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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朝总督为何能同时掌握军政大权?

 钱贝勒285 2019-01-05

中国官员制度,发展到清朝的时候,已经有很大的改进。每个官职,都有具体的职权、分工。这样办起事来,才有章可循。一般来说,在官职设立后,很少出现一个官职同时兼任其他官职的情况。

除非是最初设立这一官职,就考虑过兼职的情况。否则,很容易出现混乱的情况。对于朝廷而言,这等于是给自己埋了一个定时炸弹

当然,必须说清楚的是,这里说的是官职自身的兼职。而不是某个官员的具体兼职。因为官员的兼职,如果从理论上来说,只要皇帝允许,基本是没有上限的。

比如说,为了方便节制军队,巡抚可以兼职兵部侍郎。在清朝的时候,能够兼职其他官职最多的,非总督这一职位莫属。

在清朝,总督是名副其实的地方一把手,同时掌管几个省份或地区,行政军权一把抓。从司法教育、民政民生、救灾作战,举荐、监察官员,节制军队等等。

必要时,总督还要充当救火队员,从全国范围考虑,解决一些更大的问题,如镇压叛乱等。所以,为了方便总督可以更好行使职权,处理事务,便赋予它们可以同时兼任其他官职的特权。

总督本身为正二品官阶。这个品级虽然不低,但跟辖区其他官职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比如提督,这是绿营军的最高地方长官。

按照朝廷赋予总督的职权,它应该接受总督管辖。可是,提督是从一品官阶,总督是正二品。提督的官阶品级高于总督。固然清朝文官高于武将,但官阶等级差距在这里。总督掌管军队的职权,就成了一句空话。

所以,总督被授予的第一个兼职,就是兵部尚书。兵部尚书是从一品,掌管全国军事。加了这个职位后,总督节制提督,指挥军队,就名正言顺了。因为全国总督有几个,不可能都有实权。

他们更多是加衔,让自己在名义上可以更好调动军队。不过,这里必须说明一点,清朝总督虽然加衔兵部尚书,但想要大规模调动军队,仍必须得到皇帝的命令才可以行动。

而在兵部尚书之外,总督还会兼职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位。这一职位的官阶,也是从一品。清朝时,都察院是负责全国官员、亲王大臣监察的机构。

从京城到地方,除皇帝外,大小官员,包括宗室、太监都在监察范围。都察院设左都御史、右都御史两个职位。

都察院官员负责监察,左都御史负责考核。右都御史、右都副御史,则分别交给总督、巡抚兼任,让它们可以拥有监察辖区内官员的职权。这两个职位设立的时候,就考虑过兼职的情况。

因为都察院虽然在地方也设立监察机构,但是,毕竟不如总督、巡抚对下属更了解。而且,有了监察职权后,总督在辖区内办事,也会更方便一些。

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基本都属于常规兼职。大学士却不一样。清朝在设立军机处后,内阁地位快速下降,大学士实权也被军机大臣占去。

可是,内阁仍是最高级别的机构,内阁大学士仍是地位最高的官职。给总督这一职位,可以让他们更好跟皇帝接触,从更大范围内调集资源,处理事务。

作为正一品官阶的大学士,可不是每个总督都有机会兼任的。除非特殊情况。当年左宗棠任陕甘总督平叛,朝廷给过一个大学士的兼职。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兼职,总督才可以名正言顺的掌管几个省份军政大权,成为地方实权在握的封疆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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