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广东省(含深圳市)作为应用试点之一 2018年11月1日起 纳税人在广东省(含深圳市)办理 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 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 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在办税服务厅或自助办税设备缴纳车辆购置税后 系统将生成电子完税信息 即时传递到省公安厅相应数据库 即可前往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 来源:东莞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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