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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军饷银

 鬼乐2019 2019-01-06

所谓的军饷,严格地说,是实物粮草及军队官兵所需布匹、棉花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战备物资,如军马、兵器装备等。军饷银就是发放给正规军队的饷银,用于购买上述军需物资。2007年,广西阳朔地区曾发现一件在铭文为军饷银的明代五十两银锭,铭文是南雄府征完嘉靖四十四年各年分军饷银伍拾两正银匠郑清2005年,四川彭山县江口镇岷江出土七件明代银锭,其中一件铭文为沅陵县征完解司裁充兵饷银五十两崇祯十年八月口日银匠姜太国银锭。还有一件铭文为湘潭县运粮官军行月粮五十两银锭。1988年广东德庆县九市镇西江边出土6件明代银锭,其中有二件是军饷银,铭文分别是雷州卫饷银五十两梁成南雄府解饷银五十两正”。在这五件银锭上,可以看出称谓不同军饷银名,显示明代军饷用途多样,且根据不同的用途定向征收

明代军饷银

 

网络配图

明代 湖南“桂阳州崇祯十年□□军饷银伍拾两银匠刘尚远”五十两银锭 

明代初期采用了世军制,并让士兵参加屯田生产劳动,让士兵实现军饷自给, 在仅依靠军屯不足自给的地方,采用开中制作为补充。只是在国家有军事行动的时候才由国家作专门的财政拨给。正是在军屯和开中两种制度的共同作用下,在明代初期,既实现了军队的自给,又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

到了明中期,由于世军制下的军士,受剥削程度过重,而且“军民太分”,“一旦为军,子孙后代皆为军籍”;屯田不断被管屯官吏侵占,而且自身也不断的遭受军官私役,屯田制度被破坏。由于开中制度本身效率低下和商人的利益不断被豪强势家侵犯,商人开中已无利可图,开中制度也遭到了破坏。面对军队的严重缺额,明政府采取了“清军”和“勾补”的办法,但最终也无法解决问题;采用“佥发民壮”的办法 又无法满足军事行动的需要。于是政府开始在各边募兵,并在召募时发给一定的银两。由于军屯和开中的破坏,军队无法实现自给,政府开始每年向各边拨给一定的补助——“年例银”。随着战事的频繁,募兵数额增加,政府每年拨给各边的年例银数额越来越大。

 到了明末,由于战事频繁,募兵制进一步发展,许多地方募兵的数量已大超过了卫所军。此时募兵的费用也比以前大大增加,故养兵成本也不断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已无法满足各边的养兵需要,政府开始拖欠各边年例银,而且拖欠的数额越来越大。这样,在面对内外战争的时候,政府只能是依靠加派田赋的办法,最终埋葬了明王朝的统治。由募兵制的兴起导致军饷开支的急速上涨,而军饷开支的日益膨胀,引发了明末严重的财政危机。在严重的财政危机之下,明王朝已无力再运用赈灾、优免等重要的经济调节于段;同时,明代后期封建国家逐渐失去了对募兵的控制,募兵制的优点消失殆尽,此时的士兵已无法承担起保卫封建国家的责任。士兵们因朝廷拖欠年例银生活困苦而跟饥民联合起来,共同走上了反抗明王朝统治的道路。所以说,募兵制的发展是明王朝统治衰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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