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到了2019年,又可以定今年的小目标了。 弱弱的问一句:买房吗? 首先先恭喜还没买房的和即将买房的你们,现在又有一红利出台,小编刚帮你们掰扯了一下,凡是月工资超过5000元的,你都能省! 工资没超过5000的也不用太难过,毕竟我们都是不交税的人。 2018年10月起,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广大工薪阶层成为受益者,每个月的收入多多少少都会增加,积少成多,算了一年下来你能省多少钱吗。 这不,赶在年末,国务院又出台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今年开始正式实施。内容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详细说明。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想必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那么住房贷款利息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下可以抵扣? 今天我们来聊聊住房贷款利息那些事,一起来看看吧(划重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含这6大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月收入个税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月度收入-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文附有税率表)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按每月1000元扣除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提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通过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月收入20000的人,你最低能少缴这么多个税 由于2018年重庆人均工资还没有出炉,我们就以2018上半年为例。 重庆市统计局公布,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的年度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职工平均工资”)为73272元/年,即2018重庆上半年平均工资6106元/月。 现在,假设老王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月工资为6000元,在不抵扣房贷利息的情况下,他每月实际应纳税:(6000-5000)×3%=30元; 如果老王今年购买首套住房并在银行进行贷款,那么每月就可以通过个税抵扣房贷利息,也就是6000-5000-1000=0,这样每月老王就不再需要缴纳税费。 如果有月入20000元的工资,在不抵扣房贷利息的情况下,他每月实际应纳税(20000-5000)×20%-1410=1590元; 如果抵扣房贷利息的话,每月实际应纳税(20000-5000-1000)×20%-1410=1390;这样每月个税可以少缴200元。 也就是说,房贷利息每月抵扣个税1000元,并不是每个月少交1000元房贷,而是工资在减去起征点5000元的基础上再分别减去房贷利息抵扣1000元(住房租金、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同理)。 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可同享。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当然,也可以看出,月收入工资越高,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利好越大,省的钱越多,是不是又有了赚钱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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