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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系统动压、静压要求及新老规对比

 今夜无眠了 2019-01-05

一新规

动压要求

按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7.4.12 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 0.50MPa,但当大于 0.70MPa 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2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 8m 的民用建筑等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3m 计算;其他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 10m 计算。

室内消火栓系统动压、静压要求及新老规对比

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图

该条提出室内消火栓的栓口压力是以动压为标准的,对于静压和动压,该规范有术语解释,解释如下:

2.11 静水水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的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压。

2.12 动水水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简称动压。

静压要求

5.3.3第3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二 老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版(以下简称《建规》)第8.6.2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7.4.6条规定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大于0.8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时,最不利点静压不应低于0.07MPa;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0.15MPa;水枪充实水柱一般建筑不应小于7米,甲、乙类厂房,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超过6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0米,超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米。

三 喷淋系统的是: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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