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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内蒙古、安徽、福建等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最新进度

 清风逸士FWH 2019-01-08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18年12月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站、中心),省农垦事业办及相关农场,山丹军马场:

现将截至12月29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通报如下:

一、进度通报

(一)资金使用进度

1.全省资金使用进度。截至12月29日,全省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含报废)4.25亿元,当年资金使用进度为100%。按包括上年结转资金计算,平均使用进度为70.66%。

2.市级资金使用进度。14个市州中,高于全省平均使用进度的有武威市、酒泉市、临夏州、金昌市、张掖市、庆阳市6个市州,其中武威市达到91.24%。其他8个市州低于平均使用进度,其中白银市、嘉峪关市低于47%。

3.县级资金使用进度。85个县市区中,高于全省平均使用进度的有41个县市区,其中西固区、永登县、永昌县、凉州区、甘州区、民乐县、肃州区、瓜州县、环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和政县、临潭县15个县区已全部完成,西和县、碌曲县、红古区、陇西县、文县5个县区超过95%,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的有44个县市区,其中舟曲县等5个县市区仅为20%-10%,迭部县、康县2个县区不足10%。

4.省农垦所辖农场使用进度。省农垦所辖农场平均进度不足17.89%。其中张掖农场超过93%,生地湾等6个农场为33%-20%,西湖农场等6个农场不足10%,饮马农场仅为0.8%。

(二)资金兑付进度

1.全省资金兑付进度。截至12月29日,全省结算兑付中央补贴资金(含报废)3.55亿元。按当年中央补贴资金计算,当年兑付进度88.17%;按包括上年结转资金计算,平均兑付进度59.02%。

2.市级资金兑付进度。14个市州中,高于全省平均兑付进度的有酒泉市、金昌市、张掖市、兰州市、定西市、临夏州6个市州,其中酒泉市高于81%。其他8个市州低于平均兑付进度,其中嘉峪关市、天水市、白银市不足35%。

3.县级资金兑付进度。85个县市区中,高于全省平均兑付进度的有38个,其中西固区、永登县、永昌县、甘州区、民乐县、肃州区、瓜州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临潭县12个县区已全部完成。低于全省平均兑付进度的有47个县市区,其中康县、秦安县、迭部县、正宁县、宕昌县5个县区低于10%,正宁县、宕昌县2个县区兑付进度一直为0,提出严重批评。

4.省农垦所辖农场兑付进度。省农垦所辖农场平均进度为17.05%。其中张掖农场超过93%,西湖农场、小宛农场、临泽农场、永昌农场、黄花农场、饮马农场兑付进度不足10%,黄花农场、饮马农场兑付进度仍为0。

二、工作要求

一是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兑付进度分别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县市区和省农垦所辖农场予以通报表扬,对兑付进度仍然为0的宏昌县、正宁县通报批评。

二是各市州农机部门年末要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加强督导,加快补贴工作进度。受通报批评的县市区和省农垦所辖农场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资金落实和兑付进度。

内蒙古关于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高效实施,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现将2018年各盟市、旗县截止12月28日补贴实施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实施进度情况

全区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2455.68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8.82%;结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6329.47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9.87%。

二、各盟市、旗县实施进度情况

(一)盟市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高于90%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和阿拉善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使用比例在80%以上;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低于75%,进度相对缓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比例超过95%的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和阿拉善盟,其中呼和浩特市结算比例达到100%;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结算比例低于40%,其中通辽市结算比例仅为16.61%。(附件1)

(二)旗县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的旗县有75个;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满洲里市、额尔古纳市、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使用比例低于40%,其中包头市青山区和满洲里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为0)。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完成100%结算的旗县有50个,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为0的旗县有20个。(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当前,补贴政策实施已进入年终收尾阶段,特别是补贴资金兑付是涉及民生的大事实事。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年内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购机者手中,保证政策顺利有效执行。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规定,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直接与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资金使用和结算比例低的盟市,将削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额度。

(二)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注重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较低旗县的督导检查,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对所辖旗县的资金余缺,及时有效进行调剂,对本盟市可能出现资金大量结余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我局反馈,保质保量落实好补贴政策。

(三)各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按时限汇总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进度,有效保障购机者利益。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前一个月实现“零结余”

为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福建省通过优化政策设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放管服”改革、强化绩效考评等措施,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企、惠民、高效、廉洁,补贴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截止12月25日,全省已使用中央补贴资金15775.3万元,2018年度新下达和历年结余的中央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实现“零结余”。

实现了补贴机具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从55个品目扩大76个品目、省级资金补贴品目10个,基本上覆盖了福建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农业绿色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生产所需机具,补贴机具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一般作物转向优势作物、传统机械转向信息智能、单个机具转向集成装备、普通农机转向绿色生态。

福建省安排省级资金对水稻插秧机给予不超过15%的省级累加补贴,对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山地(田间)轨道搬运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机具给予不超过10%的省级资金累加补贴。对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等机具给予不超过5%的省级累加补贴,提高了农户购置相关机具的积极性。

安徽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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