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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养犬之乱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18-12-29
  近年,狗伤人事件呈逐渐上升趋势。为了保障百姓的出行安全,一些专家建议细化宠物饲养方面的规定,加大对宠物伤人的惩罚力度,建议有必要考虑制定《刑法》范围内的惩罚措施
  恶犬伤人、遛狗不拴绳、随地排泄、街头狂叫……近年,随着中国城乡养犬数量增加,不文明养狗行为多次引发社会问题。
  8月初,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声,号召毒杀流浪狗和不拴绳的宠物狗,此举进一步加深公众和养狗者之间的矛盾对立。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指出,虽然多地出台了犬只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职责涉及农业、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衔接有漏洞,一些制度如办理养犬证和动物疫苗接种等规定流于形式,监管部门重事后处置、轻事前监管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伤人恶狗“逍遥法外”
  今年5月7日下午4时55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附近,先后有8名群众被一条黄色疑似流浪犬咬伤,其中5岁男童亮亮脸部受伤较重。
  当天下午,亮亮在爷爷陪同下到朝阳区润枫水尚小区上滑轮课,其他小朋友还没到,爷爷拿了小凳子坐在一边,他则蹲在地上看蚂蚁。突然,一只黄狗朝亮亮扑来,咬了他的右脸。
  入院一天就花费了10万余元,更让亮亮妈妈担心的是,医生告诉她,这只狗突然伤人不排除是疾病引起,目前小孩体质弱,无法查清是否有病毒,只能找到咬人的狗做检测。
  下午5时10分,在润枫水尚西区往西的铁道上,另一名5岁男孩也被狗咬伤。据男孩父亲回忆,当天孩子走在前面,他抱着孩子的妹妹走在后面,刚走到铁道附近,听到孩子哭声,跑过去一看,孩子衣袖被撕破,脸、大腿、后背多处出血,当时站在旁边的男士说有条黄狗跑过来扑倒小孩就撕咬,后被他赶走了。
  然而15分钟后,在润枫水尚西区对面的华纺易城小区附近,一位目击者称,一名3岁女孩被狗扑倒咬伤背部和臀部,随后这只狗一路往东,又咬伤一位老太太的手臂。
  尽管事发后附近小区的保安出动打狗,警方也迅速启动恶犬查找工作,但终究没有将恶狗抓获。不少市民担忧,受伤者不仅要承担数额巨大的治疗费用,更甚的是,这只恶犬仍“逍遥法外”,仍会给群众造成伤害。直至5月9日晚,该恶犬才被警方捕获。
  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发现狂犬病等疫病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向区、县畜牧兽医、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在北京,近期南京、上海、中山、东莞、成都、昆山、海宁等全国多地发生恶犬伤人事件。因遛狗不拴绳导致的伤害事件也屡有曝光,今年5月11日,浙江海宁市区一条黄狗在路上连续袭击过往路人,一天之内,先后有20多人被咬伤;6月,辽宁大连一名19个月大的女婴被大型犬扑倒并疯狂撕咬;7月,云南昭通一名女性的脸部被狗严重咬伤……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的统计,2017年全国狂犬病发病数为516人,死亡502人。有人说,世界上80%的狂犬疫苗“都被中国人打了”。可见,恶犬伤人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面对越来越多的城市流浪狗,如何监管和防范事故发生,已成为公众关心的问题。
  遛狗不拴绳的恐惧
  今年8月,家住珠江绿洲家园小区的北京市民张斐然退休后,每天清晨和晚饭后都要到小区公园散步。然而,最近社区里的宠物狗给她带来了困扰。
  “我每天出门散步时正巧遇到养狗居民出来遛狗,但是他们的大型犬、小型犬很少拴绳,在小区乱跑,除了注意自身的安全外,还得当心踩到狗屎。”她说。
  由于狗在草坪上随意排泄,又没有人去清理,时间一长,草坪上出现一堆堆狗粪。夏天,往往招来许多苍蝇,这让她失去散步的心情。
  另外,为了让狗尽情撒欢,有些养狗人会松开牵引绳,让狗乱跑,她也担心一些大型犬会撞伤或咬到小孩。
  张斐然指出,由于国内针对养狗的规定、条例并非法律条文,根本无法引起犬主的重视,于是拒绝遵守养犬规定就成为常态。不少犬主既不给狗注射疫苗,也不给狗办犬证、拴狗绳、戴嘴套,一旦咬了人,不过是赔付医疗费,犬主则受不到惩罚。
  8月24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也印证了张斐然的说法,养狗人遛狗时没有拴绳,路人受惊后摔成十级伤残,最终被判决赔偿4.8万余元。
  2017年4月,赵女士带着自己的哈士奇狗在一小区附近散步,没有拴狗绳。此时,陈女士正坐在街边石椅上整理鞋子,起身时,这只哈士奇突然出现在眼前。受到惊吓的她下意识向后退了几步并摔倒,无法再站起来。赵女士见状把陈女士送到医院治疗。当天,陈女士的家人向警方报案。
  经医院诊断,陈女士腰椎骨折。住院十几天后,陈女士出院,之后又多次到医院复诊,共花费约8000元,其中赵女士支付了2000余元。2017年8月和今年4月,双方分别进行了针对陈女士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均为十级伤残。两家人就医疗纠纷发生争执,陈女士诉至法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认为,赵女士作为养狗人,没有采取管理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宠物犬没有直接跟陈女士接触,陈女士受到惊吓与她自身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有一定关系。最终,赵女士对陈女士承担70%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82483元,陈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诸多不文明养犬行为中,市民最反感的是不拴绳、高峰期带狗进电梯不戴嘴套,以及违规养大型犬。这些行为都可能给他人带来危险,而小区随处可见的狗粪更让人生厌。
  此外,由于国内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及处罚措施,宠物狗未经免疫登记、无犬牌、未按时年检的情况比比皆是。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犬类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坦言,在实际执法中,养大型犬、不牵狗绳等违法养犬的行为很难取证和追踪,执法也存在一些风险,未来或许可考虑发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力量,开展社会共治、协同管理养犬事务。
  养狗产生纠纷难处理
  在我国,人感染狂犬病病毒多数是被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所致。在城市里养狗,尤其是大型犬必须经过规范的注册登记,或是在狗身上挂牌标信息,或是给狗上保险,让其有正式“户口”,避免被狗咬伤后无人负责,然而现实中许多养狗居民忽视这些问题,以至于发生纠纷时找不到狗的主人。
  今年5月23日晚10时许,四川广元市民吕先生带着妻子、儿子回家时,从南岸阳光小区正门进入,走到一幢楼下时,一条白色大狗突然窜出,直接扑倒了走在后面的3岁儿子,并将其头部咬伤。吕先生见状,一脚将狗踢开,并在地上捡起一个木棒,追着将狗打翻在地,直至将狗打死。事情发生后,没有人来认这条狗。
  孩子到医院缝合了10针,吕先生一直在寻找狗主人,至今没有结果。有律师表示,如果找不到狗的主人,物业公司将因没有尽到安全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8月4日18时许,在大连泉水美域盛景小区附近,71岁的王老太推着外孙女从外面回来,突然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往前走了两步觉得腿疼,一回头发现是一只白色小狗咬了自己一口,伤口见血。老人大喊一声“站住”,狗主人不但没理,还抱着狗快步走远了。
  据老人描述,小狗当时没拴绳,主人是30岁左右的女子,她明显意识到自己的狗咬了人匆忙离开。事后,老人去医院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了狂犬疫苗。
  更有甚者,8月14日傍晚6点半左右,厦门市民林先生9岁的儿子在龙湖春江郦城小区大门口玩耍,突然冲出一只小狗,速度很快,朝他儿子猛扑上去,孩子被撞倒,腿被狗咬了一口。
  让林先生想不到的是,不远处的狗主人直接跑过来,抱着狗离开,连孩子的伤势都没问一下。
  林先生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医院,医院判定受伤程度为三级,为其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前后花费900多元。
  回家后,林先生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看到了事发经过,四处打听,知道了狗主人的联系方式。给对方打电话希望她能道歉并赔偿,但犬主人拒绝承认是她的狗咬伤了孩子,直接挂掉电话,之后电话就一直打不通。
  根据中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今,狗伤人事件呈逐渐上升趋势。在不少市民看来,一些人明知自己养的犬伤及无辜且不理不睬的行为,好比“畏罪潜逃”“肇事逃逸”。为了保障百姓的出行安全,所以一些专家建议细化宠物饲养方面的规定,加大对宠物伤人的惩罚力度,有必要考虑制定《刑法》范围内的惩罚措施。
  此外,目前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几乎都能看到流浪狗的影子,我国流浪狗约4000万余只,这些被主人随意遗弃的狗狗,因无人看管,生存环境恶劣,夏天被蚊虫叮咬,可能传染上各种疾病;冬天没有窝和食物,只能蜷缩在角落里,一些体质较弱的狗狗很难抵御寒风,绝大多数会因为缺少食物御寒而死去,偶有不幸还会被过路的车辆撞死,管理城市流浪狗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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