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需要注意的是,首次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个人需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 那么这个信息表长什么样?应该怎么填?填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已经为各位看官备好了详细的填表说明!从2019年1月1日起,这个表格事关您能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事关您明年的收入 ,一定要看仔细哦! 填报信息须知 各报表注意事项 申报首页 子女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赡养老人支出 由于2019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因此这个月纳税人应该尽早填好《扣除信息表》,交给自己的单位,以便在2019年1月能够实际享受相关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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