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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握字(词)的本义

 缘来是你9520 2019-01-07

 把握字(词)的本义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造字是文言文的起点。一个字在创造时只有一个意图,体现原始造字意图的字义,叫字的本义。古代“字”亦称“词”,故字义即词义,字的本义即词的本义。把握字的本义就是把握学习文言文的根脉,其重要性当不言自喻。

在当今世界表意和标音两大文字体系中,汉字属表意文字。表意文字的最大特点,是字形和字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字形还是考求字本义的唯一基础。所以要把握字的本义,必须了解造字法则,懂得字形的结构。

汉字的造字法则,以东汉许慎为代表的古代文字学家一般认为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条,这六条也叫做“六书”。“六书”之说代代因袭,直到现代才有了改变,因为现代多数文字学家认为“转注”(一般认为其含义为“互训”,即互相解释的同义字)、“假借”(含义详见下文“把握文字通假现象的破解要领”一节)不能产生新字,仅是用字之法,所以不再将这两条归入造字法则之中。应该说这是很有道理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余下四条造字法则是如何造出字来的。

象形法则。象形就是像实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绘出来,正如许慎所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说文解字·叙》)除“日”、“月”之外,象形字还有很多。如“万”画的是蝎子,“龟”画的是龟,“象”画的是大象,“牛”、“羊”、“马”、“鹿”画的是牛、羊、马、鹿;“木”画的是树;“水”、“火”画的是流水和火焰;“矢”画的是箭;“伞”画的是伞;“凹”、“凸”画的是凹凸之形;“州”画的是水中陆地;“王”画的是大斧头……按这一法则造出来的字,多为“独体字”,人们一般可以从它的形态上看出它的意思。

指事法则。许慎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上’、‘下’是也。”这是说,初看可以认识,细看可以理解。指事字除了“上”、“下”,还有“一”、“二”、“三”、“文”、“回”、“旦”、“刃”、“末”、“本”、“亦”、“甘”、“豆”、“中”,等等。这类字,有的是纯符号指事,如“一”、“二”、“三”,每一横都不表示具体事物,只表示数的概念,“文”则以交错的形象表示一切花纹;有的是在某一个象形字的某处加一个指事符号,以表示这个字的意思,如“旦”的下一横指地平线,“刃”的一点指刀锋,“末”上一长横指树冠,“本”下一短横指树根,“亦”左右两点指人的“腋窝”,“甘”中一点指嘴里含有好吃的东西,“豆”金文原有一横在中间,表示高脚盘中装有事物,“中”中间一竖表方位。由于对于“指事字”的意义也可以从“象形”的角度或“会意”的角度去理解,所以有的文字学家就干脆把它们归入“象形”或“会意”一类。

会意法则。许慎给这个法则下的定义是:“比类合宜,以见指伪,‘武’、‘信’是也。”意思是拿象形字或指事字相拼来表示字义。除了他讲的“武”字和“信”字之外,这类字还有很多,分类不一。这里介绍主要的三种:

1)同体会意。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个象形字组成的会意字。如“从”表人前后相随,“众”表人多;“林”表树木成片,“森”表树木繁茂;“淼”表水势浩大;“晶”表特别光亮,等等。

2)异体会意。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字组合成的会意字。这类字在会意字中占比很大,理解时须多加留意。如“相”,用目看木,表示观察;“匊”,外手内米,表示用手捧米;“休”,人依于树,表示休息;“企”,上“人”下“止(趾)”,表示举踵;“有”,上“手”下“肉”,表示以手持肉;“俎”,左“仌”为祭品,右“且”为盛祭品的礼器,合而为“祭器”。

3)组合解释会意。也就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非象形字,以象形方式组合来会意。如不上不下为“卡”;上“小”下“大”为“尖”;上“田”下“力”为“男”;“山”、“高”为“嵩”;“八”、“刀”为“分”;“口”、“鸟”为“鸣”,等等。

形声法则。《说文》:“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注:“‘以事为名’,为半义也;‘取譬相成’,为半声也。‘江’、‘河’二字以‘水’为名,譬其声为‘工’、‘可’,因取‘工’、‘可’之声而成其名。其别于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

这段话,已把形声字的构造特点讲得很清楚了。形声造字法虽然容易理解,但也有其局限性和解释时必须辨别的地方:一是还有许多事物和抽象概念不是形声字能表示的,如草的个体,木的个体都有千千万万,不可能为每一种草、每一种木都造一个字,“艸”、“木”只能代表一个物种,作“形旁”用;二是“形旁”的意义也不是一律的,如“豹”、“豺”是兽类,“形旁”却用了“豸(虫)”旁;三是形声字的声旁也不一定起准确的标音作用,如“烨”、“踝”等。

把握造字法则不但有助于理解字的本义,还能通过对字形的分析,避免和纠正一些字因形体相近而容易写错、读错、用错的现象。如:

即和既

两字都是会意字。“即”,从皀(bì)卩(jié)声。左边的“皀”甲骨文是一种高脚食器,里面盛满了食品,右边“卩”是人跪着,故其本义是“人就食”,表示动作未完成。“既”,左边的“皀”亦食器,右边的“旡”(jì)甲骨文是一个背向食品而跪坐的人,张着个大嘴,表示已经吃饱了;现在“皀”是“食”字的中间部分,还是表示吃东西,一个人吃完饭,张着大嘴巴要走了,表明动作已完成。所以“即”和“既”的本义是相反的。

寇和冠

“寇”的甲骨文,外面是一座大房子,里面的左边“元”是人形,右边的“攴”,是一只手举着有杈的棍子(或鞭子)打人,这种关起门来行凶的人,称为“寇”,可见“寇”是个会意字。“冠”,也是会意字,上面是“秃宝盖”,在甲骨文中就是人的帽子形,下面的“元”也是人形,“寸”是手形,是以手拿帽子给人戴的意思。

仓和仑

“仓”的繁体字是“倉”,“仑”的繁体字是“侖”。两字都从“亼”(jī),都是会意字。凡从“亼”的字,大都有“集”或“遮盖之器”的意思。因为“亼”是“三面会合”之义。但“倉”和“侖”的“亼”形以下的意思是不同的。“倉”字的“亼”形以下,是个“君”字形,这个字形,上左半部表“倉之偏门”,下部“口”表“倉之基石”,所以“倉”字的“集”是“集粮食”的意思。“侖”字“亼”形以下,是个“册”字形,表示把“简册聚集在一起,并依其次第求其文理”的意思,故“侖”的“集”是“集简册”之意。两字正由于下部的不同含义,是不可相混的。

易和昜

“惕”,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的字。“惕”的金文左边是“心”字,右边是“易”字,“易”像“蜥蜴”之形:上部是头,下部有腿有尾。说“惕”是会意字,是因为蜥蜴要咬人,所以要当心;说“惕”是形声字,是因为它左形右声。有些人之所以常把“惕”字的右边写成“昜”,既是因为对“惕”字的不理解,也是因为不了解“易”字根本未曾简化,与“昜”完全是两回事。“昜”(yáng),是“阳”的本字(段玉裁),后来专作偏旁用,并已简化为“”。

臽和舀

两字都是会意字。因下部同为“臼”这个象形字,上部形体相近,故很易混淆。而要把它们区别清楚,就得作一番分析。先讲它们共有的“臼”字:“臼”金文写作“”,外部像坑形,中四点像坑中之物;但同是坑形理解起来却有不同:“臽(xian)”字下的“”,是“井”的意思,其外部像“井壁”,中四点像井底的乱石块;“舀(yǎo)”字下的“”,是指盛粮食的“缶”之类的“容器”,其外部像“容器”的表面,中四点像“容器”里的粮粒。再讲它们上部的不同:“臽”的上部是“人”形,“舀”的上部是“手”形。因此,上为“人”形下为“臼”形的“臽”字,本义为“人落入井底”,即“陷”;上为“手下覆形”下为“臼”形的“舀”字,本义为“手伸入容器”,即“取物”。由于两字本义不同,所以它们无论单独使用还是当作表形、表声的偏旁使用,意义和读音都是大相径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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