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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唐宋生育政策来辨察曹氏豫章梅林派瑚公以下十七代先祖生庚

 曹氏文昭堂书馆 2019-01-04

湖北阳新  曹裕义

摘要:曹氏豫章梅林派瑚公以下十七代先祖生殁庚失考,最早有生殁庚记载者为瑚公第十八世孙曹君锡公生于公元1266年。本文根据唐宋时期的生育政策以及曹氏先祖生育、行次和有关历史信息,对瑚公以下十七代曹氏先祖生庚进行辨察,为研究曹氏豫章梅林派古世系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曹氏豫章梅林派;曹瑚;世系;生庚

曹瑚公乃曹氏豫章梅林派始迁江西武宁县先祖,其以下十七代先祖生殁庚失考。最早有生殁庚记载者为瑚公第十八世孙曹君锡公生于公元1266年,即南宋末年的宋度宗咸淳二年丙寅岁。曹瑚公以下十七代曹氏先祖各出生于何时?对研究曹氏豫章梅林派古世系是绕不开的问题。现依据唐宋时期的生育政策以及曹氏先祖生育、行次和有关历史信息进行辨察。

一、唐宋时期的生育政策

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正月发布《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命其好合.……刺史县令已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其劝导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意思是:男子年龄在二十岁,女子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以及妻子死亡、丈夫死亡服丧期满的,也要一起给他们做媒婚娉,让他们结婚生子……刺史、县令及以下官员,如果能让他们婚娉及时,单身男子和女子数量减少、人口增加的,加官。如果劝他们离婚,失去配偶,致使户数、人口减少的,降职使用。

武则天统治时期亦曾颁布过类似的诏令,力图做到“内无旷妇,外无旷夫”。至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唐玄宗更令“诸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使结婚年龄进一步提前。提倡早婚、规定及时婚配,目的都是为了增加人口。

唐王朝所制定的人口政策,有一个主导思想,那就是大量繁殖人口,以增强国力,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

五代时期的南方政权在人口、经济、文化诸多方面都要胜过中原政权;尤其国势持续强盛的杨吴和南唐(江西武宁县时先后为杨吴和南唐属地)。杨吴初立之时,面对连年战乱造成的江淮“八州之内,鞠为荒榛,幅员数百里,人烟断绝”惨况,不得不采取与邻交睦、与民休息、招抚流离、鼓励农桑的作法,促使辖区尽早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复苏。南唐承续杨吴政策,本来也是“比年丰稔,兵食有余”的,却因李璟扩张的连年用兵,税赋日重,国力日衰,最终败落到保境安民都难的境地。

北宋法定婚龄沿袭唐开元律“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的规定,要求“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依此,将初婚男女的最低婚龄分别定于15岁和13岁,这也是宋代绝大部分时间里对最低婚龄的法律限制。唐前,人们普遍认为“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育”,故从人的生育能力考虑,礼制以为“男十六可以娶,女十四可以嫁”。虽然法令所定的最低婚龄在现实的初婚的人群中并不多见,但宋王朝不惜违背男子年16、女子年14方可嫁娶的一定之规,将婚嫁年龄提前一岁,稍低于礼制理想婚龄,目的显然在于促使生育行为的尽早实现。

到了南宋嘉定年间已改为男年十六岁,女年十四岁。而实际婚龄,男多在二十岁左右,女多在十五到十九岁之间。学者方建新在《宋代婚姻礼俗考述》中考证宋代通常平均婚龄男为24岁,女为18岁。

南宋末年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

二、曹氏宗谱有关信息

以下仅选部分曹氏先祖有关信息:

武宁始迁一世祖:瑚,一蔼公子,娶戴氏生子四:谅、文、敬、信。自梅林迁武宁县十四都升仁乡箭幹源居焉,合葬钟山。

武宁二世祖:友谅,瑚公长子,娶邹氏生子一:志清。

武宁三世祖:志清,友谅之子,娶柯氏生子三:福祯、福祥、福裕。公妣合葬水坑山。

武宁四世祖:福祯,友谅长子,娶华氏生子三:正仁、正礼、正义。

武宁五世祖:正仁,福祯长子,娶柯氏生子二:建禳、建初。

武宁六世祖:建初,正仁次子,娶谢氏生子一:绍宗。

武宁七世祖:绍宗,建初之子,娶柯氏生子三:克武、克赋、克斌。

武宁八世祖:克武,绍宗长子,娶陈氏生子二:广发、广积。

武宁九世祖:广发,克武长子,娶余氏生子四:立仁、立义、立礼、立智。

武宁十世祖:立仁,广发长子,娶明氏生子一:本通。

武宁十一世祖:本通,立仁之子,娶张氏生子二:经仁、经义。

武宁十二世祖:经仁,本通长子,娶余氏生子二:尚邱、尚陇。

武宁十二世祖:经义,本通次子,娶华氏生子二:尚乾、尚坤。

武宁十三世祖:尚乾,经义长子,行天九,娶邹氏生子三:汝惟、汝圣、汝贤。始自武宁箭幹源迁九江府瑞昌县洪阳上乡之双溪居焉。

瑞昌十四世祖:汝惟,尚乾长子,行云一,娶柯源柯氏生子三:守恭、守敬、守礼。公妣合葬曹家冲勒马坂鞍穴酉山卯向,有碑。

瑞昌十五世祖:守恭,汝惟长子,行肖八,字信泽。娶吴氏生子四:福四、五、六、七,自双溪迁居永兴县北,即今兴国州永城里舞龙山冷水港,后代分为六族,合建家庙于曹家畈因各迁庙发,基址犹存,世传庙儿林。公归葬瑞昌双溪西安保柏树下月山,肖九公茔左,妣同茔。

瑞昌十五世祖:守敬,汝惟次子,行肖九,字通道。娶敷溪谈氏生子二:福九、福十,女一适蛟溪王汝钦。公妣合葬西安保柏树下肖八公茔右,酉山卯向。

瑞昌十五世祖:守礼,汝惟三子,行肖十,字信矩。娶王氏生子一:福八。迁大冶道士洑,后代明公易曹为萧。公葬双溪茶冲,王氏茔葬枫林湾有碑。

瑞昌十六世祖:福四,守恭长子,行千二,讳文山。娶田氏仲四生子四:祥文、祥蛟、祥龙、祥虎,公妣合葬吕琇山。

瑞昌十六世祖:福十,守敬次子,行千十,娶潮坑余氏生子六:千十一、千十二、千十三、千十四、千十七、千十九。公殁葬瑞昌洪一吴家岘貝并山金线吊葫芦。

瑞昌十六世祖:福八,守礼公子,行千八,娶徐氏生子二:百一、五十。

大冶十七世祖:祥文,福四长子,行武二,妣殷氏生子二:君锡、君宠。

瑞昌十七世祖:千十一,福十公长子,行千十一……

大冶十八世祖:君锡,祥文长子,行元七,字国命,娶肖氏生子五:元珍、美、鼎、焕、辉,女慧三姐适金湖李世高。公生于宋咸淳丙寅年九月十六日丑时,殁于元至正辛亥年十二月初十日取黄历壬子年十二月十一日壬申葬吕秀山祖坟之侧干山巽向,有碑。妣同茔。

另:君锡公生于公元1266年,其子元美公生庚未详,其长孙宗泰公生于公元1334年,其曾孙均显公生于公元1359年,其玄孙谦公生于公元1388年。

三、生庚辨察

江西都昌曹荐公为江西都昌曹氏始祖,生于唐文宗太和七年(公元833年)癸丑八月十三日,自荐公始至宋末,历十六世。其十六世平均代差为:(1256833÷161=28.2,即28年。可见唐宋时期的江西地区平均代差确实是小于人们通常认为的30年的。之所以曹荐公支系这段时间的平均代差比学者方建新在《宋代婚姻礼俗考述》中考证宋代通常平均婚龄男为24岁,女为18岁要大,这可能与其十六世中有三次迁徙的影响有关。

笔者之前也曾对本通公以下曹氏先祖生庚作过辨察,但当时忽略了唐宋时期朝廷鼓励早婚早育的政策。故而按照通常情况下30年一代人的平均代差为基础,结合行次、生育情况进行的辨察。现在想来笔者之前对瑚公十五世孙以内的辨察难免有臆断嫌疑,在辨察瑚公第十五世孙守恭公出生年时,采信了曹氏谱序“宋人南渡,金人侵宋,福八公迁永兴县水北”的记载。当时辨察出守恭公约生于公元1126年,即北宋末年宋钦宗靖康元年丙午岁;守敬公约生于公元1128年,即南宋宋高宗建炎二年戊申岁;守礼公约生于公元1132年,即南宋初期宋高宗绍兴二年壬子岁。反思这个推断结果根据不足。现结合唐宋时期鼓励早婚早育的生育政策再作辨察,供族人研究曹氏古世系作为参考。

首先,根据瑚公第十八世孙君锡公生于公元1266年,其子元美公生庚未详,其长孙宗泰公生于公元1334年,其曾孙均显公生于公元1359年,其玄孙谦公生于公元1388年。可推算元美公约生于公元1300年。君锡公约34岁生元美公,元美公约34岁生宗泰公,宗泰公25岁生均显公,均显公29岁生谦公。君锡公为南宋末年出生,其育龄为34岁,正符合南宋末年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的“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而马端临生于公元1254年,与君锡公为南宋末年同时期人。

瑚公第十六、十七世孙的生庚通过纵横向比较,已经辨察出:瑚公第十七世孙祥文公约生于公元1214年,即宋宁宗嘉定七年甲戌岁。千十一公约生于公元1199年,即宋宁宗庆元五年己未岁。

瑚公第十六世孙:福四公约生于公元1171年,即宋孝宗乾道七年辛卯岁;福八公约生于公元1179年生,即宋孝宗淳熙六年己亥岁;福九公约生于公元1180年,即宋孝宗淳熙七年庚子岁;福十公约生于公元1182年,即宋孝宗淳熙九年壬寅岁。

按此推算结果显示守恭公45岁生长子福四公,守敬公52岁生长子福九公,这显然过于臆断了。因此,守恭、守敬、守礼三公的出生时间应比之前笔者的推断要晚,现纠正如下:瑚公第十五世孙守恭公按26岁生福四公推算,则约生于公元1145年,即宋高宗绍兴十五年乙丑岁。守敬公虽为仅次于守恭公的胞弟,但其三弟守礼公之子福八公行次却比守敬公之子福九公长,因此其生子较晚,按其33岁生福九公推算,约生于公元1147年,即宋高宗绍兴十七年丁卯岁。守礼公为守恭公三弟,则其出生年约为公元1149年,即宋高宗绍兴十九年己巳岁。这样守礼公约30岁生福八公就比较合理。

瑚公第十四世孙:汝惟公共育三子,则其当以早婚早育政策影响较大,按其24岁生育长子守恭公推算,那么他约生于公元1121年,即北宋末年宋徽宗宣和三年辛丑岁。六年后的公元1127年“金人侵宋,宋人南渡”,北宋亡,南宋立。如此看来,曹氏豫章梅林派曹氏宗谱所载“尚乾公始自武宁箭幹源迁九江府瑞昌县洪阳上乡之双溪居焉”是正确的。只是由于尚乾公殁葬失考,后人才认为汝惟公为始迁江西瑞昌一世祖。按这个时间推断,应该是尚乾公带着当时还是孩童的汝惟公始迁江西瑞昌。

瑚公第十三世孙:尚乾公共育三子,其本人行次为“行天九”,但长子汝惟公行次却在同族兄弟中为“行云一”,则其应属于早婚早育,按其18岁生长子汝惟公算,则其出生年约为公元1103年,即宋徽宗崇宁二年癸未岁。至北宋亡,南宋立的公元1127年他约24岁,此时迁徙江西瑞昌是较为合理的。尚邱公“行天五”约生于公元1099年,即宋哲宗元符二年己卯岁;尚陇公约生于公元1101年,即宋徽宗崇宁元年壬午岁;尚坤公约生于公元1105年,即宋徽宗崇宁四年乙酉岁。

瑚公第十二世孙:经义公为本通公次子,生子二,其长子尚乾公行次为“行天九”,而经义公胞兄经仁公长子尚邱公为“行天五”,可见经义公生育较之其他兄弟较晚。则其育龄按28岁推算,约生于公元1075年,即宋神宗熙宁八年乙卯岁。经仁公为本通公长子,则其约生于公元1073年,即宋神宗熙宁六年癸丑岁。

瑚公第十一世孙:本通公生子二。按其20岁生长子经仁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1053年,即宋仁宗皇佑五年癸巳岁。

瑚公第十世孙:立仁公生子一。则其育龄估计较晚,按其30岁生子算,那么他约生于公元1023年,即宋仁宗天圣元年癸亥岁。

瑚公第九世孙:广发公生子四。则其育龄应较早。按其16岁生长子立仁公算,那么他约生于公元1007年,即宋真宗景德四年丁未岁。

瑚公第八世孙:克武公生子二。按其20岁生长子广发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987年,即宋太宗雍熙四年丁亥岁。

瑚公第七世孙:绍宗公生子三。按其18岁生长子克武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969年,即宋太祖开宝二年己巳岁。

瑚公第六世孙:建初公生子一。按其30岁生子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939年,即五代十国之南唐烈祖升元三年己亥岁。

瑚公第五世孙:正仁公生子二。按其24岁生长子建禳公,26岁生次子建初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913年,即五代十国之杨吴国吴高祖武义六年癸酉岁。

按此推算,五代十国时期的53年间,有两代人新生是合乎情理的。

瑚公第四世孙:福祯公生子三。按其18岁生长子正仁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895年,即唐末时的唐昭宗乾宁二年乙卯岁。

瑚公第三世孙:志清公生子三。按其18岁生长子福祯公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877年,即唐僖宗乾符四年丁酉岁。

瑚公第二世孙:即瑚公之子,友谅公生子一。按其30岁生子推算,则其约生于公元847年,即唐宣宗大中元年丁卯岁。

瑚公本人:生子四,则按其16岁生长子友谅公推算,那么他约生于公元831年,即唐文宗大和五年辛亥岁。

以上推算结果显示,自瑚公至其第十八世孙君锡公的平均代差为:(1266831÷181=25.6,约26年。这个数值比学者方建新在《宋代婚姻礼俗考述》中考证宋代通常平均婚龄男为24岁还多2年,与都昌曹荐公支系唐宋时期的平均代差基本接近,故而是值得可信的。

另外,曹氏豫章梅林派古世系记载,该支曹氏以唐“五老榜”之一的曹松公为豫章梅林派开派始祖,且自曹松公至曹瑚公之间还记载有16代人,这显然存在很大的问题。曹松公公元901年即唐光化四年约七十岁中进士,则其约生于公元828年,其出生时间与曹瑚公基本一致。即使将曹瑚公以下十八代的平均代差还缩小2年,那最多也只能是曹松公本人长曹瑚公一代,哪里还能安得下多余的15代人呢?换种思路,即使曹松公果真是曹氏豫章梅林派开派始祖,那么从曹松公到曹君锡公之间的34代人平均代差又是多少呢?(1266828÷341=13.3,即13岁。这34代人平均13岁一代,怎么可能?因此,至少可以说明曹松公以下的15代人应是谱匠虚构的。这个也可以从曹氏宗谱世系查找到痕迹:自曹松公至其16世孙怎么可能仅剩下一个曹瑚公?其他的哪里去了?谱中并无说明。何况史书及有关考证记载曹松公有二子,长子为曹存实,次子为曹智及(曹信)。曹存实为天平节度使。

那么也会有人提出:你凭什么又可以确认曹瑚公以下世系是真实的?关于这个问题笔者也只能凭借曹氏宗谱明确记载曹瑚公殁葬武宁县十四都升仁乡箭幹源之钟山这条依据,以及曹氏豫章梅林派确实是自江西武宁十四都升仁乡箭幹源发脉而来的。曹氏豫章梅林派后嗣对此无人提出异议。

四、生庚推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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