电梯与普通乘客电梯区别在于: 1、每一层站入口都需要有前室; 2、除有正常供电外,还需要一路备用或应急电源,电源大小足以供消防电梯在火灾情况下正常使用; 3、井、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底坑内需设置一个2立方米的蓄水池,并配备10升每秒的排水泵; 5、轿顶结构、轿厢结构、层门结构、电缆进口、轿顶接线盒等需防冲淋(防水)设计; 6、机械部件需考虑耐腐蚀; 7、操纵按钮需采用耐高温设计; 8、轿厢内配置爬梯和安全窗,用于轿厢内的自救; 9、轿厢内配置专用消防员通话系统; 10、消防电梯有专门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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