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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降社保费啦,1月1日起下调广州社保部分险种缴费比例

 沅涵铭 2019-01-03

尊敬的广州社保缴费人:


       接税局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下调广州社保部分险种缴费比例,这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广东省税务局社保征收系统已经对最新缴费比例作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起广州社保各险种最低缴费基数不变,分别是养老保险3469元、医疗保险4931元、重大疾病8218元、生育保险4931元、工伤保险2100元、失业保险2100元。 

二、2019年1月1日起广州社保调整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先的0.2%下调为0.14%。


三、2019年1月1日起广州社保调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先的7%下调为6.5%。

    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工伤保险由原先的2100*2%=4.2元下调为2100*0.14%=2.94元,为企业节省了1.26元;医疗保险由原先的4931*7%=345.17元下调为4931*6.5%=320.52元,为企业节省了24.65元。

    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06个百分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5个百分点,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至少能为企业每月每名员工节省25.91元的社保缴费开支。


最低基数缴费具体明细见下表:


知识普及: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每一次调整都备受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辽宁、新疆、江西、西藏、广西、上海、云南和山东8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上海在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为2420元,居全国首位。

  目前,广东省多地执行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实施,至今已经执行了近三年未作调整。对于暂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广东在此之前就有明确表态。2016年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其中明确表示,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2017年3月,广东省公布《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将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一调”更改为至少“三年一调”,到今年已是三年的调整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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