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郴州袁子让的各种传记有三个不同的源头,且均有不同程度的错误:袁子让并未担任过眉州知州,而是嘉定知州;任嘉定知州七年(1602-1608),而非九年;进京后,袁子让是担任兵部郎中,而非主事或兵部员外郎。其师有曾朝节、冯琦等,其友有曾凤仪、汪楫、范醇敬、罗绲、王毓宗等。袁子让共有著作八种,散佚三种,现存五种,其中,《字学元元》、《文市榷酤》两种为学界所熟知,而《注易图》、《全蜀边域考》、《嘉州二山志》三种虽然现存,但学界极少提及。袁子让有一兄(袁子谦)、一弟(袁子训)、二子(伯辙、仲蝽)。 [关键词]郴州;袁子让;生平;家世;师友 [中图分类号]K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63(2015)04-0093-05 明代郴州袁子让,因曾官四川嘉定知州七年,又编著了几部与四川密切相关的著作,使得笔者对其生平、家世、交游与著述产生了兴趣。但有关袁子让的各种传记,对其生平、家世、交游与著述的记载,要么错误连篇,要么模糊不清,要么缺失重要环节。且学术界至今对其生平、家世与交游无考述,对其著作也仅有黄耀�摇⒘跸�英、夏剑青、张玉来、曾卫军等的几篇论文研究其《字学元元》或其文学艺术。有鉴于此,笔者拟系统考证各种传记资料,从而在袁子让的生平、家世与交游三方面,纠正错误记载,补充缺失记载,并使模糊记载变得清晰。 一袁子让诸传记源流考 关于袁子让的传记资料,可以分成中央官书记载、地方官书记载两类,而地方官书记载又可以分成四川志书记载、湖南志书记载两类。本文拟首先清理出中央官书、四川志书、湖南志书袁子让诸传记的源流关系,以便后文展开考证。 关于四川志书记载,经查考,《万历嘉定州志》、《康熙嘉定州志》、《嘉庆四川通志》皆无袁子让传记。现存最早的袁子让传在《康熙四川总志》卷十三《名宦下》:“袁子让,郴州人,由进士,知嘉定九年,以廉明著。尝于注易洞勒易卦数象于五碑,自今存焉。尤工草篆。去之日,童叟士女数万人拥车泣送百里外,犹有一寡妇持芋蔬哭献道左云。”《雍正四川通志》卷七上《名宦》稍加删减:“袁子让,郴州人,进士,知嘉定九年,以廉明著,有惠泽及民。去任日,童叟士女数万人拥车泣送百里外,以其清白,多持芋蔬哭献道左云。”《同治嘉定府志》卷三二对《雍正四川通志》则稍加增补:“袁子让,郴州人,进士。万历中,知旧州凡九年,多惠政。比去,州士女数万人泣送百里外,以其清白,多持芋疏以为饯。在官日,著有《嘉州志》、《峨眉凌云二山志》、《眉山课士录》诸书。见《总志》、《峨山志》。”此后的《宣统峨眉县续志》卷九、《民国乐山县志》卷八皆照抄《同治嘉定府志》此传。 中央官书最早有袁子让略传的是干隆年问的《钦定续文献通考》,其卷一百六十载:“袁子让《字学元元》十卷,子让字仔肩,郴州人,万历进士,官眉州知州。”《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四关于《字学元元》的作者简介,即照抄《钦定续文献通考》。 湖南志书中,《康熙郴州总志》卷九《人物》载:“袁子让,万历乙酉举人,辛丑进士,授嘉定知州,课士爱民,有文翁风。擢兵部员外郎,人都,民扳辕泣留。著有《字学元元》、《香海棠集》。”《嘉庆郴州总志》卷三十则加以增补,成为字数最多、信息最丰富的袁子让传:“袁子让,郴州人,万历乙酉举于乡,辛丑成进士,授嘉定知州,课士爱民,振兴文教,词章题咏传为古迹。州南有香海棠亭碑,刻子让《香海棠赋》。擢兵部员外郎,人都,民攀辕泣留,入嘉定名宦祠。又题京都上湖南会馆柱联云:‘岣嵝坐衡宗,揖五盖九疑,青紫千层朝蓟北;潇湘汇郴水,带三江七泽,风云万顷壮湖南。’国朝,馆为王内翰所据,郡人控之,当事执此板联为左证,仍断为上湖南会馆。至今入祀会馆先贤祠。州祀乡贤祠。入《通志》。”按,万历乙酉是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袁子让是年中举;万历辛丑是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袁子让是年中进士。《雍正湖广通志》无袁子让传记。《嘉庆湖南通志》卷一三八载:“袁子让,字仔肩,郴州人,万历辛丑进士,知嘉定州(《四库书目》作眉州),爱民训士,擢兵部员外郎。入都,士民攀辕号泣。旧志。”此所谓“旧志”,当是指陈宏谋等监修、欧阳正焕等纂修的《干隆湖南通志》(笔者未见此志),说明《嘉庆湖南通志》的袁子让传是抄自《干隆湖南通志》。则《嘉庆郴州总志》的袁子让传末尾所谓“入《通志》”,也应当是指人《干隆湖南通志》。而《光绪湖南通志》卷一七三与《嘉庆湖南通志》的袁子让传相比,唯末尾多一句“祀嘉定名宦祠”,而此句当是抄自《嘉庆郴州总志》。《沅湘耆旧集》卷二十一之袁子让小传亦抄自《嘉庆郴州总志》。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中央官书、四川志书、湖南志书的袁子让传记,只存在各自独立的纵向承袭和发展关系,而三者之间并无横向承袭关系。从横向对比来看,四川志书和湖南志书都是在清朝康熙年问才给袁子让立传,《嘉庆郴州总志》的袁子让传字数最多、信息最丰富。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央官书、四川志书、湖南志书的袁子让诸传记,存在互相矛盾、不具体、缺失重要环节等问题,必须加以考证,从而对其进行判断、明确和补充。 二袁子让知嘉定州年数及起止年代考 对比前述诸传记,可以发现,中央官书记载袁子让是四川眉州知州,而四川、湖南志书记载其为四川嘉定知州。其实,干隆、嘉庆、光绪年问的《湖南通志》都发现了这个区别,但仅罗列异同而未作考证,仍让读者无所适从。《嘉庆眉州属志》详细记载了明代万历年号四十七年内的眉州知州二十四人,但无袁子让,而《万历嘉定州志》、《康熙嘉定州志》与《同治嘉定府志》皆记载袁子让曾任嘉定知州,这说明前述袁子让曾任眉州知州的中央官书记载是错误的。 对比前述诸传记,还可以发现,袁子让任知州的起止年代,各书皆未记载;四川志书言其任知州九年,而湖南志书、中央官书又未载其任知州的总年数。《万历嘉定州志》卷二《秩官・知州》:“张大美,云南曲靖人,由举人,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任。袁子让,湖广郴州人,由进士,万历三十年(1602年)任。李采,陕西咸宁人,由进士,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任。”这说明袁子让任嘉定知州的起止年代是万历三十年到三十六年(1602-1608年),前后共七年,且张大美、袁子让与李采三人是先后接连担任嘉定知州。而《康熙嘉定州志》卷二《秩官》所记万历年问的最后一位知州是袁子让,天启年间的首位知州是李采。按,万历年号共四十七年(1573-1619年),以卸任年计算,则《万历嘉定州志》与《康熙嘉定州志》的这两种记载分别是1608年、1619年,相差十余年。笔者认为,《康熙嘉定州志》的记载是错误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从袁子让自己的叙述来看。清蒋超《峨眉山志》卷九载有袁子让《游大峨山记》:“予辛丑受嘉州之命。……壬寅三月至嘉阳。”此记载说明,袁子让是辛丑年(万历二十九,1601年)接到嘉定知州的任命,而于次年壬寅年(万历三十,1602年)三月到达嘉定州上任,这刚好与《万历嘉定州志》所载袁子让上任之年吻合。 其次,从袁子让亲人的叙述来看。袁子让《五先堂文市榷酤》卷末有其兄袁子谦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跋》,称“仲氏为嘉州七年,清风两袖”;又有其弟袁子训《跋》,称“仲之守嘉也,归来,仅图书数簏,他无长物”,落款是“岁在著雍�馓踩�壮之月不佞弟袁子训鼓敦生谨识”。按,“著雍�馓病蔽�戊申,“塞壮之月”为八月,即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八月。两《跋》或言“为嘉州七年”,或言于万历三十六年“守嘉归来”,据此可以推知:袁子让守嘉止于万历三十六年,上任于万历三十年(1602),这刚好与《万历嘉定州志》所载相吻合。而且,这两个《跋》都是当时人记当年事,应当非常可靠。 第三,从李采任嘉定知州的年代来看,因为袁子让与李采先后任嘉定知州,袁须向李“交代”,换言之,袁卸任嘉定知州之年,即是李接任嘉定知州之年。《万历嘉定州志》卷首有此志的实际编纂者嘉定人范醇敬《序》,言“《嘉州志》自癸亥岁重修,逾五十载,无论体裁何似,即后来需载亦多矣。适今辛亥之春,李侯政通人和,乃议此举,且亦先守今巡舒、孙两使君意也”,作序年月日是“万历三十有九年岁次辛亥(1611年)端阳日”;次有李采序,言“嘉旧有志,绝笔于嘉靖癸亥……大参玄渚舒公尝有志乎其志,檄予董其事,未几以艰去。兵宪心易孙公继有志乎其志,亦檄予董其事。予敢不只厥命?乃造范、王二太史之庐请焉,……无何,王太史假满人中秘,独范太史一人任之。志成,予见其简而确……该与精两得之矣”,末署“赐进士出身嘉定州知州关中李采撰”。按,范、王二太史谓范醇敬、王毓宗。根据李序可知,是李采请范醇敬来编纂的《万历嘉定州志》。对比范、李二《序》,则可以确定:范醇敬《序》所谓“李侯”即是李采,则李采至迟在万历三十九年(即范醇敬作序之年)已是嘉定知州。又《雍正陕西通志》卷五十七下载:“(李)采字质轩,咸宁人,万历丁未进士,初知嘉定。”万历丁未是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初知嘉定”的记载说明:李采中进士后的第一任官便是嘉定知州。一般情况下,当任命于中进士之年,而于次年上任。而且,李采主持编纂的《万历嘉定州志》记载的迄止年代便是万历三十九年,所载最后一任嘉定知州便是李采本人,即《万历嘉定州志》所载李采任嘉定知州始于万历三十六年是当时人记当时事,也可以算得上是李采本人的亲自记录,可靠性应当很高。因此,可以断定《万历嘉定州志》关于李采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任嘉定知州的记载是正确的,其关于袁子让任嘉定知州始于万历三十年、止于三十六年的记载,也就成了后一任知州编纂方志记载前一任知州任职的起止年限,相隔时间很近,可靠性也应当极高。因而《康熙嘉定州志》关于李采于天启年间才担任嘉定知州的记载应当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可以断定:四川志书关于袁子让担任嘉定知州九年的记载是错误的,应当是七年,起止年分别是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年)、万历三十六年戊申(1608年)。同时,也可以推知,袁子让、李采都是头一年中进士,并被任命为嘉定知州,而于次年上任,两人交接的年代是万历三十六年。 三袁子让任兵部郎中考 对比前述诸传记,还可以发现,四川志书的传记没有记载袁子让离开嘉州以后的行迹,湖南志书的传记则记载其“擢兵部员外郎”。而《雍正湖广通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万历二十九年辛丑张以诚榜进士又记载:“袁子让,郴州人,主事。”前已考证,袁子让中进士当年即被任命为嘉定知州,且此任连续七年,直到万历三十六年,所以,不管是担任主事还是兵部员外郎,都应当是在卸任嘉定知州之后的事情。那么,离开嘉定州以后,袁子让究竟是担任主事,还是兵部员外郎?或者两者皆不正确呢?《光绪湖南通志》卷三十九载:“兵部员外郎袁子让墓,在州东坡岭。”但各种湖南省志及郴州志皆不载袁子让墓志铭或神道碑,所以湖南地志编纂者也应当没有见过袁子让的墓志铭或神道碑,今天的我们更无法通过墓志铭或神道碑来考证上述疑问,除非有考古新发现。但是,有两个旁证可以证明袁子让卸任嘉定知州以后,其实是担任“兵部郎中”一职,而非湖南志书所载的“兵部员外郎”或“主事”。 第一个旁证是官职的品秩。明朝主事是正六品,知州(直隶州与属州品秩相同)是从五品,兵部员外郎是从五品,兵部郎中是正五品。很明显,湖南志书的传记所载“擢兵部员外郎”是不正确的,因为知州和兵部员外郎都是从五品,不能称之为“擢”。如果袁子让进京以后是担任前引《雍正湖广通志》卷三十二所载“主事”一职,则是降级左迁,这既与袁子让在嘉定州的良好口碑不相吻合,因为没有降级的理由,更与湖南志书所记“擢”相左。而且,从担任七年知州的地方官变成中央官,在没有过错的前提下,至少也应当是平级调动,而升迁的可能性则更大。如果是平级调动,那就是兵部员外郎;如果是升迁(擢),那就是兵部郎中。 第二个旁证是袁子让的印章,袁子让《五先堂文市榷酤》的《自序》后钤有“司马大夫”印。这个“司马大夫”是什么官职呢?康海《对山集》卷三《送虞坡杨子行边北还序》曰:“今年(嘉靖十八年)春二月,天子方南狩,观卜显陵,起相国石门公往视九边,布政令,敷恩泽。石门公以赞贰上请,命司马大夫虞坡子往焉。由宣大而西至甘肃……凡七阅月,而九边视毕。节麾所至,边人无小大,咸感激思奋,虑无以称答休命。石门公自以得虞坡子为庆,而藩参南溪张子乃以裴晋公比石门公、昌黎公比虞坡子。”文中所载杨博(号虞坡)跟随翟銮(谥文懿,即所谓“石门公”)巡视九边时,其职官也是“司马大夫”。而《明文海》卷四百四十九载张四维撰《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赠太傅谥襄毅虞坡杨公行状》记杨博履历日:“十七举于乡,时嘉靖乙酉也。己丑登进士,授陕西盏��知县。癸巳,征取诣阙,以年未三十,升兵部武库司主事。明年,奉敕宁夏军。戊戌,升武选司,署员外郎,寻实授,升职方司郎中。会肃皇帝南狩承天,起大学士翟文懿公銮为行边使,大赉将士,文懿荐公参幕府。”《雍正山西通志》卷一百二十五亦载:“杨博,字惟约,蒲州人,父瞻,御史,终四川佥事。博举嘉靖八年进士,除盏��知县。调长安,征为兵部武库主事,历职方郎中。大学士翟銮巡九边,以博自随,所过山川形势、士卒多寡强弱,皆疏记之。”以上《明文海》、《雍正山西通志》两书所载说明,嘉靖十八年巡视九边时,杨博的官职是兵部职方司的郎中,而前引康海《对山集》卷三《送虞坡杨子行边北还序》则记为“司马大夫”,据此可以断定,“司马大夫”就是兵部的郎中。按,明朝兵部尚书用古称“大司马”,兵部侍郎用古称“少司马”,而“司马大夫”亦是古称,以之称谓兵部各司的郎中一职。 据上,袁子让的“司马大夫”一印可以证明:卸任从五品的嘉定知州以后,袁子让应当是进京担任正五品的兵部郎中,是升迁(擢),而不是平级调动性质的兵部员外郎(从五品),更不是左迁性质的主事(正六品)。因此,湖南志书关于袁子让卸任嘉定知州以后进京担任主事或兵部员外郎的记载是错误的。 四袁子让早年经历及其师友考 袁子让的早年经历及其师友,各传记皆不载,兹考补如下。 袁子让《五先堂文市榷酤》前有万历三十二年甲辰(1604年)袁子让《自序》,言其曾经“为南海游,伯仲买舟同济,舟抵韶”。按,“韶”谓广东韶州府。袁子让曾游历广东韶州,这是我们知道的袁子让早年(中进士以前)经历的第一件事情。 上海图书馆藏有袁子让《五先堂字学元元》十卷,是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年)重刻本之后印本(《续修四库全书》据以影印),前有《自序》,言其曾经“游曾植翁老师之门……辛丑,予成进士,更得进冯琢翁老师、赵体翁老师、张恒翁老师之门,皆以是书受特知,是书乃益重,见采者益多。”辛丑是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以此年为界限,其中进士前之师是曾植翁,中进士后之师有冯琢翁、赵体翁、张恒翁。很明显,袁子让中进士之前曾师从曾植翁,这是我们知道的袁子让早年(中进士以前)经历的第二件事情。按,《字学元元》一书初刻于万历二十九年,辞书出版社藏有此初刻本一部。 曾植翁即曾朝节,字植斋,湖广临武人。万历丁丑(1577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按,《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四十五、《千顷堂书目》卷一亦载曾朝节字植斋,而《别号录》卷四、《明诗综》卷五十八、《沅湘耆旧集》卷十九皆载曾朝节字直卿。冯琢翁谓冯琦,字琢庵,山东临朐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谥文敏,《明史》有传。赵体翁、张恒翁不详,疑是山西太谷人赵体敬、苏州嘉定(今在上海)人张恒。张恒,字伯常,万历庚辰(八年,1580年)进士,知茶陵、兴国二州,人为刑部员外郎,出知饶州府,再知建昌,历按察副使,升太常少卿。赵体敬,嘉靖壬戌(四十一年,1562年)进士,授行人,两使亲藩,馈遗悉却,升兵部主事,历员外、郎中,擢凤阳知府,持操冰蘖,敷政惠和,两课俱为诸郡最,迁四川右参政。则张恒曾在湖南、刑部为官,赵体敬曾在兵部、四川为官,都有与袁子让结为师徒的条件。 关于袁子让早年之友,《字学元元》曾凤仪《序》曾言:“郴阳袁仲子仔肩父著《字学元元》成,其同年友汪济卿氏序而传之。”汪济卿,各书皆不载,疑为袁子让同年举人桂阳人汪楫。“楫”为名,“济卿”当为字,名与字有关联。袁子让的同年举人、同年进士中,汪姓者唯汪楫之名与曾凤仪《序》中的“济卿”有关联,故上述推测应当比较可靠。曾凤仪,《雍正湖广通志》卷五十五有传:“耒阳人,万历癸未(1583年)进士,历仪曹郎。……与诸同志建集贤书院于衡岳。……卒年八十余。”袁子让曾与汪楫为友,与衡山集贤书院的曾凤仪相识(二人皆曾为《字学元元》作序),这是我们知道的袁子让早年(中进士以前)经历的第三件事情。按,曾《序》(载《字学元元》癸卯重刻本之初印本,藏甘肃省图书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据以影印)自署“南岳山长曾凤仪舜征父书”,南岳山长实指集贤书院山长,舜征为其字,而《沅湘耆旧集》卷十九曾凤仪小传误“舜征”为“舜徽”。 袁子让任四川嘉定知州期间,又结识了三个嘉定州本地人,即范醇敬、罗绲、王毓宗,三人皆曾为袁子让的著作写《序》。如甘肃省图书馆藏本《字学元元》有范醇敬《序》,上海图书馆藏本《字学元元》有范醇敬《序》、王毓宗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年)《序》,或称“治生”,或称“眉山治生”。袁子让《五先堂文市榷酤》卷首有万历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眉山治生罗绲《序》。袁子让所编《嘉州二山志》有范醇敬《序》,见清朝蒋超《峨眉山志》。范醇敬、王毓宗、罗绲三人皆四川嘉定籍进士,而袁子让为其父母官,故三人皆自称“治生”;又嘉定州为古眉山郡,故三人或自称“眉山治生”。范醇敬,万历癸未(1583年)进士,其序《字学元元》署日“赐进士第、通议大夫、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记注起居、纂修玉牒、东宫侍班讲官”。罗绲,字承文,万历丙戌(1586年)进士,曾任长沙知府、浙江北关户部分司、云南提刑按察司副使。王毓宗,万历戊戌(1598年)进士,历翰林院检讨、左春坊左中允、洗马兼修撰、右庶子兼侍读、署南京国子监事,其事迹多在明末,载于谈迁《国榷》。 五袁子让字号、著作及家世考 据湖南志书,袁子让字仔肩。《五先堂字学元元》卷端题“郴后学袁子让仔肩父著”,《五先堂文市榷酤》卷端题“楚郴后学袁子让仔肩父著”,说明湖南志书关于袁子让字仔肩的记载正确无误。仔肩,取自《诗经・周颂・敬之》“佛时仔肩”。王宗毓序《五先堂字学元元》称袁子让为“郡父母元静袁公”,《五先堂文市榷酤》的袁子让《自序》后钤有“元静”印,“静”与“让”亦有关联,则元静当是袁子让的另一字;《五先堂字学元元》的袁子让《自序》末署“郴七十一峰主人袁子让仔肩识”,又钤有“七十一峰主人”印,则七十一峰主人当是袁子让的号。据袁子让前述二书之书名皆有“五先堂”可以推知,袁子让的堂名为“五先”。 袁子让的著作共有八种,经部书有《五先堂字学元元》十卷、《注易图》(不分卷),史部书有《全蜀边域考》十三卷(现完整保存十卷又残一卷)、《嘉州志》(卷数不详),子部书有《五先堂文市榷酤》四卷,集部书有总集《嘉州二山志》六卷(现存前四卷)、《眉山得士录》(卷数不详),别集《香海棠集》(卷数不详)。其中,《五先堂字学元元》、《注易图》、《全蜀边域考》、《五先堂文市榷酤》、《嘉州二山志》五种现存,其余三种已佚。按,《眉山得士录》一书,四川志书多误书名为《眉山课士录》;又《嘉州二山志》一书,四川志书多误书名为《峨眉凌云二山志》,当是未见原书,受蒋超《峨眉山志》所录袁子让《自序》之影响所致,而《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四八又误书名为《峨眉青神志》,且误人史部(实为总集)。关于袁子让著作之详情,容笔者另文考论。 袁子让《全蜀边域考》卷首载有都察院行牌,称“嘉定知州袁子让腹笥典坟,才高子史”,则时人皆以为袁子让擅长子部、史部之学。据此亦可推知,《文市榷酤》及《全蜀边域考》乃是袁氏著作之精华。 袁子让《五先堂文市榷酤》卷端题“兄袁子谦虚受父、弟袁子训经翼父仝校,男伯辙、仲�v仝录”。据此,可以推知:袁子让有一兄、一弟、二子。袁子让排行第二,故曾凤仪序《字学元元》称其为“袁仲子”。袁子让有二子,长曰伯辙,次曰仲�v。《光绪湖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九《选举志十七》载郴州学贡生:“袁伯?,知县。”同书卷十六载有袁伯?《祝融峰诗》。《沅湘耆旧集》之小传曰:“伯?字稚圭,郴州人,崇祯时以岁贡官宿迁令。鼎革后隐居不出。诗不多见。”并录其《宿上封》、《祝融峰》、《岳庙》、《游岳》诗四首。 兄袁子谦,《五先堂文市榷酤》卷端题“兄袁子谦虚受父”,则虚受为袁子谦之字。袁子谦《字学元元跋》署“袁伯子子谦汝益父书于?轮斗室”,末有“子谦”、“汝益父”二印,“汝益”亦当是字。则袁子谦字虚受,一字汝益,一用“谦虚”义,一用“谦受益”义,都与名“谦”相关联。又因排行老大,故称袁伯子。室名为“?轮斗室”,据此可以推知,袁子谦并非习文,而是习武。其跋《五先堂文市榷酤》署日“伯子袁子谦六吉题”,六吉疑是其号或堂名。 弟袁子训《字学元元说貂》题“不佞弟衡苏袁子训经翼父盥手书”,有“衡苏”、“肩负阿衡手摩铜狄”二印。经翼当是字,衡苏当是号,“肩负阿衡手摩铜狄”则是闲章。袁子训跋《五先堂文市榷酤》署日“袁子训鼓?生谨识”,“鼓?”疑即“鼓?”,取《诗经》“庸鼓有敦”之义,“鼓?生”当是另一号。《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十一有袁子训略传:“袁子训,郴州人,贡生。天启问任雷州府同知,仁慈宽厚,实心爱民。署海康,革羡耗,重修百丈桥。能诗,有《雷阳八景集》。”同书卷二十七载袁子训于天启四年任雷州府同知,但又误记为“广西柳州人”,“郴”与“柳”形近,当是编纂者先误“郴”为“柳”,后又加“广西”二字于前。按,《雷阳八景集》,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卷一九八注“未见”,知其早佚。《嘉庆郴州总志》卷三十五载有袁子训《乳仙宫记》一文。清嘉庆十三年叶廷甲增校本《徐霞客游记・楚游日记》载:“宫中有天启初邑人袁子训雷州二守《碑》,言苏仙事甚详。”所谓“二守”即“贰守”,佐贰之义。则“雷州二守”即指雷州府同知,“袁子训雷州二守《碑》”实指雷州府同知袁子训《乳仙宫记》。《道光济南府志》卷二十七又载袁子训曾任济南府通判:“袁子训,湖南郴州人,选贡。”据上,袁子训是贡生出身,曾任济南府通判、雷州府同知、署海康令。《沅湘耆旧集》卷二十二袁子训小传日:“袁子训,字口口,郴州人,万历时拔贡,官雷州府同知。”并载其《登衡山》诗一首,然小传缺载其字,亦失载其济南府通判、署海康令之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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